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阿多尼斯麾下的六位正式骑士,全都是常见的前三种骑士,共有三位近卫,两位游击和一位方帜,唯一的一位方帜骑士,就是担任掌旗官的瓦格纳骑士。
作为一名近卫骑士,克拉肯并不觉得自己的实力会比战兽骑士或秘法骑士差,从幼年到现在,二十多年寒暑不懈的锤炼,让他处于一名骑士最为巅峰的时期。
他渴望自己能够在四十岁前晋升高级职业者,渴望自己最强壮的时期立下让吟游诗人传唱的功绩,人类的寿命相比那些长生种太短了。
生年不满百,青春更是短暂,四十岁后,即便是骑士的体魄也将从巅峰滑落,除非他能够晋升传奇,但传奇之所以是传奇,就在于传奇已经超脱了凡人。
也许年轻的时候,他也雄心勃勃的想过,但现在,克拉肯更加现实了。
或许外人会觉得他改换门庭不够忠诚,但骑着雄健的战马只在繁华的闹市日复一日的巡逻并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建立属于自己功业。
他不愿再蹉跎了。
虽然年轻的骑士们不那么听话,战斗经验也不够,他们冒失而又莽撞,但那份犹如朝阳的热血,却让克拉肯从心底感到认同,骑士就不应该如步兵那样循规蹈矩。
编组的时候,性格最为沉稳,且有指挥能力的骑士选入了瓦格纳骑士麾下的掌旗队,跳脱灵巧善于在战马上使用弓弩标枪的骑士,选入了两位游击骑士麾下。
而热忱勇猛如狮子般的年轻骑士则选入了近卫骑士队,其中最为突出者的则选入克拉肯的骑队,嗯,一队的刺头。
现在这些躁动的亚成年狮子们正在焦急的磨着自己的爪牙,眼神渴望的盯着远处的猎物,最为显眼的便是克拉肯的儿子埃尔顿,今年十八岁的埃尔顿身高超过了一米九,健壮的体魄让他看起来非常有压迫力。
右手握着一杆长达十八呎的重型骑枪,左手提着一面镶铁筝形盾,头上一顶带护脖面甲的重盔,身上穿着加厚的板链甲,里边还套着一件棉甲,腰上斜插着一柄阔刃骑士剑,一柄单手鸟喙锤,背上还有一柄双手战斧,战马的后边还插着三支重投矛。
膘肥体壮的雄健战马喘着粗气,镶着蹄铁的马蹄有些不安分的刨着地面,并非是战马累着了,而是和它的主人一样,正在进入战斗前的兴奋状态。
而战马的主人,此时更是瞪大了眼睛,脸色涨红的盯着远处从村庄里涌出的豺狼人,就好似他第一次跟着狐朋狗友一起去红舞鞋馆时的状态差不多。
当初表现的好似乡巴佬的埃尔顿,因为被别的贵族子弟嘲笑,羞恼之下引发了一场斗殴,然后埃尔顿和堂哥就被带队的克拉肯给抓走了,白花了两个金币,结果连一场脱衣舞都没看完。
沉闷的马蹄声响起,两队游击骑队在队长的带领下,以均速靠近,因为村庄地形的限制,骑队只能在南面和东面展开,而村庄的正门就开在南面。
豺狼人背着食物冲出村庄后,也是打算向东绕过开拓地,然后冲入森林中的,灰牙没有跟那些骑士硬刚的打算。
但显然骑士们却并不打算放过这些屠灭村庄的凶手,在两个游击骑队队长的命令下,骑队以五骑为一组,先从南面冲上,在接近豺狼人群四五十米的时候,侧马向东奔驰,同时弯弓射箭,然后兜个圈后返回,下一组在上一组策马东转的时候,便随之冲上,循环移动射击。
这样的战术要求其实很高的,一般的业余骑兵都做不到,不过好在这些骑士都是从小经过专业训练的职业骑士,对于各种基础战术都很精通,只不过服从性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