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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便衣警察(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元宪洲的父亲元义刚以前是个军人,不过那时候元宪洲还没出生。

后来,元义刚在一次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时受伤了,被转业安置到地方。

来到大兴纺织厂保卫科工作。

先是当副科长,两三年以后就当上了科长。

八十年代初,在大厂从事保卫工作,是一件很风光的事。

因为那个时候警力有限,大厂周边的治安问题,统统归保卫科负责。

保卫科长甚至可以携带枪支,比普通警察还要威风。

因为曾经协助警方抓捕过几名罪犯,元义刚在大工街一直赫赫有名,许多男孩子都把他奉为偶像。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初升高考试前夕,元义刚因为抓捕一名持枪逃犯,被子弹打中,造成高位截瘫。

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一系列不幸事件从此展开。一直到六年之后,元宪洲弄断了一条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既然未卜先知,元宪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一切。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元宪洲意外碰到肖蝶,让他感觉到时间线可能会发生偏差,按照前后事件的推理,元义刚应该不是明天就是后天会碰到那个持枪逃犯。

第二天,元宪洲借口复习功课,留在家里。

元义刚出去上班时,元宪洲还叮嘱他:“爸!今天出门巡逻时,别忘了带枪啊!”

在上一世的那一天,元义刚如果戴着枪的话,就不会被逃犯打成残疾人。

但以元义刚的脾气,他不可能把儿子的叮咛放在心上。

所以,元宪洲在家里待了会儿也赶紧出门了。

他知道那起枪击事件发生的每个细节,他可以根据细节做出自己的判断。

比如,上午十点的时候,元义刚会在大工街西头抓到一个扒手,正往东头押送时,又碰到大老黑,大老黑接过扒手,然后塞给元义刚一张通缉令,那张通缉令上画的就是那名持枪逃犯……

大老黑是大工街的一名警察,但他并没有元义刚那么威风。他长着五短身材,黑不溜秋,总喜欢穿盖着屁股的大衣服,也总喜欢骑着一辆二八加重的自行车。连他的老婆都比他高出大半个脑袋。

那名逃犯的模样,元宪洲三十多年后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那家伙有四十来岁,皮肤黝黑,五官粗犷,留着板儿村。

最神奇的是,他和元义刚一样,太阳穴上都有一块儿伤疤。

元义刚的伤疤在左边,他的伤疤在右边。

当然元义刚的伤疤是抗险救灾造成的,他的伤疤是在前线打仗留下的。

元义刚有过目不忘的本领,随便看一眼就把通缉令送给一个好奇张望的小商贩了。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碰到那个逃犯了。

那时他并没有带枪,而逃犯戴着枪,而且还是个神枪手。

尽管如此,元义刚还是勇敢地扑了上去,生擒了罪犯,但也被打成残废。

从上午9点到11点,元宪洲都徜徉在大工街西边,但那几个触发大事件的一系列小事件,一件也没有发生,元宪洲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但很快他便心情沉重了。

因为这样一来,枪击事件多半会在明天发生了。

明天是星期天,是正常班职工的休息日,更是大工街赶集的日子。

那时只有小礼拜,没有大礼拜。

很多人物、很多事件都会在星期天集中出现。

当年,有一首在罪犯中流行的歌曲叫“大狱歌”,其中详细描述了一个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奋工作的伙计:星期天的早晨我多么快活,带着月票上了汽车,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多年以后,一个因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却让这首难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红遍了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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