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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糟老头坏笑着,伸了一只脏兮兮的大手摸了摸凌风的头比半夜起来偷人家菜然后被狗咬更有意思!看着点击一个一个的增长,看着推荐一个一个的增加着,老牛因为是新人,在认识的人不多,而认识老牛的人也不多,能有每天的那是几个或者几十个点击,老牛觉得这是对老牛辛苦码字的一种认同。因为老牛比天要上班,晚上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在轻轻的音乐声中马上几个小时的字,然后上传上去,等待着别人的点击和欣赏。就像温柔的少女站在寂寞的风中等待着那个赏识自己的有情人的追求,心情其实也不能平静。今天第三更送上,此书慢热。老牛做事喜欢按部就班,不习惯没有一点前戏就高潮了,然后就让人觉得索然寡味,食之无味而弃之可惜。写书实如沏茶,功夫先要做到;读书就如泡妞,其美其妙就在一个“泡”上面,大家以为然否?

“我哪有啊?”,凌风老脸一红,自己刚才是失态了,“哎呀师傅,你这个地方真是脏啊,刚才你一开门,那个灰尘都跑到我的眼睛里去了,这个,迷得我的眼里都差点流出泪来啦!不行,师傅啊,你得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凌风赶紧挥袖擦了一把眼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着无力的解释。

“嘻嘻,嘻嘻……”

“哈哈,哈哈哈……”

小紫和糟老头看着凌风的糗模样不约而同的俱都笑出声来。

凌风郁闷,我可是很坚强的,刚才只是意外,意外!知道吗?

可是这事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却是万万解释不得滴!

糟老头抿了一口美酒到嘴里,仔细地品咂了一下,才回味无穷的吞进了肚子。然后笑眯眯的瞅着凌风说道:

“凌风啊!我刚才检查你的修炼根骨,那是百年难遇的好根骨啊!你要是修炼战气的话呢,那肯定是事半功倍。虽然你的灵根属性差的一塌糊涂,将来想成为练气士实在是路遥梦远,希望不是一般的小啊!你现在可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彻底放弃成为练气士,专心修练战技;二是既修战技,也练真气,不过这样的话,可能会增加你的负担,你自己选择吧!”

凌风心里想着,我刚刚才发现一条迅速提高练气士功力的方法,这才想要来提高一下自身的实战能力,毕竟这种方法总是要跟魔兽打交道,稍一不慎,就成了魔兽的口中之食。所以我才眼巴巴的跑来学习轻功,只要我把轻功修炼的登峰造极,跑得像兔子一样快,那么兔子就赶不上我了,自己在和魔兔练功的时候就不会被兔子咬死或者踢死;至于战技嘛,当然是优先练习暗器啦,自己最喜欢的就是站在远处打别人,打完了回头就跑,此乃游击战术是也。其他的武技嘛,不急,慢慢来。就算自己练了,只怕也难以短时间里取得成效,即便这个糟老头说自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根骨,但是就凭自己这五岁的小身板,一年两年又能练出什么呢?人贵有自知之明啊!

凌风计议已定,于是坚定地回答:

“我选择两样兼修,同时修炼战技和道法。”

“哦?要想同时修炼战技和道法,倒也可以,不过有可能弄到最后一样都不成,你可想好了!要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我决定了,战道双修!”

凌风态度很坚决的回答。

“嗯,好吧,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正式收你为徒了!”

“谢师傅!徒儿我一定专心修炼,绝不辜负师傅的教诲,绝不辱没师傅的威名!”

凌风“咚”的一声跪在地上庄重的行了三叩九拜之礼,一边磕头一边心里想,我还不知道师傅有什么威名呢,只是猜想着这个糟老头嗜酒如命,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只是他既然能够直呼爷爷的名字,猜想这个老家伙可能是个隐世不出的老怪物。而且自己还从来没有给谁行过这么大的礼呢!要不是……,唉,亏了亏了,算了,先将就委屈一下吧!

