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到时候八方风云汇聚,凶险莫测,生死难料?
习武之人,若是没有一颗锐意进取的雄心,还谈什么行走江湖,不如回家卖红薯去。
再说这世上又哪有十拿九稳之事,就算人在家中坐,也可能祸从天上来。
搏一搏,可能会有锦绣前程,不博,那可真是半点儿机会都没有。
如何选择,自见分晓。
“咱们这就走吧!”林逍遥振作起精神,“这就去蜀山!”
众人下了山,见到路边痛哭的老翁,林月如咬着嘴唇,将一双布鞋递了过去,“老人家,我们去迟一步……”
他们之所以进毒仙林,就是为了寻找走丢的牧童,只是那蜘蛛精显然没有储存食物的习惯,等众人找到的时候,那孩子早已经是浑身冰凉,面容青紫了。
老翁见此一幕,哪还不懂,当即痛哭流涕,将布鞋接了过去,搂在怀中道:
“都怪我!若不是我吃坏了肚子,怎得会让他一个人走丢!”
众人默然。
自古白人送黑人,向来都是人生一大悲哀。
这种时候,说再多的话,都是苍白无力的。
“节哀,我们已经将那蜘蛛精斩了。”肖宇轻轻道了一句。
老翁闻言抬起头,忽然跪倒,就要冲众人磕头,“多谢诸位替我孙儿报仇!”
林月如赶紧将他扶起,“老人家你这是做什么?莫不是要折煞我等?”
望着老翁越佝偻的背影,大家无奈叹了口气,这世上每时每刻都在生着悲欢离合,只是其中的辛酸苦辣,只有自己才能品味知晓。
“走吧。”
“嗯。”
辨好方向,大家顺着河流往森林外走。
“诶,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上游飘了下来?”阿奴眼尖,手搭凉棚道。
肖宇抬头望去,只见到一个灰白色的物体在河水中载沉载浮,微微皱了皱眉,“那似乎是一具尸体……”
众人刚刚经过白人送黑人,心有戚戚焉,自然不会任由一具尸体在水中飘荡,李逍遥腾空跃了出去,口中道:
“人死为大,咱们还是将他入土为安吧。”
说着踩水而行,掠到浮尸旁边,将他一把抓起,拎到岸上。
众人正要挖坑将他埋了,李逍遥忽然惊咦一声,“这是……酒剑仙?”
“酒剑仙?”肖宇心中一动,低头向那人看去,果然见到这人面色红润,完全不是淹死之人的惨白模样,之所以没有脉搏,并不是他已经死了,而是他气息悠长,脉搏跳动缓慢的缘故。
“你认识这个人?”阿奴眨着眼睛,好奇问。
“认识。”李逍遥点点头,脸上露出一抹追忆与复杂,“我在余杭镇当小二的时候,便见过这位老伯,说来和我渊源还颇不浅呢。”
“当时他醉倒在地,赖在客栈门口不走,大娘叫我将他赶走,老伯偏要喝酒,没办法,我便拿了桂花酒给他喝一口,没想到他竟然一口就把酒喝光了。”
“这桂花酒只有每年的十月才能酿制,每年也存不下几瓶,价格极贵,我当然不依,向他索赔,这位老伯最后答应教我一套剑法作为赔偿……”
林月如瞪大眼睛:“你说得莫不是?”
“没错,御剑术与万剑诀便是他教我的,”李逍遥点点头,“也就是那时候,我才得知他自称为‘酒剑仙’。”
唐钰想了想道:
“这人既然能顺着河流一路漂流而下,途中不曾淹死或者被水怪吃掉,显然是修为深厚,又会蜀山绝学,想必是蜀山下来行走天下的人物……咱们如果将他弄醒,或许能省去不少麻烦。”
“让我来,让我来!”阿奴举手,嘻嘻笑道,“阿奴最会捉弄、不,是喊人起床了!”
她说着从河边揪起一根狗尾巴草,挠起了酒剑仙的鼻子,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好气人!”阿奴气呼呼跺了跺脚,将狗尾巴草扔掉,“明明阿奴睡懒觉的时候,圣姑轻轻一挠,阿奴就受不了的,偏偏你能睡得这么香!”
“不醒是吧?”阿奴手一翻,掌心出现一条花花绿绿的虫子,脸上是恶魔一般的微笑,哼道,“我用着断肠蛊,让你好好疼上一疼,看你醒是不醒!”
肖宇大汗,太凶残了啊,居然用断肠蛊喊人起床,天上地下,你也是独一份了啊。
“不行,太不敬了。”最后还是李逍遥将她拦住,阿奴这才作罢。
然而酒剑仙醉地很沉,无论李逍遥怎么呼喊,就是不醒,抱着怀里的酒葫芦,睡得极香。
没奈何,李逍遥只能望向阿奴,叹了口气道:“算了,还是用断肠蛊吧。”
“……”
卧槽,你的节操呢!
肖宇抚额叹息,拦住跃跃欲试的阿奴,无奈道:
“你们老实待着,还是我来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