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看到她转身走回头,那男人一脸惊喜,令司马嘉宝差点以为自己是神仙姐姐下凡令他一见钟情心生爱慕,从此对自己痴情一世不离不弃。(.)不过,她是很清楚现实的,第一,他是个彻夜逗留酒吧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一作不了丈夫二做不了朋友,出局。(《)二,白长了一副好身板,居然被一个小流氓一把扔进垃圾堆,毫无男人气概。出局。三,自己受伤了还没有自知之明死也要跑去问女人名字,死也要泡妞,出局。但司马嘉宝到底还是把他送去医院了。他的腿上给划了道不大不小的口子,医生处理伤口的时候,一个大男人痛得呲牙咧嘴的,还死命地抓她的手,跟临死挣扎似的,真让司马嘉宝这种孤独过了近半世的老女人鄙视。()但更让司马嘉宝鄙视自己的是,在她耐着性子等他包扎好后,她竟然又犯贱似的说你腿受伤了我送你回去吧。()那男人感激而欣喜若狂的眼神令司马嘉宝一路上都感觉很不舒服。以那男人住的物业来看,也不是什么普通人能够住得起的高级社区。就现代都市待嫁女子而言,如果眼前这个男人不是已婚男,是应当好好珍惜一个可以恋爱的机会。但她完全没有兴趣。她不喜欢男人这样看着自己,如果十年前可能她会羞怯,会感觉到一种不安的欣喜,那应该是女孩的心情,那是遇见一个不错的男子对自己表现了兴趣的骄傲。可是现在她三十三岁了,她也许还念着一段旧情,但她已经不能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了。结果等司马嘉宝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开始亮了。她再一次在晨曦微露时开车回家,天边微明,路灯却还都没有熄灭,她走在城市的黑夜与白天交接之际的路上,心里一点一点的平静,也一点一点一开始悲凉。平静的是,朱央央已经回家了,没带钥匙给她打了电话。悲凉的是,自己竟然已经对男人死绝了梦想。有男人要救她,眼睛里也明明白白地闪着对自己感兴趣的光芒,而她,她竟然春心都不动一下,她真是,成了完全的干物,完全的没有水份,完全的无药可救了。刚出电梯门,就看到朱央央坐在门口的地板上,一手抱着双膝,一手用手指在地上写着什么。这样的她让司马嘉宝有点呆住了。那只张牙舞爪的小刺猬不见了,现在蹲在那里的不过是一个进不了家门的小孩子。她大概太入神了,根本没发现司马嘉宝走近,也根本没发现我已经看出来她用自己滴下来的眼泪在地上写字。写的是:朱明明,你回来。朱明明,你回来。看着那行已经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字,司马嘉宝心里一酸,差点也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