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知道了,我等下就上网给他订做一个。”秦旭习惯了这班人的护犊子,熟练地应道。
“不用上网,还要快递什么,太麻烦了。”高广平视线离开桌面上腐败极其严重的衣物,说道,“我记得老艾就认识一个订做亚克力板的老板,让他明早就去订做一份,我们明天回去就能用上。”
真是有心了。
范朗园平日看到他,天天抱着手机玩荣耀,但正儿八经工作起来,却是心无旁骛,不管外界的干扰,眼中只有手里的骨头,认真专注的眼神,看得秦旭都觉得毛毛的。
就连经常跟范朗园一起配合的印福明和高广平,也觉得老范今天看起来特别在状态。
范朗园的状态,旁人无法体会。
他从事法医工作多年,摸尸体骨头就跟左手摸右手一样。
但是,今天的感觉,特别不一样。
这种感觉,就连当时在法医学院宣誓“为生者权,为死者言”时,激动澎湃的热血之心都无法与之比较。
他看着这具埋葬在地下二十五年的女性尸骸,仿佛内心达到了一种通彻澄明的境界。
多年工作积累的经验,在这一刻迸发出惊人的洞察力。
明明是下午刚刚挖掘出的尸骨,范朗园却觉得每一寸骨骼都非常熟悉,每一缕枯败的发丝,每一件衣物上模糊不清的褐色血迹,还有……
那些突兀掺杂在尸骸中,不属于受害人的东西。
范朗园用镊子轻轻夹起一根短发,大约五厘米长度,他将其放在证物袋里。
尚未进行DNA的鉴定,但范朗园心中莫名其妙地笃定,这根头发,会成为关键的证据。
这种状态,非常微妙,难以与人言说。
如果一定要他用语言表达的话。
那就像……
就像是,这位芳龄早逝的女子,站在他身边,将短暂的一生,以及二十五年含冤地底的细碎,一一与他道来。
这处膝盖骨骼的磨损,是幼年时摔伤留下的痕迹。
修长的指骨,是她生前最爱的部位。
她的头发太过轻薄和纤细,一直很羡慕那些黑厚的头发。
被时光和土壤腐朽的皮肤,在二十五年前,是如此饱满光洁。
……
经常对尸体说“多有得罪”,却从来不畏惧鬼神的范朗园,从杂乱的发丝中,又捡起一根相似的头发,忍不住手臂泛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熟悉感,太可怕了。
可惜老秦师父不知道范朗园的想法,否则,他会淡定地说道:
“没关系,小朋友,你只是秦旭的歌听多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