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武侠修真>江湖怪侠传> 第十四章 两脚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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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两脚种猪(2 / 2)

“哈……。”丁不一发出一阵豪爽的大笑,大步走出石亭。

雨,已经停歇。

乌云散开,露出一块雨后的碧净天空。

笑声在空中飞扬,飞过乌云,飞向碧空。

申牌时分。

丁汪和余小二进入宝座城。

两人顾不上吃喝,便急忙奔向城西街的万寿药堂。

万寿药堂是百毒帮的一个分堂,两人特到此来打听白如水的消息。

门关着,铺板也关着。抬头看看,看不到“万寿药堂”

的招牌。

丁不一问道:“你有没有搞错,是不是这个地方?”

余小二瞪眼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我曾来这里打探白如水的消息。”

丁不一又问道:“可现在怎么关了铺面,连个招牌也见不到?”

余小二道:“你问我,我问谁?我怎么会知道变成了模样。”

丁不一跨前一步,敲响了堂门!。

门内静静,没有任何反应。

丁不一正想退回,余小二抢上前去,抬起脚在门上一顿乱踢,口中高喊道:“里面有人没有?都死绝了吗?”

“哎,来啦!”门内传出了回音。

余小二得意地歪起头。

“吱——”门拉开了条缝,伸出一个干瘪的人头:“谁呀?”

“买药的。”余小二答着话,一只脚尖寒进门缝里。

“买药?对不起,我这里已经不卖药了。”干瘪的人头缩了回去,门砰然一关。

“哎唷!夹住我脚了”余小二杀猪似的嚎叫起来。

门再次打开,一个瘦老头堂站在门人。

丁不一看到店里一片凌乱,堆满了各种杂物和木材、工具。很显然,万寿药堂是易主了。

他上前一步,客气地道:“请问这位大爷,万寿药堂的人哪里去了?”

瘦老头瞪了余小二一眼,对丁不一道:“万寿药堂的人三天前就走了,去了哪儿,我不知道,老爷买下这药堂,准备开家盐庄,现在正打算改修面门,叫我在此守店。”

“谢过大爷。”丁不一拱手施了一礼,没再问,他知道再问,也是白问。

“喂,万寿药堂的花老板娘没留下什么话吗?”余小二伸过头来问。

“砰!”堂门猛地关上,门叶正撞中余小二的前额。

“哎哎唷!”余小二捂着前额哇哇大叫,刚才夹脚是假装,现在可是当真了,额头上撞起了一个紫血包。

“妈的,剁八刀的死鬼、老鬼、老乌龟王八蛋!”余小二跳着脚叫骂。

丁不一望着紧闭的大门发怔。白如水看来是凶多吉少了!

此时,一个人佝偻着身子从药堂旁的巷口里钻出来,走到丁不一的身旁。

“金公子爷是想打听百毒帮的消息吗?”那人低声问。

丁不一定睛一看,原来是个衣裳褴褛的流浪汉,他点点头:“是的,你知道百毒帮的消息?”

流浪汉抬起一双混浊的眼,张开手伸到丁不一面前。

丁不一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递给流浪吧。

“哎。”余小二伸手抓了过来。

这位花金公子真够大方,出手就是五两一链的银子。这五百两银票能够几天开销?

“站到一旁去。”丁不一挥手一抓,将余小二提到一旁。

余小二鼓起嘴,生气地站到屋檐下。

丁不一对流浪汉道:“你知道什么,全都告诉我。”

“金公子爷。”流浪汉将银子塞入怀中;轻声道:“百毒帮在三天前已奉命解散了,帮里的人都领了一笔遣散费,鲁自归回家乡或是去投亲靠友,万寿药堂是百毒帮的分堂也依命解散,花分堂主今天动身回山东去了。”

丁不一问道:“可有叫堂和白帮主的消息?”

流浪汉道:“有的,总堂百花堂已被东厂番子炸毁,夷为平地,白如水帮主已丧身在火之中。她死得很惨,连尸骨都烧得辨认不出来。”

丁不一的心中一阵痛楚:“她的尸骨在哪儿找到的?”

流浪汉道:“在百花堂秘道口,是花分堂主找到的。”

丁不一心像刀割似的痛,沉默不语。

流浪当忽然恨声道:“白帮主遭此不幸,全是那个钻人胯裆的窝囊废,花花公子丁不一。要不是为了他,帮主怎么解散百毒帮?又怎么遭此不测?这个该咒的、该死的、万人骂的无赖。”

余小二咧着嘴在笑。

丁不一未等流浪汉说完,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的心沉重而痛苦,牙齿咬破了嘴唇。

他暗自下定决心,要学好武功,重新做人,让世人瞧瞧,他丁不一究意是何人物!

余小二再三向丁不一道歉,两人才言归于好,在街口的一家小酒店坐下。

是该吃饭的时候了。

丁不一随便点了几道莱,要了一壶酒。

此刻,时值黄昏,偏丁的斜阳自西边林梢投入,使街口沉浸在一片柔和的金黄光光芒之中。

店小二将酒菜送到桌上。

丁不一抓起酒壶,蓦地,他想起八桥镇一幕,百花堂卧室之情,恍如隔世,心中一片凄然。

“得得得!”马蹄声急。

三骑从街口飞驰而过,清脆的鞭声在空中爆响。

有两人路人闪避不及,脸上吃上一鞭,血花进溅。

只有惊呼,没有叫嚷,只有呻吟,没有斥骂。挨锗是敢怒而不敢言。

丁不一坐在店门左侧,他恰巧看清了三骑者的脸。

三人中两个是行武人的打扮,身材魁梧,浓眉大眼,皆是一绺绺胡须,另一个二十三、四岁的模样,一张小白脸,蓄着两撇八字胡,神态骄横已极。

这三个是谁?为何如此强横霸道?

