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额头青筋跳动的问道:“然后呢?没有打扫现场?”
“杀完了我才想起来一件事,这老两口还有一个怂包儿子啊!”路角遗憾的说道:“我先是把二者像藏路潇儿尸体那样抛入井下,上边盖好。我又翻了下对方的行礼,有一些钱财和首饰。不过还有意外的惊喜,就是银行卡和写了密码的小本子。我当时没功夫打扫现场。只想着去把路前灭口,这样一来就不会被发现了。老两口包里有户口本,我按上边的地址,连夜前往市区。打了个车到那什么雨花巷,望着门号翻入院子,但发现院子里有条狗,凶巴巴的朝我叫嚷,我三下五除二的把它几刀给宰了。这时我发现房门是锁的,院子里边出现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惊动,说明里边没有人,我觉得路前恐怕早已结婚不住这儿了,与此同时,这附近的狗都叫上了,我担心惊动四邻,就翻墙跑了。”
“狗竟然是你杀死的?”我瞪大了眼睛,那为什么狗爪里边却提取到了路前的皮肤组织呢?不过听路角的意思,他杀的犹如快刀斩乱麻,应该不会被抓伤,所以路前的皮肤组织应该不是狗遇危之际留下的。
就是不知道路前当晚去父母家的那近二十分钟是去干嘛的并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觉得。那天路非和王白鸽去儿子家大吵了一架,这也许让二者改变了计划,没有离开青市去大济市,而是返回乡下老家住一段时间。
难道路前当时去雨花巷是为了帮父母寻狗的,却被狗抓伤而怂了?可二十分钟未免也太久了点儿。
徐瑞喝了口水,他沉声说:“接下来没回三马村吧?”
“没有。”路角点头说道:“我哪还敢回去?路前总会发现找不到父母的,所以我决定藏起来,我在青市逛荡了很久,走到一个巷子时看见一家三口出来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箱,又把院门锁上像出远门,我走近听这家人聊天好像要离开一个月,就等对方离开自己翻入其院子当作临时落脚地。一直待到三天前,他家一个亲戚拿钥匙来帮着看看,还好我在厕所蹲坑,等那亲戚进了门,我就出来翻墙跑了。”
我奇怪的问道:“挺会躲的啊,为什么之后住宾馆了呢?”
“是这样的,我回了一次三马村,望见路非的老宅没有状况,枯井之上放的石板和水缸都在那儿,所以推测事情没有败露。可我还是没有安全感,觉得路前说不准啥时候就会联系自己父母。华夏虽然大,然而无论藏到哪都会被警方抓到的。毕竟以前电视报纸没少报比我厉害一万倍的通缉犯被抓,跟他们比,我算个鸟?”路角叹息的说道:“因此,唯有离开华夏。我联系了以前一块混过的朋友,他有偷渡去境外的门路,说下次机会是四天之后,地点棒国,让我耐心等待。我就随便住进了一家宾馆,按计划明晚就会动身的,哪知道还没过十二点就被你们逮到了。”
我神色冰冷的说:“善恶到头终有报,你不光害死了路潇儿、路前、王白鸽,还有一个无辜的路前也间接因你而死。”
“路前?他怎么死了呢?况且,就算这怂包死了,跟我有半毛前的关系吗?!”路角脑袋摇的像拨浪鼓说道:“这个锅我可不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