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个计划就是――唱歌!
红孩儿很喜欢唱歌,唱歌是他生活中的一大爱好。』说实话,他上辈子的唱歌的功底还是蛮不错的,虽然没有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但他绝对不比那些专业歌手差。
只不过,也许是因为他上辈子一直活得很低调,所以,直到他出车祸的那一天,也没有人知道他唱歌很好听。
这一次,他要挑战一下前世那个卑微的自己。
“呵呵,不就是唱个歌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红孩儿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道,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异常明亮。
既然决定了,红孩儿说干就干。
红孩儿泡了个澡,然后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白衣,把自己的头简单地盘了一下,最后照了照镜子,确定自己真的帅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后,便脚踏一双乌黑缎面靴子出门而去。
打扮得体的红孩儿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此时正是上午,街上的人很多,他顿了顿,随后,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拿出自制的扩音器――一颗明晃晃的淡黄色珠子。
当然,这珠子并不是什么稀罕物,是红孩儿在黑魔宫无聊的时候自己找材料炼制的。
珠子炼好之后,他才现这珠子居然可以扩大音量和调节音效,还具有美化音色的功能。
除此之外,红孩儿通过妖力控制颗珠子,可自由选择扩音部分,这样一来,他就不用担心这珠子会把自己不该说的话在不小心之间公之于天下了。
尽管这珠子没有什么大的用处吧,但也算是个挺有意思的小玩意儿,他便将其好好地收起来了。并且,他还根据白居易《琵琶行》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一句,给此珠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玉音珠。
没想到,今天,这玉音珠还派上用场了。
嗯嗯,不错不错!
小珠子,我成不成名,可就全靠你了!
红孩儿欣喜不已,然后往珠子里输入了一丝妖力,瞬间,玉音珠放射出一道白色的光芒,但好似昙花一现,很快就消失了。整颗珠子也随之变得比他站得那个角落还要不起眼,没有什么耀眼光彩。
紧接着,红孩儿将玉音珠挂在了腰间的玉佩旁,低头拍了拍,满意地自言自语道:
“这样就好看多了,也不会太引人注意。”
红孩儿随后又抬起头,瞄了瞄四周,觉得这地方还算清静,便清了清嗓子。
如果说红孩儿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这是红孩儿平生第一次在街头卖艺,第一次把自己的爱好暴露在大庭广众下,难免有些紧张。
而后,红孩儿做了几个深呼吸,并在脑孩中搜索着各种前世流行的古风歌曲。
之所以选择古风歌曲,是因为红孩儿明白自己不能在不是很文艺的秦国表现得太另类了,否则很有可能会被秦国百姓当成疯子,闹得个人人嫌弃的下场。
红孩儿仔细回想着那些古风歌曲,时不时地试着哼了几句。最终,他选了一意境很美的歌曲――《烟花易冷》。
周董,我很爱听你的歌,不好意思,我只是借用一下,没有别的意思。
哈哈,谁让你这歌实在太美了呢?
你就当我给你做个宣传吧!
渐渐放松下来的红孩儿微微一笑,酝酿了一下情绪,便踏上了他的咸阳城音乐之路。
“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梦偏冷辗转一生情债又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