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关于【七度空间牌摄像机】究竟有多少功能,多么好用这件事,安西已经懒得再叙述了,只能说这种未来科技产品在越来越卷的社会环境下疯狂堆料堆功能对于用户而言实在是一件好事。
众所周知,美国一贯的作风就是文化宣传自由平等爱好和平,然后实际干着截然相反或者完全扭曲的事情,游戏电影电视剧里面无一例外,比如将为了掠夺石油或者售卖武器而主动放弃或者是教唆发起的战争,在游戏和电影里面洗成为了正义和自由,当然现实中也是那样宣传的……只能说谁信谁傻子。
售卖武器的利润可以说大到夸张,从沙特当年找兔子买导弹这件事就能够看得出来了,几十万兔子币一发的制作成本,兔子想着卖一千万兔子币,甚至都觉得自己好像卖得贵了,结果人沙特一看竖起的那根手指,直接就是大喜过望,一亿一颗?美元?好便宜啊!
以当时的世界局势,沙特肯定是先想着向美国或者苏联买,实在是被那高昂的价格吓了一跳,而且还买不到好的,这才来找兔子,从这一亿美元一发都觉得好便宜的情况下,自然是可以推测到美国和苏联当时到底给沙特开了怎样的价钱,说不定是……一百亿一发那种?
以老美和老苏当时的工业体系领先于世界的程度,生产对应导弹的成本肯定还要比兔子生产低得多,所以大致上可以估算一下,一发对应的导弹,利益达到数十万、百万倍都不是梦,故而老美如此热衷战争的原因也就顺理成章出来了,什么能比卖军火来钱来得快?这玩意比印钞机、抢钱还要离谱!
当然,人沙特也不是人傻钱多,当时的世界环境,各个地方都是一言不合就能动刀动枪的,而沙特这种真·肥得流油的地方究竟有多么吸引周边国家的注意自然不必多说……那可是“黑色的黄金”啊!
谁不想要?
沙特买去的那些导弹,才三十五亿美元,就维持了整个国家几十年的安稳,毕竟,按照理论设计,那些导弹是可以搭载大蘑菇的,而沙特回去之后就明戳戳地透露兔子为表两国友好送了他一点蘑菇,他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可有些时候这东西只需要“别人以为你有”就足够了。
有句话叫做“当美国怀疑你有核打击能力的时候,你最好真的有”,所以头顶一块布,全球我最富的沙特这波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
那么兔子亏了吗?当然也没有,毕竟那时候兔子穷啊,全年国民生产总值1.4万亿,这一笔外汇就是三十五亿,还是美元,典型的双赢局面。
唯一亏的大概就是对沙特虎视眈眈,想要找个借口入侵搞事情的那些国家势力了,正准备磨刀霍霍向牛羊,吃个满嘴流油还顺便兜着跑,结果一眨眼之间人牛羊忽然间就有了3500km的打击范围,里面甚至还藏着薛定鄂的蘑菇……这特么谁敢动手?
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拳头够硬,打得够远,别人才能尊重。
还有一个说法是老美从这件事情上领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让兔子太穷了……不然它真是啥都敢卖啊!
当然,兔子一向是遵守国际公约的,只要购买方不对那些武器擅自改造,比如添加燃料,缩减配重,射程就永远只在联合国公约要求的三百公里以下,绝对不可能出现三百到一千七百公里误差这种事情。
而且不能私自添加激光制导系统,反正我兔卖的只是火箭弹,绝对不是导弹,无人机什么的也不能拿来扔炸弹,还有灭火炮什么的,纯属消防装备,没有任何问题对吧?全都是符合规定的哦!
咳咳,好像有点偏题了,话说回来。
总之,美国就是一个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国家,当然他也确实是拥有着这个实力……实力差距大到一定程度下确实不需要顾忌风评这种东西。
美国队长正是这种大环境下诞生的一个产物,身为超级士兵计划下的唯一成功者,他前期一直被用来宣传和拉选票,配合做研究,到了后面才让他上战场……其实这个决策没有任何问题,超级士兵,不过也就是身体素质比常人好那么几倍,该被枪击中弹还是会中弹,被大炮导弹什么的笼罩覆盖也肯定会死,并没有脱离人的这个范畴。
问题就在于美队有一个马葫芦盖,这件自带“伱必须先攻击这个带有嘲讽的物品”效果的盾牌无疑极度提升了美队的正面作战能力,时而完美格挡,时而完美弹反的灵活应变特性更是让美队如鱼得水,在正面战场上大发神威……当然他本人还有一个“五五开”的特性也在发挥作用就是了。
但是,除此之外,关于美队的精神么……除了美队一中最后一波控制飞机飞向海里被冰冻而不至于爆炸这个选择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能够体现的地方了,最多就是还有个“我能够和你打一整天”的坚持?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很值得吐槽的点,也正是之后复联四时詹姆斯·罗德斯上校说过的,那就是为什么美队没有趁着飞机快到地面的时候,直接跳飞机逃跑,让飞机自己坠入海中……。
反正,以他当时的身体素质,再加上马葫芦盖的辅助,无伤落地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且那之后,以他的个人身体力量和速度乃至耐力,想要从北极离开也是轻轻松松的,毕竟他干北极霸主北极熊只能说是一面倒的屠杀,食物都不带缺的。
当时罗德问完这句话之后美队就沉默了,大致上很有可能是觉得罗德说得很有道理,于是脑子里面也自己在问自己“诶,当时我是为什么不跳飞机的来着?”
总之,要安西来说吧,美队所做的事情以及他的表现综合起来看,似乎并没有比原著之中的钢铁侠托尼·斯塔克来得更有资格抓起雷神之锤,毕竟相对比起来,他是从一个瘦弱的穷小子,一路发展到美国队长,完全是靠着善良和意志,而托尼·斯塔克可是拒绝了花灯酒绿的生活,拒绝了他本能够衣食无忧而成为全球首富的机会,没有将冷核聚变反应堆推广,甚至到最后还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怎么看都要比美队付出得更多好不好?
而且美队举起来了,黑寡妇举起来了,托尼·斯塔克却举不起来,是不是哪里不太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