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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的晚上,林一凡没有自修,也就是有了非常充足的自由时间,本来打算好好看下书的,但在孙丽丽的软磨硬拉之下,还是得前往柳市大街,逛那无聊的商业街。
俗话说,再厉害在男人,在女人的怀里,也会变得无比的温顺,因此,自古便有了:温柔乡,英雄冢的说法。林一凡虽然是修炼之人,心志也算是非常的坚定,可在孙丽丽的面前,还是显得如此的弱不禁风。
林一凡本来是个精神抖擞,精力充足,活力四射的男儿,奈何,一到街上,整个人便如同一个泄气的篮球,不管怎么拍也弹不起来,无精打采。
孙丽丽则是完全相反,一到街上,便如同一只脱笼的小鸟,一改平时文静乖巧的作风,化作一个热情奔放女子。
“快点嘛!”“这个怎么样?”“我穿这个好看么?”“这个颜色怎么样?”“这个款式和我搭配么?”…………
孙丽丽如同一个快乐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在林一凡的耳边,不断鸣叫,仿佛这逛街,买东西,就是人生最快乐的事。
其实,逛街不仅仅是孙丽丽喜欢而已,逛街对于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逛街,不仅仅能看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如:衣服,化妆品,首饰之类的。
如果有男朋友相伴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首先,可以享受甜蜜的二人世界,卿卿我我,好不幸福;二者,买了东西又不用自己提,有个免费且责任心很强的佣人;三者:就算遇上坏人也不用怕,有免费的保镖在此,绝对可以,以一挡十,视死如归的;四者,也就是最大的好处,买东西不用自己掏钱包,肯定会有人自愿主动付钱的。
看,类似这种,对于女孩子来说,百利而无一害的事,会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除非她是个傻子,不,就算她是个傻子,估计她也是会欢喜的。
“恩。”“好的。”“不错。”“挺好的。”“两件都好看。”“挺搭配的。”。。。。。。。。。。
像一个哈巴狗一样跟在孙丽丽后面的林一凡,除了点头,就是掏钱包,提东西,往日的潇洒风度,一扫而空。做男人,做成了林一凡现在这个样子,也未免失败了一点点。
林一凡的心中虽然产生了千百个‘不’字,可在孙丽丽高跟鞋的威胁之下,他连一个也说不出来,默默地选择了服从。不然,估计他的脚会肥上好几斤,痛上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