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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统六十四年。
“妈妈,那个人是谁,为什么总在垃圾桶旁边?”
“嘘,小点声,那是个疯子!以后见到他躲着点…晦气……”
格林捋了捋满头凌乱粘连的长发,露出在这片土地上略显神奇的绿色瞳孔,像野狗一样趴在垃圾桶上,抽出一根被人吃剩下的鸭骨头,也不管上面的灰尘,舔食着仅剩的碎肉。
一旁街道上行来一队车马。车厢装饰华美,雕纹绚丽,颇显雍容华贵。车旁侍卫个个神采飞扬,不可一世,就连马都高昂着头,似乎天上有一片嫩绿的草原。
车里的小公爵掀开窗布,撇了眼格林的方向,眉头紧皱,侧身对手下说:
“怎么还有这种有碍市容的垃圾存在。”
侍卫很有眼力地行了个礼,跑到垃圾桶旁,对着格林就是一脚。格林猝不及防,滚了好一段,才被墙体挡下。
侍卫厌恶地跺跺脚上的灰,连忙转身跑回公爵身边,像哈巴狗一样因公爵的赞许摇起了尾巴。
格林没有立刻站起来,只是呆呆地看着远去的奔马扬起的灰尘,眼神里没有愤怒,只是一种空洞的不解。
“夜间的城,是一片灯。”
这是维泽德城流传的一句老话,倒不是说讲这话的人真有什么浪漫情怀,能感受到漫天繁星的诗意。而是字面意思,这座城在夜晚称得上明亮的,也就只有那一片灯——富人区的灯。
每日富人区都会在日落时点灯,狂欢到下一个日出。外区的人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也不想知道。
繁重的生存压力已经击垮了大多数人的自尊心,何况那微不足道的好奇心。不过,也会有少部分人心生向往,追逐那通宵达旦的欢愉,被内区带走,不知所踪。
可格林不感兴趣——他对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比如邻居家阿姨天天纠结的三角两块的菜钱,楼下大爷恨铁不成钢的训斥,成群结队的孩童要么恐惧要么蔑视的举止。
王统六十八年。
他说他看见了光。
没有人相信他,因为他只是一个垃圾——一个靠在垃圾桶里捡剩骨头维持生计的垃圾。
所以格林的世界是单调的,就像夜晚的贫民区,除了快要从下水井口爬出来的死亡以外,一无所有,万籁俱寂。
之后很多人看见他趴在碎石地上,用一旁捡来的长条石块,或是随手折来的干燥树枝,在地上画些奇怪的条纹。
他说他要画出他眼中的光。
没有人相信他,因为他还是一个垃圾——一个只知道在干土地上鬼画符的垃圾。
格林的时间很快,快到富人区夜里繁盛的灯火,也萧条下来。他只记得面前走过一群白甲,在那之后,就再没见过那些耀武扬威的公爵,世界清净了很多——当然是对别人来说,至于格林的世界,它一向安静。
王统七十一年。
那天格林从废弃的棉布被里探出头,瑟缩着打开一旁画着不明符文的瓶子,刚想把里面的液体浇到树枝上生火,面前就出现了一位白甲。
那位白甲摘下头盔,理了理耳后的碎发,毫不介意他身上的污秽般向他伸出了手,温和说:
“你好,我们是协卫军,是来帮助你的。”
格林不记得很多事情,但他仍记得那位白甲的声音,清澈而明亮,像他苦苦探寻的光,不同于富人区的灯红酒绿,人走茶凉。
王统七十三年。
婚礼的殿堂上,她的马尾已化作及腰的披发,他也由狼狈的流浪汉变为声名在外的首席牧师。
没有听完那段誓词,他就吻了上去。倒不是因为他不清楚婚礼的流程,而是他眼中的光,太美,太动人。
弘光元年。
“我的小格林,你放心。这次只是预备战,王国的残余势力上次已经被我们清缴的差不多了…”
她把腰间的甲扣好,锁了锁左右护手,对着镜子再度梳起了长马尾,却没有剪断,接着说:
“这次啊,我就是作为老队长,去打个下手。”
格林没有说话,或者说,他不懂得这种情况下自己要怎么规劝才能留住面前的人。因为他的前半生从未见过光——他没有经验如何去护住一朵光。
他没有料想到的是,这次的伤兵很少,比往常任何一次战斗都少。不是因为战场的压力有多小,而是大部分的士兵都死在了抬向他这里的担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