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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章 南安市舶所(2 / 2)

这下百姓应征做团勇的积极性更高了,很快民团的规模就扩大到一千五百人。应征上的固然欢天喜地,没应征上的,除了羡慕之外,抱有“出洋挣钱”想法的人,这种念头也淡了不少。毕竟谁都知道大海茫茫,极凶极险,船毁人亡这种事实在是太多了。若守家在地便能丰衣足食,谁愿意冒这风险!

第三,开展海上巡逻。熊汝霖不是罚没了八艘走私商船么?他可没让这些船闲着,从第二天起,就组织团勇上船训练。训练了三天,便把这八艘船分为四组,每组两艘,沿着南安县的海岸线进行例行巡逻,四个时辰一轮换。

过去南安县根本就没有海防,如今就算是有了。虽然只有两艘船、二十条鸟铳,但已经震慑了本县的那些走私商人。前面那帮人刚刚被抄了家,人也被发配了出去,一时间还真是没人敢顶风作案。

第四,设立南安市舶所。市舶司是朝廷设立、负责海上对外贸易的专门机构,相当于现代的海关。但由于前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海禁状态,即使隆庆年间解除海禁,限制仍很严格。到了天启年间,整个大明只有浙江、福建、广东三个市舶司,海上贸易量虽然很大,但经过市舶司正规渠道,定额包税的贸易还是很少,大部分都是走私。

走私当然就不用缴纳任何税款了,只要用少量银子贿赂当地官府,别让官府抓了现形即可;或者干脆就不理官府,明目张胆地走私。如此一来,大明的对外贸易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税银大量流失,走私商人却因此暴富。

就拿福建市舶司来说,整个福建地区,每年进行海外贸易的商船艘次数量难以准确估算,但至少在一千艘次以上,贸易额何止千万两。但福建市舶司收取的税银,连三万两都不到,少到了可笑的地步。

其实朱由检早就想推动大明的对外贸易改革了,这改革的第一步,自然是开放更多的口岸。但仅设浙江、福建、广东三司,这又是一条祖制,可不是轻易就能改的。即使大明与葡萄牙的官方贸易已经开始,朱由检也暂时没碰这条祖制,并未新增市舶司。好在官方贸易并不涉及税收问题,葡萄牙人的商船也来得很少,算是把这个问题绕过去了。

但改革总要试水,总要有第一步。朱由检把这个试点选在了南安,其实这也是熊汝霖在密奏中提议的。

要说起这个时代的人的智慧,朱由检也不得不佩服。熊汝霖在密奏中说,不是祖制规定只设三司,不得新增么?南安县属于福建省,福建市舶司设在省府福州。而福州在福建北部,南安在福建南部,两地相距四百余里,南安的商船到福州去办理手续很不方便。以此为理由,可在南安设立市舶所,名义上隶属于福建市舶司,算是福建市舶司的一个派出机构。实际上,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这不就不违反祖制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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