丁不在思想之间,旁边桌上的一酒客将酒杯往桌上一蹲,忿忿道:“呸!仗爹的势力,威风得几时?”

丁不一问还站在桌边的店小二道:“伙计,刚才这马上的骑者是谁?”

店小二急忙道:“客官,您请饮酒吧,最好别管闲事。”

那位蹲杯的客人主动搭话道:“让我来告诉你吧。这小子是本地驻军三镇兵马总指挥贺定坤总兵的儿子贺金,人称金太子,暗称两脚种猪。”

“哎。”店小二扭头对那客人道:“齐石英,你今日敢情是喝多子,你不怕有人听见,传到四金太保中,要了你的命?”

齐石英睁着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晃着酒杯道:“我不怕,砍头有什么可怕的?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好!”余小二霍地站起,将脚跳到板凳上道:“这才是真正的英雄!齐壮士,请过来共饮一杯。”

余小二最爱热闹,这机会当然不能放过。

齐石英倒也爽快,拎着酒壶和酒杯,一翘腿就坐过来了。

齐石英双手朝丁不一一拱道:“在下齐石英,人称‘快口肠石义士’请教二位大名?”

丁不一还礼道:“杭州万隆绸缎庄金沧海,这位是小兄弟金小江。”

齐石英道抚掌道:“久仰金公子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定是三生有幸。”

丁不一浅笑道:“石义士见笑了,小弟此次还是初次离开杭州呢。”说着,对店小二道:“再添两道莱,换上一壶好酒。”

“是。”店小二不愿招惹是非,急忙退下。

余小二鼓起了小嘴巴,干嘛无缘无故地请别人吃莱,银子有多少啊?

丁不一并不想交结齐石英这样的朋友,只是余小二既已将他请来,就与他聊,散散心也好。

丁不一道:“刚才见石义士的样子,仿佛与这位贺总兵的儿子有什么过节?”

“呸!”齐石英耳是狠狠地一呸,“岂只是过节,简直是不用江四海之很,不共戴天之仇!”

丁不一替齐石英抓起酒杯:“当然可以。说实话,我妹妹就是他妻子,他就是我妹妹的丈夫。”

“哈。”余小二插嘴道:“像是他的大舅子!”

“大舅子,舅个屁!”齐石英恨声道:“他在娶妹妹前,曾说好是连我一齐娶过去的……”

余小二忍不住“噗”地笑道:“连你也一齐娶过去?你是个大男人,他怎么娶你?”

“哎呀,”齐石英道:“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妹妹他为妻,他就管我的衣食住行,吃喝玩乐。”

余小二故意问道:“他管住了没有!”

齐石英忿忿地道:“管个屁,妹妹嫁过去还不到三个月,他便一脚把我踢出了府门,别说是吃喝玩乐的钱,就连酒钱也不给我,这岂不是欺人太甚了么?”

丁不一眉头微蹙,这可是遇上了真正的窝囊废了!

齐石英吁了一口酒,又道:“更气人的是,他把妹妹关在府里,自己却每夜往妓院里跑,而耳还专啃鸡仔。”

“专啃鸡仔?”余小二的眼瞪圆小眼,表示出无限兴趣。

齐石英伸头凑近余小二低声道:“这里的妓院私凡是到了新姑娘,都要请他去破瓜。若哪家妓私自破瓜,他就用爹爹的兵去砸封那家妓院。”

这四金太子果真是霸道。丁不一心中暗想。

店小二将要的两道菜送上。

齐石英和余小二一面抢着吃菜,一面继续对话。

余小二饶有兴趣地道:“如此说来,宝应城妓院所有的姑娘的瓜,都是他破的了?”

齐石英红着眼道:“可以这么说。”

余小二伸出舌头:“唷唷,真是只两脚种猪,名副其实。”

齐石英抓起酒壶往自己酒壶往自己酒杯中倒酒:“你知道他今天为什么上这儿来了吗?”

余小二鼻涕、口水一齐往外流:“是哪家妓院又到了要破瓜的姑娘?”

齐石英摇摇头道:“不是。现在他对破瓜已不顾兴趣了,他已看上了一位姑娘,这姑娘是宝座数一数二的美人,虽是位歌伎,但心性高傲,从不卖身,使许多男子望之若渴,却又无法近身。今天他就是专程为她而来的。”

余小二问:“这位大美人是谁?”

齐石英将杯中酒一口吞下,缓声道:“万花楼暖春阁苏小玉。”

“苏小玉?”余小二和丁不一同时一声惊呼。

“二位认识苏小玉?”齐石英问,未待两人答话,他自己笑道:“凡来宝座城的有钱男人,谁会不认识苏小玉?”

丁不一斟着酒道:“他打算如何对付苏小玉?”

齐石英接过酒杯,低声道:“老办法,先压倒对手,进入暖春阁,然后用迷香将苏小玉迷倒,再强行占有她……”

“卑鄙!”丁不一一巴掌拍在桌上,心火顿炽。

齐石英眯起醉眼道:“听说她身旁还有个叫小雯的小丫头,他准备也一起……”

“噗”余小二一口酒菜喷到齐石英的脸上,从板凳上高高跳起,厉声道:“妈的!我*种猪十八代!”

齐石英怔了怔,举手抹去脸上的污物,也高声一叫:“妈的!”

店内所有人的眼光都射到他们三人身上,不知他们究竟在骂谁。

丁不一咬紧了嘴唇,已决定今夜无论如何要去搭救苏小玉。

宝座城内,一场好戏就在这小店内拉开了序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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