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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2 / 2)

“二位猛士不必多礼,这里又不是在太子宫!”刘荣微笑着道“快快请坐吧!”

“这……殿下……卑下等粗鄙之人,如何敢当殿下如此礼遇!”居左的年轻军官连忙道,显然两人者,是以他为首的,而且他似乎还通些文墨,懂得礼法。

“寡人让你们坐下,自有让你们坐下的原因!”刘荣脸一板,他深知给一颗糖,再打一棒子的真理“磨磨蹭蹭的做什么?”

两人相对一望,也不敢顶撞,连忙告了个罪,找了张末尾的位子远远的跪坐下来。

刘荣仔细的观察两人,发觉这两个人似乎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性格的人,为首的那个年轻军官,刘荣认得,他叫金求德,长相很不错,而且家世更是根红苗正,他的祖上乃是当年跟随高祖皇帝起义的那批老兵中的一个。

高祖定鼎天下后,他们金家,便世代忠诚大汉皇室,周勃起兵反吕时,他的父亲是第一批带头袒露胳膊,举着兵器高喊‘大汉万胜!’的中层军官。

因此几十年下来,他的家族,已经渐渐成为了贵族,获取了公乘大夫的爵位。

因而,他如此年轻的成为太子宫卫队都尉倒也是情理之中。

至于另一个叫赵慢熊的都尉,刘荣就不是很了解了,只有前几天张常在时,查过他的资料,只知道这位年轻的军官,乃是长安本地人,他父亲不过是猎户,家世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却不知怎么了,一从军,便屡立军功,年前,便被调到太子宫担任都尉,他的前上司程不识为了把他弄进太子宫费了很大力气,显然,不通政治的程将军,还以为,太子宫是一个镀金的地方。

而此刻近距离观察这个叫赵慢熊的年轻军官,刘荣只觉得他很魁梧也很黑,丝毫也看不出有什么地方值得程不识花心思培养的。

于是,便好奇的问道:“不知赵将军在边地时,斩杀过多少匈奴奴酋?”

赵慢熊的块头很大,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四五,相比之下,与他年纪相仿的金求德,就显得有些矫小了。

赵慢熊听了刘荣的问话,他的大手挠了挠脑袋,憨厚的道“回殿下,俺在边地一年斩杀了九十七个奴酋,活抓了四十八个!”

“啊……”刘荣有些不可思议:“都是你一个人杀的?”

赵慢熊用力的点点头。

刘荣一下子就来了兴趣,一年斩首近百,俘虏数十,这样的战功已经顶的上某些地方一营军的全年战功了,难怪程不识下这么大的力气。

他笑着站起来,干脆坐到赵慢熊身边,拉着他的大手,像一个好奇的孩子一样问道“卿真勇士也,快给寡人说,卿是怎么办到的?”

刘荣这样做,一来是拉近和这个黑大个的关系,二来,也是所谓的作秀或者说装B了。

赵慢熊见了太子如此亲切,顿时就有些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头,道“回殿下,俺是猎户人家的孩子,俺阿父从小就告诉俺,林子里的野物,要挖坑才好抓,俺听了阿父的话,就天天挖,日日挖,把整个林子里到处挖上坑,有时候一天下来,可以抓到好多野物……后来,程将军从俺们村路过,见俺块头大,就把俺带到边地去了,到了边地,俺发现那些匈奴人和林里的野猪一样,走路从来不试探试探地下有没有陷阱,于是俺就天天跑到他们那边的草场里,天天挖,夜夜挖,一直挖了一年坑,那些匈奴人只要掉进俺挖的深坑里,十有**是必死,不过也有没摔死的,还得俺走下去拉出来,然后背回营地,为这个,程将军还说俺不懂事……俺到现在还不明白,俺那里不懂事了……”

刘荣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赵慢熊还真是憨厚……不过,能把挖坑这项事业,坚持这么久,这便说明了他的意志坚强,算的上一个可造之才了,也难怪程不识这么欣赏他。

注:这只是半节……,有几个作者朋友告诉偶,偶更新太快了,对冲榜不利,劝偶放慢速度……否则,30天没到,就自动下去鸟……汗……

赵慢熊,金求德,偶在某个论坛的网友^_^偶刚刚才开了帖子通知他们,他们的ID被征用鸟^_^<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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