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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约莫用了三盏茶的工夫,四人就到了隐藏在山腹里的一处大厅,其间,三十几道陷阱和机关,风墨只凭着一把手指长的铁钎,就轻而易举的解决了个彻底,让时仪和静岚两人看的目瞪口呆。

江越显然没有料到,能有人这么快,这么轻而易举的,就穿过了这条让他依着书籍所录,犹费了七八天工夫,才勉强走完的道路,所以,在他打开另一道同往这个大厅的石头,看见了已经站在大厅里等候的四个人时,第一反应,便是停下脚步来,眯起了眼睛。

“贵客驾到,有失远迎,在下失礼了。”

看到站在四人中景麒的身影,面具之后,江越的眸子微微一闪,这个人,他是见过的。

江越清楚的记得,意皇烈火焚山之后,这个人,曾在一个温暖的午后,骑了一匹青色的“草上飞”,到了他提前让静童准备好了的,那具被烧成了黑炭的尸体跟前,查验了一番之后,从马背上取了半匹白色的绫缎下来,将那尸身包裹完好,背上了马背带走。

之后,又过了几天,他便带了几个工匠又到了山脚,修了一座还算体面的墓穴,把之前带走的那具烧焦了的替身,用一口上好的楠木棺材装了,葬了进去,然后,摆上了贡品,点了香烛,唯一没做的,就是墓穴前的石碑上刻下他的名字。

再后来,纳兰雪发兵意国,打下了天星城,在出发去往下一座城池之前。到了这人之前建起的墓前,坐在没有刻字的石碑跟前。自言自语的跟“死了”的自己,说了一下午的话儿。“告诉”自己,她会打下意国,扒了意国皇帝的祖坟,然后,在那里修建坟冢,葬他。

由此,江越便是明白,这人,该是纳兰雪的手下了。恩,就算不是手下,至少,也该是跟她有些交情的,不然,非亲非故的,这人,干嘛平白无故的,冒着会被白独羽抓捕的风险葬他?不然。纳兰雪怎么可能知道,一座没有刻名字的坟冢里面,葬的是他?

既然,是纳兰雪的手下或者朋友。那,他江越便没有理由,与这人不睦。再说,他不是还欠了这人一个“埋骨之恩”么?

别人待之以礼。景麒自然不会失礼,虽然。眼前的这个家伙,先是对他们两人的本事进行了试探,如今来见,又是脸带面具的,但,他已是早就习惯了,旁人见他们的时候,遮掩样貌。

但凡是能拿得出能让他们这些隐世家族的人满意的报酬的,无外乎是些世家大族,皇亲国戚,富商重贾之流,暴露身份,对那些人来说,只有害处,没有益处,自然,就要能避则避,落把柄于人手,总是,没什么好处的。

“我叫景麒,他是风墨。”

景麒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和风墨,便依着寻常接生意时的做法,朝着江越,微微的拱了拱手,“原本,是我应了静岚姑娘所请,来这里接生意的,但,就在刚才,我听了这位不知该怎么称呼的人说,事主手下,有一个名唤风断的手下,此人与我的一名走失旧友,名姓相同,不知,事主可方便,让他与我们两人见上一面?”

“风断是十几年前,我外出游历时候,从一处遭山洪冲毁的山崖下面捡回来的,彼时,他不过才岁光景,应该,不是贵人走失的旧友才是。”

听景麒说风断是他的走失旧友,江越不禁微微一愣,也不避讳自己将风断收归麾下的事实,径直将风断的出处说了出来……相处数年,江越早已把风断当成了自家兄弟,就算,撇了景麒跟纳兰雪的这一层亲善态度不谈,也是希望他能寻到尚可能存世的亲人,尽一些孝道的,只是,景麒说风断极有可能是他的走失旧友……一个岁的孩子,屁事儿都不懂得,哪来的什么旧友不旧友的?

