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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名符其实的武松(2 / 2)

这个结论就完全推翻了那个县级市的*方在前一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事情经过,就使得到场的所有记者马上意识到这个西服革履、**倜傥、骨瘦如柴、如簧之舌的律师是在用自己所了解的事实真相来反击*方的结论,就知道这个人的身上有许多*方所没有掌握、或者说是还不知道的秘密,就一下子激动起来。举手要求发言的手臂如林。那个梳着波波头的美女记者徐汉美(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所提的问题是大家都想问的:"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的当事人是个老实人,这在当地有口皆碑。从小出门学武,回来就南下打工,长大了也就当了一个健身教练,没什么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也没有任何劣迹,我没有发现他曾经**过派出所的记录,所以他不是一个凶残的人物。"杨天平侃侃而谈:"我的当事人虽然身手不错,可文化不高,也不善于应酬,朋友也不多,不过和他有过接触的人都承认他是一个很讲义气、很有侠义感的人。加上自己在家里排行**,就被当地人称为武松,所以,他才会自然而然的崇拜武松,在经过深思熟虑和朋友的劝导以后,才决定效仿那个打虎英雄投案自首!"

"就算你说的也许是事实,可是*方说的也没错。"有记者在提醒律师注意:"无论怎么说,犯罪嫌疑人武万全杀人致死、制造血案的事实不容抹杀。"

"我在这里想提醒大家注意,有一个在这个城市很有名的老者曾经说过一句话,让我受用终身。那就是,不管是自己听到的还是亲眼见到的,也许就根本不是事实真相。"杨太平的这个说法引起现场一片哗然,可他依然面不改色的继续说下去:"对于这个案件的起因、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我的当事人为什么会采取如此过激的行动,那得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再与各位来进行探讨。我今天想对各位说的就是,至少在决定投案自首这个上面,我的当事人做的不错,不说是什么英雄好汉,至少是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所作所为。关于这一点,相信在座的大家都没有异议吧?"

有记者在提问中指出:"关于武万全是否是自首这一点在本案中其实并不十分重要。药家鑫的案件在审理中,法庭就没有接受关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这样的诉求。"

"很遗憾,我不得不认为这位新闻界的朋友不是得了健忘症就一定是大脑进水了。"杨太平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抓获归案和主动投案不仅是文字上的表述不同,在法律的界定上更是冰火两重天!药家鑫那是怎么回事?开车撞了人生怕人家记住了车牌,下车杀人灭口,不分对象、不管场合、不顾后果,想想就会感到心惊肉跳。"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药家鑫为什么会去自首?那是因为他和他的家人自认为罪不该死,以及可以以钱买命才去自首的,这样的家伙如果不属于罪大恶极、罪不容恕那就是司法不公、判决有误!"杨天平话题一扭,回到了吹风会的主题上:"可是我的当事人所作所为事出有因,与药家鑫的所谓激情杀人有着本质不同的区别,更况且他之所以去自首,本来就是抱定了必死无疑的信念,想堂堂正正的当一回武松,当一回男子汉大丈夫。不管各位怎么想,反正我认为我的当事人是一个很有责任感、很有男人味的人物,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会答应担任他的辩护律师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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