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机”,令人沮丧的“滑机”。
我居然在勇猛穿插,奋勇向前了几下就开始“突突”的“滑机”。极力的想要控制住身体,力争打“单发”或者“短点射”,可不起丝毫作用,一泄如注居然把一梭子全搂了出去。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讲,这床上的“滑机”都是极端致命的打击,对心理产生的损害恐怕很长时间难以缓解。
我顿时象一摊鼻涕瘫软无力,趴在乐红身上一小会儿就翻身下来,平躺在床上两臂两腿伸展成大字,大口大口无规律无节奏的喘着粗气,心脏一直在卟嗵卟嗵紧张的跳动,估计比正常情况下每分钟至少多跳五六十下。心情糟到了极点,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好象功能真的出现了问题。烂裆早已痊愈,按理说不该有什么事,一切都跟四年前一样按林小天教唆的办,最后关头,该奋勇也奋勇了,该向前也向前了,怎么又弄错了?这小子明明说一次能弄一小时,最长一次弄了二小时,金玲都受不了他的折腾,可我这怎么不到一分钟呢。
对了,貌似破了处子之宫,可旁边的乐红并没什么特殊反应。我深陷于刚才的“滑机”事故中,对其他的也没太在意。
乐红起身简单收拾了一下,取了毛巾回到床上趴伏在我身边,小心的把我头上的汗擦去,又用手微风似的轻抚我的胸口,顺着胸口沿着脖子抚上了我的脸颊,还是象刚才一样把我当成孩子哄。
紧张的情绪稍稍减轻,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反正觉得特对不起人那种感觉。乐红什么也不说,温存的用手在我的脸上划道轻揉,不时的把我额头上渗出的汗珠擦去。
一会儿的功夫,我身上的汗水退去,人也冷静了许多。没等我张嘴说话,乐红热呼呼的嘴唇主动贴到了我的嘴巴上,一点一点的往我的嘴唇上拱,象是要把我的嘴堵上。热气喷洒在我的嘴里,滑腻得象小泥鳅一般的舌尖伸进我的口中搅着,迅速找到了我的舌头缠在一起。这次吻的很自然,我的身体没有明显的变化,完全是精神上的愉悦,真的是甜蜜的吻,纯洁的吻,让我联想起经典的“终战之吻”。
“终战之吻”是一幅新闻照片,出现在一九四五年美国纽约《时代》杂志封面,名曰:《时代广场的胜利日》。当二战结束的消息传到纽约的时代广场,一位狂喜的海军士兵搂过正在身旁的陌生护士热烈地亲吻着她。他们素不相识,但这一吻激情飞扬、活色生香的反映出战争结束后人们的轻松欢乐心情。
“愉悦,喜悦,快乐,欢乐,激情,深情”人们用尽了美妙的词汇,赞美这美丽交响乐一般的“终战之吻”。
“他将我揽在怀中的方式像是踩着舞步,当时我闭上了眼睛,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之所以允许他亲吻我,是因为他曾在战场上为我而战、为这个国家而战。”四十年后照片女主角如是说。
“当然,我当时喝了酒,也和大家一样一起举杯,庆祝二战胜利。”男主角把当时的惊天之举勇猛行动归结到庆祝胜利的酒上。
摄影师阿尔佛雷德·艾森斯塔德及时捕捉到了这伟大的一瞬,通过照片传达给全世界,成为永恒的瞬间。跟罗曼·罗兰说的一样“最高的美,在于能赋予瞬刻即逝的东西以永恒的意义。”
我和乐红的激情之吻比不得伟大的“终战之吻”,不是“最高的美”甚至没有一点可比性。人家立于街头,众目睽睽之下向世界展示轻松和平,成为上世纪最精彩的瞬间之一。我们猥猥琐琐躲在屋里趴在床上偷情通奸一般的紧张,不只是瞬间与永恒的不同,心情也始终放松不下,尽管乐红母亲一般搂着我跟哄孩子似的抚摸轻揉,可我除了野兽一般的冲动,怕被人发现的紧张,半点没有踩着舞步的轻盈,当然床上也弄不出那种感觉。
人家素昧平生却能激情相拥,从肚肠子往外浑身上下迸发着和平的渴望和终战的喜悦。我和乐红相恋数载,胜利凯旋,久别重逢,激情相拥的理由似乎更多,更需要热力四溅激情四射,可我先是用力过猛,被误认成“野兽”、“野人”,面露杀气,而后又紧张的要命控制不住激情射的太快太猛导致“滑机”。呜呼,这是怎么了?战争已经结束,可我怎么还回不到和平中来?
一点也怨不着乐红,她做了该做的一切,甚至不该做的她也做了,奉献精神丝毫不比那位“终战之吻”的女主角逊色。
目露寒光的是我,紧张的是我,“滑机”的是我,出问题的更是我。我再次大汗淋漓,乐红再次小习翼翼的给我擦着汗,擦着擦着,泪水滴到我的脸上。
“穆童,你遭了多大的罪啊?”
“没有啊,就四个多月,真正打仗也就几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猫耳洞里白话,人家参战部队不舍得让我们大学生上第一线去玩命。”我说的确实是实情,跟那些浴血奋战的弟兄们比,跟钱仕虎比,俺是个啥呀。
“你都是在骗我,四个月就瘦成这样?以前他们都管你叫‘瘦猴’,可只有我知道你身上有肉,可现在都快皮包骨了,压在我身上都觉得铬得荒。好好给我讲讲,除了‘一下打死六个’你们还干啥了?怎么弄成这样?”乐红带着哭腔,看得出来她心疼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