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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勤学(1 / 2)

 留在殷家之后米晓兔一直做的很平淡,自从那一次在客厅里见老太太了那一番惊天动地的话之后,她就一直安静的呆在自己房间做一些很普通很不起眼的事情。锋芒露过一次就可以收敛了,否则就会竖立很多敌人,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自然的,因为当初老爷发过话,她必须同殷家少爷一起念书,所以她在后来还是见过那个传中的殷祁。安静的就像一个女孩子一样,穿着淡色的衣裳,站在书桌前认真的临摹一个又一个字。他的十指很纤细,如果放在现代就会非常适合弹钢琴,可惜了……在古代没这种乐器,也许外国有,但是至少现在这个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

米晓兔第一次跨进书房的时候就感觉到,那个男孩是一个处事不惊,以后必定会有一番大作为的人。她进来,他依旧在那里临摹字体,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停止,也没有侧过头看她一眼。一直到那张纸被写满了字,他才放下笔,然后抬起头看着她,对着她微微一鞠躬,算是很有礼貌的打招呼。

殷家老爷很忙,并不能一直留在书房里教导他们,所以在他离开之前会布置一些功课给他们两个,一直到做完才可以走。

林晓白会识字,但是她的毛笔字并不怎么样,写惯了圆珠笔的,突然改成毛笔她可是会很不习惯。更何况她自从变成狐狸之后已经有6年没碰笔了,估计捏起来是什么滋味都不知道。

这一天殷家老爷走之前布置了抄写一篇名叫《礼卷》的古文任务。总共字数是三千一百二十个,对于殷祁来讲其实也算有些难度,因为抄写古文并不是只要依照上面的内容写一遍就可以了,而且还要字体的形态都一模一样,所以应该会花上好几个时辰。米晓兔更惨,她只会认字不会写毛笔字,能够原模原样的写一篇已经很了不起了,更不要字体的形态也要一样,简直就是受罪啊。

但是她不能放弃,必须坚持,如果写一遍写不好,她可以写两遍,两遍写不好,她可以写三遍!如果因为这么小的事情就放弃了,那以后还怎么干大事业!她可是要走在世界尖端的人呢,必须更加努力才行。

咳咳……早知道就应该多学点法术了,现在好了,写字还要像小学罚抄课本一样,悲哀啊。

一边在心里郁闷着一边已经提起笔开始写了。殷祁很厉害,没一会儿已经抄了三百多个字了,林晓白还在临摹前三句话,并且写了大概十遍了……没一遍好的,她就继续写。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天空中的太阳都渐渐落了下来,殷祁写完了功课之后就开始收拾桌上的笔墨纸砚。他回过头看了一眼米晓兔,她居然还在临摹前三句话,周围的纸都已经堆了厚厚一叠了。不过令他很惊讶的是,那《礼卷》的前三句话,被她临摹的非常像。不但形似,而且神态也很相似,就好像……是写这本书的人,重新站在那里写了一遍一样。

他微微折起下面的几张纸看了看,从最初的歪歪斜斜,到现在如此的有神韵,她是一直这样练下来的吗?可是前三句话才二十个字而已,接下来还有三千一百个,她也要这样写吗?那可得写多久……

放下了手中的纸,他重新将视线拉回米晓兔身上,此时的她一点都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很认真的在那边写字。要加油……她在对自己,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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