凌风磕完头之后,静静的跪在地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糟老头,也不起来。

糟老头晚年喜得佳徒,又见凌风这么乖巧懂事,高兴得一只手捋着下巴稀稀朗朗的胡子,哈哈大笑。现在看见凌风行完大礼之后,依旧跪地不起,连忙对凌风说:

“好徒弟!好徒弟!好徒弟啊!没想到凌云霄你这老小子的孙子竟然做了我的徒弟,哈哈哈,我要培养出一个绝世佳徒让你瞧瞧,哈哈哈,乖徒弟,快起来!怎么啦?是不是没有来得及准备拜师礼物,没关系的,师傅可一个很大度的人啊!不会计较的,你明天的时候补上就行了!哈哈哈……”

“不是的,师傅!”

凌风嗫嚅道。

“那怎么了?先起来说话,地上凉,呆的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年纪小,不用这么多礼,心意到了就行,师傅理解你激动的心情。唉,多么好的孩子啊,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不像凌云霄这个老家伙,一见面不是吵嘴就是打架,你这个老小子生了一个多么好的孙子啊!不过现在归我啦!哈哈哈哈……”

糟老头得意大笑。凌风心里郁闷,什么归你啦!我又不是东西,怎么能归来归去的?啊不对,我怎么不是东西啦,我是东西!这个啊呸!怎么绕来绕去的,我应该是人啊!凌风心里愤愤,依旧跪地不起,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糟老头,一语不发。

糟老头得意过后,发现凌风的异状。又见凌风的眼神直勾勾的,盯得心里发毛。赶紧转过头来问小紫:

“丫头啊,这小子怎么啦?是不是今天得拜名师,高兴过度,喜欢的傻掉啦?你瞧他那眼睛,那姿势,你赶紧安慰安慰他……”

“才不是呢!凌霸爷爷,你还没给见面礼呢!要是我弟弟出去,人家一问,拜了爷爷你为师,初次见面,竟然连见面都没有给,那岂不是没面子,让人说爷爷你吝啬,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那多损爷爷的名声啊,是不是?现在我弟弟体贴你,让爷爷你把自己不用的什么宝贝随便的给上一件,免得出去别人说闲话啊!你说,是不是啊,弟弟,啊,不是,小少爷?”

“是啊,是啊。”

凌风拼命的点头,还是小紫姐姐体贴我,知道我心里想的东西啊!好姐姐,老是劝你不要叫什么小少爷、小少爷的,叫的生分啊!可你老是记不起。只要你以后少来点爆栗子什么的,那就比什么都强。哪有见过有人嘴里成天叫着小少爷,手上老是把爆栗子往小少爷头上敲的?恐怕这世上除了小红和小紫这两位敢肆无忌惮的既敢打小少爷的屁股,又敢敲小少爷爆栗子的,别的还没有人会这样做的吧?偏偏这满口叫着自己小少爷,手上又经常把揍小少爷当家常便饭的又是自己的干姐姐。

不过俗话说,这打是亲骂是爱啊!这可不,关键时刻还是还是自己的小紫姐姐贴心啊,我心里想的小紫姐姐是一清二楚,知道我不好意思说,这就帮我点出来了。

“哦,啊?原来是这样啊!我差点忘记了,哈哈。”糟老头一愣之下尴尬一笑,连忙在自己的储物戒指里翻来覆去的翻找了半天,最后拿出了一把黑幽幽的尺长的匕首,恋恋不舍的递给凌风。

凌风接过一看,原来不是什么法宝,只是一把黑色的匕首,看起来也不值几个钱的样子,而且在匕首的把柄上还有九个空槽,想必原来不过是一把装饰性的匕首,估计上面应该镶着九颗宝石。看那老头的样子,大约是后来没钱买酒喝了,抠下来卖了换酒喝了。现在不值钱了,就随手扔给自己,还装作依依不舍的模样骗我,以为我真是小孩子啊!

糟老头还真是个啬皮啊!

