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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节 巨贾(2 / 2)

要知道,挽马虽然不能做战马,但却是耕地和运输的好手,这次李广得了这么多好处,想必,他做梦都会笑出来!

“黯卿,立刻把这份捷报用八百里加急发回长安,让父皇也知道这个喜讯!”有了胜利之后,刘荣几乎就快把正面还存在的匈奴主力,给抛到脑袋后面去了,再加上,这次首先报捷的是他未来的大翁,都是一家人,李广得了胜利,连带着刘荣走路都神气了几分。

“诺!”汲黯点点头,他走了几步,忽然又回过头说:“殿下,有件事情,臣想您一定愿意听的!”

“哦,什么事情?卿说来听听!”刘荣好奇的问道。

“是这样的,殿下,昨日有雁门巨贾聂氏向蓟城捐献了战马三百匹,这尚是第一个向蓟城捐献战马的巨贾!”汲黯知道刘荣喜欢些新鲜的事情,当时在听说了此事,也自记了下来。

“三百匹?”刘荣的眉头一扬,好奇的问道:“这聂家很有钱吗?”

“也不算很有钱……只是聂家世代居住在边地,靠着养马发家,据说他与匈奴王庭的许多高层有着非常好的感情,这些年来,靠着聂家和桥家,我大汉先后用重金从匈奴购入了几百匹良种马,以改良大汉的马种质量!”

“有意思,聂家竟然与匈奴高层有关系,太有意思了!”刘荣笑着道:“那桥家又是什么来路?”

他对这些有意思的家族,永远都是有兴趣的,因为通过这些在战乱中发家的巨贾的经历,使他可以轻易的了解到这时代的民间社会。

“桥家和聂家是世交,据说两家都分别娶了宣曲任氏的女儿做夫人!”汲黯笑着将他所了解的事情一一说出来:“这桥家和聂家,都是当年遵照太宗皇帝的命令来开拓边地的,仅在过去十年中,桥家和聂家就先后捐赠了上千匹战马,太宗皇帝在时,亦也曾专门下诏,表彰过这两家,都是义士之家啊!”

“宣曲任氏?”刘荣笑着道:“果然是物以聚类,鸟以群分,什么样的人跟什么样的人做亲家,像任家那样为富大仁者,和桥氏,聂氏这样的义士家族,地方官员,应该好生优待,尽量给他们行方便,有什么困难,要主动帮他们解决!”

虽然刘荣以前曾经导致过长安的几个豪族灭门,又曾经故意纵容羽林卫给长安的豪绅找不痛快。

但是,对于宣曲任氏,他一直都非常有好感。

因为在整个大汉国的豪绅巨贾之中,任家,是最有良心的商人。他们虽然也经营暴利行业,但任家从来不趁人之危,从来不干违法乱纪,他们只赚良心钱。

甚至,假如遇到地方发生灾荒,或者年景不好,任家总会拿出赢利所得,将之购买粮食等物资,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出售给百姓。

任家的子弟,向来彬彬有礼,对人对物,都极为平和,而且最值得赞赏的是,身为全大汉有数的巨贾家族,任家的子弟,从来都吃自己种出的粮食,自己养出来的牲畜。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榜样,至少在天子眼里,任家是他最最欣赏的商人,在这两年里,屡屡在刘荣面前提起了这个大汉国最有良心的商人家族。

因为,在天子看来,任家身为商人,经商致富之后,不忘本,心怀朝廷,而且从不主动鼓励同乡人经商,而是拿出钱财,以极低的利息,贷款给同乡的破产农民,让他们可以购买土地,重新耕作。

这是什么?这是在呼应天子的劝耕思想,简单点来说,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符合天子要求的标准忠良家庭,所以,嘉奖自然是免不了的。

“诺!”汲黯自然也是对聂家和桥家非常有好感,才提起的。

但刘荣的思路,却飞快的转换到了另一个地方,聂家,竟然与匈奴高层有关系,这实在是天在帮他啊!

他觉得,有必要跟聂家的人见上一面了。

因为,在遥远的匈奴之外,有一个国家叫大宛,大宛有名马,叫汗血宝马,在史书中,武帝为了得到汗血宝马,发精锐骑兵数万,远征大宛,亦落得一个灰头土脸,事实证明,强硬的抢夺,得不偿失。

那么智取呢?

更何况,在大宛附近,据说还有无数的小国,甚至还有匈奴人的死敌月氏,历史上张骞花了十几年时间到达月氏,虽然没有完成联络月氏,开辟第二战场的任务,却大大的开阔了国人的眼界,此后数百年,大汉国开始对西域进行经营。

若,张骞开西域提前二十几年会怎么样?月氏怕是有很大可能同意与大汉国联盟。而西域亦将出现在国人的视线中,大汉国将提前几十年,睁开自己的眼睛,审视它的周遍环境。

刘荣实在很期待这样的情况出现。<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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