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短命鬼没了,钱可不都是儿子的了吗?他小小年纪没了妈,不得跟着亲爹过活?只要把孩子抢回来,随便给口吃的养活住,就能白得一大笔钱,何乐不为?
焦大娘本就对前女婿一点好感也无,还曾暗暗后悔自己眼瞎才把女儿嫁给这么个人面兽心的东西,见他上门,更是打起十二分的警惕,没被他的花言巧语迷惑,油盐不进,说什么也不愿意把孩子交给他。
渣男就是渣男,直到现在都没觉得自己出轨有什么错,他不过是犯了全天下的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焦寒月怎么就不能像其他女人似的,睁只眼闭只眼当什么都没发生,偏闹得众人皆知,让他很下不来台,还闹死闹活得把婚离了,说不得她早死就是因为她干了缺德事,不够贤惠!
心里对前妻不满,这前丈母娘自然更不被他放在眼里,见好话说了一箩筐,死老太婆就是听不进去,哪还有耐心跟她闲磕牙,直接摞下话,如果老太婆不痛快地把孩子跟钱给准备好,等他明天来拿,就要跟他上法院去辩一辩,生母去世,父亲是不是对孩子有抚养权。
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夫妻离异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如果在子女未成年前因意外去世,另一方即获得抚养权,其他近亲属如想争夺抚养权,需向法院起诉,并举出另一方不能好好抚养孩子的证据,法院会酌情考虑抚养权归属。
所以如果渣男真的主张权利,做为亲生父亲,这是他天然的权利,哪怕焦大娘是姥姥,也不能阻止。但是孩子长到快一岁,渣男一次没露过面,就当这孩子根本没存在似的,就更别提付抚养费了。要让焦大娘相信狼主狗肺的东西也能突然冒出点人性来,不如相信太阳打西边出来!
她并不是法盲。女儿打离婚官司时,讲了律师,焦大娘全程参与,一直旁听,很是把新《婚姻法》前前后后了解个透彻,知道渣男在孩子抚养权这一点上没有撒谎。六神无主之下,她只能抱着孩子去公安局哭了。
俞际的孩子那个时候也刚两岁,虎头虎脑正是好玩的时候,他只要一有空回家就会看孩子,稀罕不够。看着焦大娘怀里要哭不哭,一张小脸冻得有些发青的孩子,不免动了恻隐之心,又是买牛奶,又是抱着哄,到最后还想出办法,让焦大娘请个律师,先发制人,告了渣男,指明他为了小三抛妻弃子,现在上门索要孩子,也并不是因着疼惜这孩子,只是想要回孩子从母亲那里继承的遗产,行为卑劣。
最终法院采纳了焦大娘的举证,抚养权归焦大娘所有,渣男努力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次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没登过门。焦大娘千恩万谢,专程买了东西来感谢俞际关键时刻帮他们祖孙二人出了主意,俞际推辞不下,看东西也不算贵重,只得收下,之后不免对他们多关注几分,这些年常来常往。
焦大娘的身子骨年轻时不算太好,上了年纪又受丧女之痛,还要抚养个小娃娃,即使小有积蓄,仍然时时感到精神不济,很是劳累,却无奈她孤老婆子一个,连个能帮趁的亲戚都没有,为了小外孙,只能咬牙硬挺,这才磕磕绊绊过了两年。
俞际尽可能会一个月去一次焦家,帮着做些买袋米面、灌个燃气的体力活,焦大娘千恩万谢的话说多了,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便也不再多说,一切用行动来表示,当俞际跟自己亲儿子似的,关切备至,就连俞际调去外省,老人家也没忘了总打电话过来问候,他有机会回家,也一定会抽时间去看焦大娘,常来常往。
认识得时间久了,俞际知道,焦大娘便是嘴上不说,心里最惦记的,仍然是闺女尸体的下落。没得人都死了,却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成了孤魂野鬼了吧?老一辈人讲究个入土为安,一时半会改不了,只要想想女儿可能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腐烂,连个家门都回不得,她就寝食难安。
可警方会全力侦办谋杀案,却不会耗费精力寻找一个死人。老人家的这个愿望,终究还得看老天爷是什么意思,虽然宿命论了些。
哪知道,老天爷是这么跟他们开玩笑的!三年过去,焦大娘都已经慢慢平静下来,接受现实的时候,焦寒月居然活着回来了!
哪怕神志不清,明显看起来精神都不大正常;哪怕破衣烂衫,头发都花白了一半,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妪;哪怕骨瘦如柴,没有了丝毫照片上的美感;这个女人,都是焦寒月无疑,因为dna鉴定不会出错!
死而复生,这么离奇的事居然发生了!偏偏当事人焦寒月这三年来显然受了不小的磋磨,已经精神失常,问她什么,她除了会惊声尖叫外,根本不会回答!
俞际不敢告诉焦大娘,心心念念的女儿没死是好事,这是这副模样的焦寒月,生不如死!
更重要的问题是:景颢当初认罪伏法时可是亲口承认,他杀了焦寒月的。如果焦寒月还活着的事传出去,警方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初景颢就是掳走焦寒月的人,景颢的家人怕是不会善罢甘休,打起为杀人狂魔翻供的主意!这绝对不是f市警方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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