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一有这种三心两意的疑惑时,我的作法都是很简单的――
滑鼠一按,亲爱的儿子女儿,狠心的妈妈要把你们丢到资源回收桶了。不要怪我,只有这个方法能挽救我飘荡的灵魂,有缘的话,呜呜,下下个月还是不能见。(因为要重写,纵使骨架同,内里也一定不会再一样。不要问我为什麽,呜呜。)
就这样,资料文净空,只留下我这一个半月来怎麽也放不下的稿子。
好吧,虽然我是个不成材又懒惰没什麽才华文华普通到极点只会打字很慢的没用作者,但是,神啊,请多给我一点力量!(godgivemethepower!)让我能把这个故事写完吧……神哪,你知道吗?这个故事不论是睡觉洗澡吃饭坐公车甚至出门逛街或者看电视广告的空档还是蹲厕所看漫画或者游荡在bcdefg(以下省略)故事的时候,我都很希望能够好好地把它写好啊!
就这样,我不停催眠我自己。功力不够,才华不够,文笔不够,不要紧,我有热血!(热血胜过一切少年漫画之精髓!闪亮!)把之前的尸块部分拿回来,努力地写写写写,烂掉的肉统统砍掉,补上新的好的香的,每天看它望它疼它爱它亲它膜拜它。
修修改改,剪剪贴贴,这句话不好,那个段落太差,不同故事不同主题写法也不能太同。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写一本小说有多厉害,因为中间培养感情的过程只会让我完稿後想要感谢书中的主角和万能的菩萨天神而不是歌颂自已的打字功劳。
对不起,废话终於结束,可以翻开下一页了。如果你们能喜欢这本书,那我当然很高兴;加果你们不喜欢,那麽我下次会更改进的。
就酱子。(微笑。)
p.s这本是a故事啦!(果然是一篇废话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特注:
前面那位亲爱的t小姐,是酒肉军团的团长。(台北分部的喔!笑。)
所谓的酒肉军团,就是作者跟一群好友,每隔一段时间(一到两个月),会精心狩猎台北市好吃(附注:不怕吵,这才是重点!)的餐厅,然後相召来去大饱口福。(就是大吃大喝大笑啦!如果去台中玩,还会有台中分部和台中团长喔!)
不到撑死不停止,不到满意不放过。(每次都说不要吃到饱的那种,可是最後大家都还是饱得想吐。)本来是叫美食团,但是我想换个威武的名字。(结果很烂?哈哈!)
好友们的职业和身分也是很三教九流,(请想像成很厉害很厉害,对,就是那样没错。)我说给他们绝对的言论自由,结果被反要胁会被大爆料。(冷汗涔涔。)
什麽?为什麽要找他们来帮我写序?
那是因为……作者写稿写到快要呕血的时候,就趴在地上一直恶劣地诅咒,绝对绝对要把旁边的人拖下水……(友人曰:「就知道不是什麽伟大感动的理由。」)
他们都是好人喔!(绝对不是只指「好」笑的有在书里我才敢讲,我其的很爱大家唷!(很肉麻?哈哈,那……还是要张开手臂来个超大拥抱啦!)<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