听江越说,风断是他在山洪冲毁的山崖下面捡到的,跟昔日里,景瑞家人所查的他的最后踪迹,恰好吻合,风墨哪里还沉得住气?!一个箭步上前,抓住了江越的双臂,就紧张的跟他追问道,“是不是原意国和泗水国交界的山崖?你发现他的时候,他是不是抱了一口只够装得下婴儿的小棺材?!他的身边儿,是不是还有一个,像是木匠的工具箱子的匣子!”

“我捡回他来的时候,他骨头碎了十几根,头也被撞伤了,除了自己的名字以外,什么也记不起来,连自己的家在哪里,都忘记了,边境没有良医,我怕他死了,就带了他回天星城医治,起先时候,他总昏昏沉沉的,在梦里喊一个叫……”

风墨的反应,吓了江越一跳,以至于,连躲都忘了,就只由着他抓着自己,摇了又摇,才突然想起了什么般得,瞪大了眼睛,“你,你是……叫风墨?你,你是不是,就是他喊的那个墨儿?!”

“我哥在哪儿!”

这下,风墨便是彻底的确定了,这个风断,就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兄长,心下激动,也顾不得感激江越这救了他兄长的恩人,半点儿礼数也无的,就冲着他大声喊问了一句。

“墨儿,对恩人,怎可这般失礼!”

得知风断是有消息了,景麒也轻轻的舒了口气,缓步上前,掰开风墨的双手,把他从江越的身边拎了开来,斥了他一句,然后,退后半步,抱拳,跟江越致谢,“多谢恩人救我旧友性命,还这许多年,给他容身之处,景麒在此,躬亲谢过……为表谢意,将来,恩人若有支使堪用之处,只管使人告知,景麒代表景瑞家,承诺于此,非忤逆违背我主之事,定倾力相助!”

“我与风断相处多年,早已将他当成自己手足。如今,他能与亲人相认。我也是替他高兴的,又何来感谢一说。”

江越笑着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受景麒的这般贵重承诺,拧身,跟宿灵吩咐了一句,让他去给风断写信,召他回返,然后,才又朝着两人坐了个“请”的姿势,招呼他们入座,“当年。捡到风断的时候,跟他同行的男子已经气绝,我便使人就近给埋了,当时,他怀里还抱了个装婴儿的小棺材,估计,是车马自山崖坠落的时候,把里面已死的婴儿给抛了出去,我使人去找了一圈儿。也没能找到,不知,那两人是……”

“二十两银子雇来的车夫,那棺材里面。本就没什么婴儿。”

对那个有官道不走,偏走蹊跷山路贪图近道儿的车夫,风墨早就恨得牙痒。若不是当年寻到的时候,他已被野兽从坟里刨了出来啃食干净。他不把他晒干了当弓箭靶子使才怪,“我哥跟在你身边儿这么多年。都没恢复记忆,想起家在哪里么?”

“大夫说,他的颅内,有一块儿拇指大的血块儿,须得血块儿消弭,才能恢复记忆。”

江越轻轻的摇了摇头,颇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拉着风墨在大厅里的石桌旁边坐了,继续跟他说起了风断的情况,“这些年,我没少给他找大夫,却鲜有能对他颅脑里的血块儿有法子的,三年前的时候,倒是有一人,说是能医得了他,但,需要用斧子把头骨劈开……他自己想答应,我却是觉得太过危险,没同意……”

“开颅?那的确是太危险了些!”

风墨听说自己哥哥险些被开颅,只觉得心像是漏跳了一下儿,再听说,是遭了江越阻止,才没能成,心下里,便是对江越感激了起来,连带着对他说话的态度,都客气了许多,“记不记得起以前事情,有什么要紧的,人得先能活着,才有其他!”