凌风心中愤愤,依旧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糟老头看凌风的样子,知道了凌风轻看了这把匕首的价值,不由一阵苦笑。心道这小子怕是收到了凌云霄给的好东西,一般的东西也就不放在眼里。也是,凌云霄那个老小子号称东海三十六岛第一高手,一生南征北战,杀敌无数,抢宝无数,才成就了他赫赫的威名,他手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老东西又出名的护短,有好东西不给自己的孙子才怪!又看了看凌风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储物戒指,认得是凌云霄年轻时候戴的储物戒指,心里想,要不是在这凌云峰上,这小子这么小的年纪,这么垃圾的修为,不被人五马分尸,杀人抢宝才怪!不过现在嘛,哼哼,我凌霸的土地,在这凌云峰上,谁敢招惹?算了,等几年后他下山的时候,再让他隐藏起来吧!

不过糟老头还真是猜对了,又没猜对!

原来凌云霄在凌风检测出灵根属性是超级废灵根之后,心中郁闷,又心痛自己的孙子,而且自己这个孙子自小便体内异常。一出生体内存在着一至阳一至阴的两股先天真气,至阴的那股先天真气自己认得隐约是跟自己的儿媳云飘飘那次受到千邪岛九阴天煞真气的攻击有关,遗留在体内的真气渗入了胞胎之中,和胞胎自然结合形成了先天至阴之气;另一股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至阳至刚的真气,虽然弱小,但是和身体的契合更加紧密,自己当时猜想到人体复杂无比,玄奥难测,大约是独阳不长、孤阴不生吧?也许凌风将来会有着自己的机缘也说不清,于是用了十年的时间,不惜消耗自己的功力,用凌云峰风雷阁的镇阁绝学风雷淬灵手为凌风淬炼了十年的灵根。

所以后来凌风虽然检查出来的十系俱全的超级废灵根,但是其中的雷灵根和暗灵根健壮无比,可以说与凌云霄五年的辛苦有着莫大的关系。

不过糟老头凌霸猜错的一点是:

凌云霄并没有给凌风什么法宝,因为凌云霄纵横东海这么多年,老得成精,见惯了江湖的残酷,人心的阴险,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凌云霄是体会得相当深。当然不会给自己的孙子什么宝物以招致无妄的灾祸了。而且孙子灵根超废,依照凌云峰的惯例,家族的资源只倾斜于那些天资纵横的弟子,而且风雷阁的长老们也不会允许自己随便打破惯例。所以凌云霄知道自己的孙子进不了风雷阁,享受不到特别的照顾和培养,又见凌风的属性中最好的其中一个就是雷灵根,所以就悄悄地传给了风雷阁的镇岛绝学风雷诀,如果凌风最终难以筑基,自然就不会有人关注凌风修炼的法诀,谁会没事注意一个废灵根弟子呢?

但是万一凌风筑基成功,那自然就有了进风雷阁的机会,到时凌风就会得到重点培养,就更没有人追究自己传给凌风功法了。所以凌云霄横竖算定自己的假公济私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何况自己身为风雷岛的岛主,除了大长老和自己有点不对付之外,剩下的人谁敢和自己过不去?

而凌云霄考虑到凌风的安全,忍痛把珍藏的金翅雷鹏的宠物蛋给了凌风,希望凌风孵化出来之后悉心培养,到时一定会成为凌风的一大助力,自己也放心一点。这枚金翅雷鹏的宠物蛋是凌云峰上最好的一枚宠物蛋,而且是一枚九级的变异宠物蛋,培养的好,前途无限,论价值的话,实在是比一般的法宝值钱了不知道了多少倍!

另外就是送给凌风一枚自己早年的储物戒指,不过这东西不管在凌云霄的眼里还是在糟老头凌霸的眼里都不值什么。

故而凌风手里除了两把凌云峰配发的最垃圾的飞剑,还真没什么法宝。

但是糟老头凌霸哪里会这么想?

一者凌风是凌云霄的孙子,哪有爷爷不给自己孙子几件防身的法宝的?二者见到凌风手上戴着凌云霄早年的储物戒指,里面会空荡荡的不装几件什么好东西吗?以凌云霄护短的性格,打死糟老头凌霸都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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