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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西汉时期,十二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九年后的长安相会。

九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陵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九年前安排云歌带领刘弗陵一行走出荒漠的人是谁?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与当今天子刘弗陵哪个才是让她魂牵梦绕之人?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知、相爱,难道真的是缘分天注定吗?云歌又看到了哪些真相?】

以上,就是《云中歌》的大致剧情了。

某女子,又或者我们现在该称呼她为云歌了。

从她被黑无常那无情的一脚踢进黑洞后,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还在母亲腹中尚未出生的云歌。

以下是她的一些基本家庭资料:

姓名:云歌

家庭成员:父亲――霍去病

母亲――金玉(曾用名:玉瑾)

大哥――霍嬗(当年玉瑾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找了一个孩子代替,后死,为表抱歉便收做大儿子。)

二哥――霍逸

三哥――霍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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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一个身着绿色楼兰裙的小女孩正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发呆,一头白狼正趴在一边打瞌睡,不用介绍大家也该猜到这就是那位不幸被黑白无常坑了的女子了,以后下文就直接称呼她为云歌。

来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了,云歌也渐渐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迷惘和难过的,突然到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即使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当一切熟悉的人和事物都已经不存在了,心中总会有些莫名的惶恐。

云歌有时候想起黑白无常还是会恨得牙根痒痒,有时候心中也会有几分感谢,虽然是为了逃脱惩罚,但他们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而且来的时候正是云歌刚出生,作为一个婴儿,除了吃就是睡,眼前都是模模糊糊的,所以她有足够的时间能够思考和适应。

云歌在前世无聊的时候就看过《大漠谣》小说,可惜最后实在是太长,没看完,而电视剧版的也瞄过一些,虽然只是粗略的看过,只不过除了九爷以外,其它的都忘的差不多了。

云歌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一对十分靠谱的父母是很重要的。先说自家爹爹――前冠军侯、骠骑大将军霍去病,武力值绝对爆表,而自家娘亲――大漠狼女金玉,最擅长的是大召唤术――召唤狼群,自幼和伊稚斜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智力值破表。

再说说二哥和三哥,虽然二哥比起云歌年长了许多,而且平时也十分的沉默寡言,但却是家中最疼爱云歌的,云歌最喜欢的铃铛便是二哥送的,价值连城的天山雪驼说送就送,由此便可看出二哥对云歌的宠溺。

至于三哥,虽然只比云歌大了两岁,却是家中最喜欢欺负云歌的,总是趁着现在云歌动弹不得的时候掐云歌的脸蛋,当然了,云歌也不是吃素的,自然会报复回来,吃过一次亏之后,每次只要三哥一想使坏,云歌就会大哭,然后爹爹就会来,再之后就……呵呵,今天的天气可真好啊!

在云歌的心中,这一世能在心中排第一的美好回忆就是在自己的满岁抓周宴上,见到了她心中的第一男神大人――眉目清朗如静川明波,身姿俊雅若芝兰玉树,单单注视着就彷如‘朗月出天山,春风过漠北’的九爷孟西漠。(这句话请用咏叹调唱出来,人家好喜欢胡歌版的九爷,超帅的。)

抓周的时候云歌一把就抓住了九爷,而且趁着年纪小,云歌愣是非常不要face的一直赖在九爷的怀里,无论爹娘怎么又哄又劝都不肯离开,凡是有人想抱走她就大哭不止,让娘亲直呼缘分,若不是爹爹嫉妒的死活不同意,说不定九爷就当场收了云歌做义女呢。

虽然最后九爷还是离开了,但作为贺礼送了云歌一把雕刻了金银花的玉梳,精致无比,让云歌简直是爱不释手。

幸福的日子一天天过得飞快,一转眼云歌在这个世界已经呆了八年了。

日子虽说没有现代生活那么的方便,但古代也有古代的美好,云歌跟随着父母兄长到处游历,欣赏了许多早已在现代消失的美景,也见到了许多早已消失在历史中的古国,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简直让云歌说都说不过来,从塞北草原到大漠戈壁,从珠穆朗玛峰到帕米尔高原,从惊涛骇浪的大海到安静宁和的雪窟,从西域匈奴的高超马技到大秦安息的奇巧工艺……无不让人感到惊叹。

生活是如此的充实和忙碌,慢慢融入其中之后,云歌发现自己再也无法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了,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在云歌的心中这里早已不是一部小说或者一部电视剧那么简单了。

至于原本的剧情,若能避开,云歌自然是十分乐意的,若是避不开,云歌也不会害怕,因为她并不是独自一人,在她的身后还有爱她的家人在,一切随缘,既来之则安之巴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其它的想也没用。

至于那个作为赠礼的须弥芥子,虽然没有云歌曾经小说中看到过的那么神奇,但也正如黑无常当初所说,不是太过贪心的话也就够用了。

里面只有一座破茅屋和一片田地,屋后还有一口泉眼。土地虽说没什么神奇,却也十分肥沃,至于屋内有一些杂物,云歌整理过后发现还是挺有用的,比如说一小瓶药丸,看似不起眼,但能起类似洗精伐髓,强身健体的功效,对于习武更是事半功倍,还有几本珍贵的武功秘籍和医术典籍。

至于那口泉眼,常常饮用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而且还有解毒的功效,反正对于云歌来说还是很好用的。

对于习武云歌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作为从小看古龙和金庸的小说长大的孩子,又有哪一个没做过武侠梦呢!

最重要的是,虽然有家人的保护,但是总有一日云歌会如长大的小鹰一般,独自飞翔面对外面的风雨。

有时候云歌也会想,若‘云歌’是武林高手,那她是不是就能保护自己和腹中的孩子。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有时走的累了,霍去病也会停下脚步,暂作休息。在云歌八岁那年,他们一家就在西域中的一片绿洲住了下来。

当云歌悠闲度日时,却不知道命运的大手正在一步一步悄悄的靠近。

这一天,云歌正在屋子里研究二哥新送给她的食谱时,金玉却忽然让她去荒漠中送几个人安全离开,听到后云歌完全愣住了,直到自家娘亲又说了一遍才反应过来。

说实话,云歌早就已经将剧情这东西忘到不知哪里去了,现在却又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好像是在提醒她什么似得,总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想都不想,云歌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拒绝的,鬼才想去呢。

等云歌推诿说不舒服,建议娘亲让三哥去时,才被告知今天一大早三哥就带着阿竹出门了,现在也不知道究竟跑到哪里去了,现在肯定是找不到的。

最后的最后,云歌随着自家亲娘一句早去早回就被无情的推出了家门,心情无比悲壮!

…………

回忆完毕。

这就是云歌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坐在湖边发呆的原因,离开家门之后云歌并没有立即去找人,而是在这里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考虑一下之后如何面对刘弗陵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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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

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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