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忐忑无比的诗诗回到房间,卫小歌返回原地。』
正如她所料,糜红尘还未离开,站在庭院中间,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呆。
并非是美男子,却因为他那一身的气势,从来不会被湮没在人群之中,十分有风采。
既是拉媒,总得说说妹妹的好话,卫小歌道:“糜兄,诗诗是我的妹妹,她的性情我最了解不过,有些事我想与你说说。”
“卫姑娘请讲!”糜红尘微微笑道。
“六岁那年,诗诗被一名女子劫持,她怕得要命,却叫我赶紧走,生怕我被人害了。她一贯如此,对人十分关爱,每每忘却自身。”
太没自我,对旁人甚至于接近讨好卫小歌心想,这句话就不用说了。
让这两人略略相处一下吧,盲婚哑嫁可不成,反正也不会这么快成婚,到时诗诗若觉得不合适,再改别家。
糜红尘静默了一阵。
程姑娘性情温婉贴心,容颜生得十分精致,实属上乘。
尽管不大懂得女红,不过对烹饪尚算拿手,并且读的书很多,擅长小机关,能吹奏乐器。
这些他都知晓,此女实属难得。
看来,卫姑娘是真希望自己能与程姑娘能结姻缘。她对自己并没有任何偏见,其实颇为欣赏,当初的确误会她了。
这么些年来,曾有几名在室女子对自己表露心迹。可是,男女之间,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之处,并非单单只论样貌与性情,需要那么一线机缘。
或许只是那一瞬间的动心
“程姑娘是个可心人,若卫姑娘你觉得合适,我希望明儿带她去四处走走可使得?”糜红尘笑道,卫姑娘不是那等迂腐之人,应该不会拒绝。
“我想诗诗应该很乐意出去走动。”卫小歌替妹妹应承下来。
原本决定早早离开的糜红尘,却在百花州逗留了下来,与含羞带怯的诗诗一同去衣裳饰铺子走动,雇了马车去州府外风景优美之处赏玩。
生平第一次如此悠闲,他感觉颇为新奇。
尤其是身边的小姑娘百依百顺,自己所喜之物,她也欢喜,竟有些夫唱妇随的意味。
这天原本晴朗的天,下午天色突变,秋雨来袭,竟有几分凉意。不惧任何气候的糜红尘依旧穿着一身单衣,可身边的小姑娘似乎有些抖索之意。
马车停在山脚,这会儿两人却在半山腰,连躲雨之处都寻不着。
眼见诗诗淋成落汤鸡,糜红尘犯愁,这该如何是好?
容不得他思索太久,他只得说道:“程姑娘,事出从权,我背你下山可使得。”
诗诗低着头,微微点了点。
几日相处,她越觉得糜红尘难能可贵,话有些少,却对自己照应得十分周全。
在酒楼包下的雅间用饭,点的都是平素自己会多吃两口的菜;买的几样饰物,色泽淡雅,十分合自己的心;若是风大了,一贯走在前头挡着。
原本打算背在身后,糜红尘却不得不打消这个想法,雨越下越大,他再次呆立了片刻,随即不再犹豫,将小姑娘抱在怀中,以自己的身体挡住。
夏日还好说,秋雨凉意侵人,对方又不是武修。
而正因为程姑娘不是武修女子,这一抱,便是肌肤之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