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满心欢喜的等了很久,只是,却是迟迟没有等来姜清平的相赠,后来,才知晓,原来这簪子,是买给苏晓的。
凌霜闪了闪眼睛,一时浑身僵硬,不知该做什么动作。
姜清平却是满面诚恳,动作利落的便为凌霜簪了上去,“这簪子当时便是买给你的,只是,当时,我心中郁郁寡欢,与父亲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僵硬,心情很是古怪,我一直留着它,如今能亲手给你带上,真是好看。”
凌霜怔愣着身子,眼睛都没了焦距,“你,你说什么,这簪子是清平哥哥你买给我的?”
“不错,我当初迎你入府,也未办什么婚宴,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将你纳了进来,你心中一定是不高兴的,我就买了这个簪子打算哄哄你,只可惜,我当初也太蠢,罢了,不提之前,我们从今之后,夫妇一体,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
一番话,凌霜早已经热泪盈眶,当初就是这个簪子,她左等右等等不来,这才对苏晓生了怨怼之心,后来才有了那些腌臜事。
凌霜觉得自己真的太傻,也太天真,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种。
一股难以言喻的悲伤自心底席卷了凌霜的整个人形,逼得她近乎不能动弹,她眼神凄迷的望着身边的姜清平,哀伤的开口。
“清平哥哥,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是在你面前的这样乖巧,甚至是一个很坏的人,你还会对我这样好嘛?”
凌霜的手扣得死紧,近乎要在手上生生破出一个血窟窿来,她的眼眸一瞬不瞬的盯着面前的人,生怕错过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不会啊,霜儿是我见过这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了,是绝对不会做什么坏事的!”
凌霜只苦笑一声,苦涩的点了点头。
那边,王奕修却是寻了一个好去处,点了二楼的一间包厢,他身上没多少银两,也只能先在这里租房子,日后再继续想办法。
屋里,王奕修一个人坐着,瞧着面前的满桌子美食,浑身掩饰不住的燥意。
他,他在丰润县混了这样久,将所有的时光和人脉都赔在了那里,现在却是因为宋泽义,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赴京城来,白手起家,一穷二白,现在还这般窘迫的挤在这间酒楼里,这些,这些都是宋泽义那人害的。
王奕修的手蓦然缩紧,狠狠的捏住了桌上的那一个杯盏,“砰”的一声,杯盏尽数崩裂开来,刺的王奕修手上鲜血倒流。
“哼,宋泽义,我一定会让你血债血偿!”
留拙书院里,里面大部分学生都是被地方直接推荐而来,只有少数是自己花了银两考进来的。
王奕修作为那少数,自然不甚受欢迎。
“哼,这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出来的啊,学业也不怎么样,怎么配和咱们坐在一起求学,肯定是塞了不少银两,只是看这身上,却是没什么钱的样子啊!”
“就是,就是,方才夫子在课堂上提问时,他根本就答不上来!想来是肚子里也没几滴墨水!”
“哼,根本没有哪个学士愿意要他,衣服穷酸相,学业也不扎实!”
王奕修头一次受到这般直白的侮辱,从前在村里时,都是被人宠着、捧着,后来到了县城,被苏晓侮辱几句,他也全凭自己的本事将事情掰了回来,如今,来了京城,竟被人踩在脚下,这般羞辱。
“小地方来得又如何,只要我有跟你们一样的学习地界,我一定不会比你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