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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8章有些失望(2 / 2)

“眼下还不好判断,您儿子的案子现在哪个阶段?在检察院还是在法院?”杜庸问道。

“前两天刚被移送去法院。”陆守庆回道。

“嗯,从目前您讲述的情况来看,您儿子已经高中毕业上了大学,是成年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子发生X关系,很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当然这还要看案件具体情况,看您儿子是什么时候知道对方真实年龄的。”杜庸的话给了对方一丝希望。

陆守庆与爱人用眼神交流后,陆守庆问道:“杜律师,我儿子这案子如果委托您办理,律师费怎么收?”

“一审律师费六万元,如果有二审,再收三万元律师费。案子在本市不收差旅费。”杜庸报价道。

这案子不复杂,杜庸怕要高了把对方要跑了。

“还有其他费用吗?比如找关系的费用。”陆守庆问道。

杜庸一笑:“我们办案子是不找关系的,如果您有关系可以自己找一找,我们不反对。对了,你们能不能跟那女孩子的父母沟通下,让他们出一份谅解书?”

“不可能的。出事后,我曾去找过对方几次,但是对方根本就不见我,给钱都不要。”陆守庆摇了摇头。

“好吧,那只能如此了。”女孩子的父母不接招,杜庸也没辙。

陆守庆夫妻嘀咕了一阵,最终办了委托手续,支付了律师费。

送走陆守庆夫妻后,杜庸和程都回到了工位,开始忙手上的案子。

“师父,为什么成年人与十二至十四周岁的女孩子发生X关系,需要明知女孩子的年龄才能定罪。

而与不满十二周岁的女孩子发生X关系的,则一律认定男方‘应当知道’对方是幼女,一律定罪?”杜庸很少接触这类案子,所以对相关规定不太理解。

“一般来说,认定被告人是否‘应当知道’被害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应当考虑被告人和一般人的认知能力水平,结合被告人作案时存在的各种客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JY等X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由此可知,该文件根据被害人不满十二周岁这一基础事实,创设了一项‘推定明知’。”杜庸说完,端起茶杯喝了口茶水。

早上泡的茶,杜庸谈完案子回来时,已经凉了。

“那为啥要创设‘推定明知’?”程都挠了挠头,有些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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