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节趁他病,要他命!
匈奴骑兵,很快就将沮阳城包围起来。
和大汉军队一样,右贤王的主力,同样对大汉军队的特点非常了解,他们将营地,都扎到了沮阳附近的制高点,并不急于攻击,他们需要等待后续后勤兵的到来。
“不止一个万骑啊!”叶武安看着那些漫山遍野晃荡着的野猪尾巴和老鼠尾巴叹道。
很快,事实就证明了他的猜测,在沮阳城的对面,匈奴右贤王的王旗,从地平线上出现。
“右贤王真给面子,竟然亲自来了!”叶武安摇了摇头,想着……
“大王,我请求担当攻城先锋!”左大当户,兼万骑呼衍于兰,匍匐在地对稽善说:“呼衍部落,请求长生天保佑的右屠奢王,给予一个洗刷耻辱的机会!”
“大王,事实证明,呼衍族的狼群,已经忘记了怎么捕猎!”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在一旁说:“他们怎么可以承担起攻城先锋,这个只有最勇敢的部落才可以获得的荣誉?”
呼衍于兰回过头去,就见他的死对头,右贤王帐下的右大将须卜呼亦匍匐到地上,他说:“请长生天保佑的大匈奴右贤王大人,将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真正的战士!”
“右大将,你这是在污蔑!”呼衍于兰怒道:“你可敢与我一赌?”
须卜呼横了他一眼,回道:“如何不敢?”
右贤王稽善看了看这两人,其实他清楚,这两人这么争执并不仅仅是为了恩怨,更多的是为了利益。
根据匈奴传统,担任攻城先锋的部族,在城破后,有权利分享城中所获得的战利品的一半。
而沮阳是匈奴军队目前所能攻击的最繁荣的城市,这座汉国的郡治大城中的财富,至少可以令一个部族,兴盛好几年。
而无论是呼衍于兰,还是须卜呼,他们都是下一代各自部族族长地位的有力竞争者,大草原,从来都是只承认胜利者,而忽略失败者的地方。
而可以想象,当他们两人中的一个,带着大量财富回到草原时,那么,毫无疑问,他将获得大量的支持,进而甩开其他竞争者,成为匈奴最显贵的贵族之一。
稽善看了看两人,他的眼睛转了一圈。呼衍部落的主要牧场都分散在他的治下,他帐下的大量官员,也皆于呼衍部落,而须卜族这些年虽然屡屡向他表达善意,但是,他们的根在王庭,主要牧场也在王庭。
稽善觉得自己完全没有理由,抛弃自己的根基呼衍部,选择须卜呼。
“左大当户!”稽善说:“本王再给你一次机会,由你部担任先锋……但是,你给本王记住,本王要看你的战士,登上沮阳城的城头,假如你没有做到的话,那么本王以后都将不再给你机会!”
呼衍于兰亲吻着大地,发誓说:“如您所愿,尊贵的右贤王!”
然后,他转身出了右贤王的大帐。
“右大将,不必灰心!”稽善安慰着失落的须卜呼说:“汉国有的是好地方,等本王的大军打到蓟城,本王答应你,那个机会必定留给你的部落!”
须卜呼听了,也只好点点头道:“多谢大王!”
其实,他早知道是这么一个结果,也清楚只要稽善没有糊涂,就不可能选择他,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目的,其实也就只是表现一下,让某些人能够知道,他须卜族与呼衍族的仇恨依然在延续。
这样,才是一个部族,在草原上生存的基础!……
“大人,他们过来了!”一个站在高处的侦察兵对着已荣升为屯长的韩离说。
韩离赶紧站起来,爬上城墙,看着那股从匈奴营地宣泄而下的骑兵洪流,他举起手说:“全体准备!”
很快,两百多名精锐战兵和三百多刚刚武装起来的民兵便爬上了城墙。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整个沮阳的壮丁就那么一点,不可能一次投入所有的兵力来守城,所以,叶武安,把战兵和民兵混合到一起,组成几个轮流防守的集团,以此达到坚持下去的目的。
也幸亏沮阳城并非一个大城,它在建造时,只是以县城的标准进行建造,后来才改为郡治所,所以,城池并不大,五百多人一爬上城墙的这一面,就立刻把那里填满。
有经验的弩兵,开始将他们的巨盾树到前面,以此来防御匈奴骑兵的弓手袭击,保护自己的生命。
匈奴骑兵,开始在距离沮阳城北门一里的地方下马,然后,在大量抬着用牛皮蒙好的木板的后勤兵的身后,小心的靠近沮阳。
说起来是很好笑的,匈奴骑兵,在攻坚战中,通常沦为了后勤兵的保护者,攻击坚城,匈奴只有三个手段,或者蚁附,或者想办法撞开城门,或者靠工具把城墙挖塌。
蚁附攻击,伤亡是很大的,特别是在一些有重兵保护的小城市面前,通常情况上,大汉国的强弩硬弓,会令匈奴人后悔这样做。
而撞开城门是最有效,也是伤亡最小的办法。今天,匈奴人便是选择首先尝试撞击城门,几十个奴隶,抬着一根巨木,跟在大军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