“从商国到这里,快马加鞭,也得三天,我使人用信鸽送消息过去,鸽子在路上,大抵需要半天,你们着急想见他的心情,我能理解,但,为保周全,还是让他回来这里,再与你们相见,更合适些。”

江越一边说着,一边亲手给自己和两人分别倒了茶水,做了个“请”的姿势之后,端了自己面前的茶碗,用衣袖略挡了脸,微掀面具,将茶水一饮而尽,“稍候,我使人给两位安排住处,山中艰苦,两位且将就一下。”

……

商国,七月城。

及笄城的新址,最终定在距离老城三十里开外,地势颇高的平原上面,这里的土地肥沃,距离取材的山,也不算远。

及笄城的百姓们都已登记完毕,剩下的,就是奔赴将要建设新城的地方,开始动工。

尚扶苏本不肯同意纳兰雪亲自前往,指挥百姓们修建新城,却终没能在跟她的争论中获胜,不得不妥协了下来,但,为保她的无虞,还是将宫里的十几名御医悉数派了去跟着,明面儿上说,是为了防止百姓们过于辛劳,受不了酷热中暑,暗地里,还是特别嘱咐了那些御医,一切以纳兰雪的安危为最优先。

因这一次纳兰雪要去的时日颇长,司马殇便也死缠烂打的,非要跟着同去,纳兰雪略加思考之后,便答应了下来。

这一次跟随着百姓们去建设新城,纳兰雪没再让莫等和莫闲他们跟去,只跟司马殇一起,带了燕娘和风断同行,座驾也未使用尚扶苏提先给她准备的十六抬的轿子,就在临出门儿的时候,让燕娘去套了辆由两匹马拉着的青布马车,就算完事儿了。

“我是去教着百姓们建城的,不是去享乐的,你给我备上这么一顶轿子,让百姓们怎么看待我?”

瞧着尚扶苏因为自己没收他准备的轿子和下人,而极不好的脸色,纳兰雪勾唇浅笑,对他“晓之以理”,“燕娘伺候我好多年了,知道该怎么照顾我,你遣这么些不熟悉的人来我身边儿,都未必够我生气的,我带了过去,万一,气出个好歹来,你岂不是要更不放心?”

“那边儿连城池都没有,你要买个东西什么的,遣了燕娘去旁边儿最近的极乐城。来回都得半天,介时。你身边儿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可怎么行?”

尚扶苏也是觉得。纳兰雪说的有理,但,心下里,还是有些放不开,“要不这样儿,你从这些人里,挑两个顺眼的出来跟去,寻常里的杂事,让燕娘支使了她们做。这样一来,燕娘就能真正寸步不离的跟着你了!”

“我一般不买东西,便是要买,也只需要打发风断去,那就用得着忙活燕娘?”

纳兰雪依旧不肯接受尚扶苏的“好意”,一口咬定,自己身边儿的人是够用的,这倒不是她矫情,非要跟尚扶苏拿捏一手儿。而是,她嫌让不是亲信的人跟在她身边儿伺候,太过麻烦!且不说,景麒瑞麟他们来跟自己报信儿罢。单是她每天都要过目各隐世家族给她送来的收支账目这一项,就不适合让外人在场,“你只消记着。每隔三天,遣人去我住的府里。给我把蜂蜜割了,送去那边儿。我就是谢天谢地,感激死你了!”

“这你只管放心。”

尚扶苏认真的点了点头,扭头,就把这事儿指派给了他的侍卫头领,让他从今日起,常住纳兰雪的院子,就负责照顾那些蜜蜂,直到纳兰雪带人建完了及笄城新城和水利工事回来,才准回宫,“做点心用的其他材料,我也会让人给你备好,一并送去!在那里,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又在极乐城里买不着的,就告诉去给你送蜂蜜的人,我让人从七月城给你送去!”

随着一声响亮的号子,将近十万的百姓,向着拟定的及笄城新城方向,开拔出发。

纳兰雪在燕娘搀扶下,小心翼翼的爬上了青布马车,掀开马车上的布窗,跟尚扶苏摆了摆手,算是作别。

与她一桌之隔的地方,司马殇正在看书,像是全然未受这喧闹影响一般,安静的像块儿沉寂水下的坚石,不动,如山。

……

由于有牛车代步,一众近十万人,在傍晚之前,就到达了之前选定了的新城地址,待各家安顿下来,生气炊烟之后,才见着日头的最后一道余辉,消失在了山尖。

因为是夏天,不搭建帐篷,也不会冷,百姓们便省了这麻烦,各挑了一处自家篝火旁边,能避得了蚊虫叮咬的地方,就睡下了。

纳兰雪再怎么能吃苦,也终究是出身相府的闺秀,径直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榻的睡觉,却是打死她都做不出来。

看着纳兰雪一脸后悔莫及的苦相,司马殇只浅浅的笑了笑,合上了自己手里的书册,伸手,用自己的食指轻轻的点了点她的眉心,柔声说道,“今晚,你睡马车上面,我让风断去给我搭个小棚,睡你马车旁边……我睡觉警醒,定不会让你遇上危险的,别怕……”

若说金枝玉叶,司马殇才是真正的金枝玉叶,他五皇子的身份摆在那里,即便,是以前时候,不甚得司马青喜爱,也总不至于,就露宿荒野这么严重,再加上,乐妃就他这么一个儿子,宝贝心疼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就让他在她能使得上劲儿,见得着的地方,遭受委屈?

让自己睡马车里面,他去睡外边儿,面对司马殇的这般悉心,纳兰雪只觉得,心里暖暖的,瞧着他,更是觉得好了。

万两黄金容易得,真心一个也难求。

“马车外边儿,蚊虫太多,不若……你也睡马车里面罢?”

纳兰雪轻轻的抿了抿唇角,满脸羞红的把头别到了一边儿,不敢瞧司马殇。

若是司马殇答应,他们两人,即便是和衣而卧,也是等于同榻共枕了,这样的话,由她一个女子说出来……很容易,就会让人误会,是在“邀请”了……

“我想把与你的第一次同榻共枕,留在我们洞房花烛夜的时候,雪儿,你须得明白,我再如何能忍,也终究是个男子,心爱之人在旁,睡颜娇美,是不是还能把持的住,我自己,也是不敢保证的。”

司马殇苦笑着摇了摇头,寻了个马车角儿上的小柜,将手中书册,放了进去,“你该是我明媒正娶的王妃,将来我王府之中的主事之人,我若不当心仔细。在祭拜天地之前,就与你……将来。面对府中下人和我母妃身后的皇亲国戚,你如何立足?如今。正值夏天,便是睡在外边儿,也是不会冷的,一会儿,我让风断给我搬一条棉被出去铺盖,再在旁边燃一堆火,凑合一下儿,也就天亮了。”

经司马殇这么一说,纳兰雪才是想到了。还有这么一个事儿!

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面,是有些时日了不假,可,却终究是分院儿居住,从未在晚上时候,共处一室过的!

司马殇所说的,他是个男子,会容易有某些冲动的这事儿,她又哪里想过?

此时知晓。顿时,就连颈子都红了,忙不迭的捞起一本儿书,佯装看书。想要改变话题,却是张口结舌,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我先下去了。”

司马殇看了一眼纳兰雪,又低头。瞧了瞧她拿在手里“看”的书,勾唇浅笑。站起身来,弓着背往马车的门帘方向走去,“雪儿,你这本事真是越来越大了,这书,都能翻着看了。”

一夜无眠。

纳兰雪躺在马车里面,燕娘给她铺得软软的被窝里面,竖着耳朵,听着马车外边,不时响起的,司马殇拍打蚊虫的声音,辗转反侧。

对司马殇,她总也找不到像喜欢千叶那样的感觉,但,却又常常会被他所做的一些小事儿感动,生出一种,想要跟他相守一生的冲动,这让她很是有些矛盾,不知该怎么面对他才好。

或许,这就是上辈子时候,常被人挂在嘴边儿的,婚前恐惧症?

纳兰雪胡思乱想了一通,觉得自己简直要成了个神经病了,索性,起身,摸出了她总也不离身的小册子来,开始在上面完善起了及笄城新城的布局。

马车外,“睡”在篝火旁边的司马殇,细细的听着马车里面的声响,不时伸手,拍打身上那些压根儿就不存在的蚊虫,唇角的笑意,在篝火跳跃的光晕里,成了一道阴暗的黑影,让能见着的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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