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下去,大军入城之后,不得妄杀一人,不许破家一户,如遇反抗,则枭首示众!”
既然广元府这么顺利就拿下了,赵胜也就没啥大的念想了,何况秦王殿下自称王之后,对各军也传达了命令,但凡再攻略地方,不得滥杀无辜,每每非战场杀敌,多杀一人都要地方公审,督导要认可,不然事后就要追责。
这也是李璟称王之后,帝王基业已成,要争夺天下,就要开始争取地主和大商人,读书人的支持了,再继续不顾一切的杀下去,难道坐等全天下掌握实力的人一起起来反抗他吗?
“这些贼人好像和其他的贼人不一样。”
于是,各军尽皆入城,各处安排妥当了之后,将各处街道都给戒严了,城里的百姓本以为流寇进城,必将破门而入,就纷纷躲在家里瑟瑟发抖,有的还祈求上苍保佑,可是让他们傻眼的是,怎么没人破门?也没祸害哪家闺女,
“难道贼人也改吃素了?”
“快别说啦,小心让他们听见,”
有人家居于阁楼之上,小心的打开窗户一角,瞥了一眼之后,惊讶的说着,可很快就被家人拉扯了回去,不要命啦?这话也敢乱说,街道上可到处是贼人的兵丁呢。
“去把那个投诚的百户给我叫来。”
看着空无一人的知府衙门,赵胜有些挠头了,这城里,他不熟啊,本还想在知府衙门里抓几个胥吏,谁知道这帮孙子,一个比一个油滑,跑的比兔子还快,
“大王,您叫小的?”
这百户眼见贼人进了城,也不杀戮。顿时惊讶了,胆子也大了些,毕竟讲理的好说话,起码性命是保住了吧。
“你叫啥名啊。在这城里,可曾熟悉?”
赵胜随意的将一柄随意侧翻的椅子拾起来,然后自个坐下,又将那百户唤到身边轻声询问起来。
“小的叫刘锦春,本地人士。在这城里居住了三十一年之久,最是熟悉,大王只管吩咐。”
刘锦春可没胆子耍他,再讲理的贼人,那还带着刀呢。
“如此最好,你且给我详细说说,这城里,官员居住在哪,商人地主居住在哪?”
刘锦春一听这话,完全懂了。敢情这山大王,看不上穷哈哈,目光是对准了富得流油的商人官员啊,可是命都在他手中捏着了,还能有啥不能说的呢,
“知府大人带来的家眷,都住城南,其他富户商贾,也大多在此,只管有宅院狮子的。都是一等一富足。”
“甚好,来人啊,集合队伍,准备出发。”
赵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顿时起身,这知府衙门,有什么好呆的,想当年,跟着大军入陕,巡抚总督衙门他都坐过。见多了,也就那样了。
“这回还是老规矩吧,先叫门,让这群富户签字画押,然后取来地契,一把火烧了,叫他们死无对证,最好再让他们交点活命钱。”
孙英见着赵胜出来,就上前和他一块走到无人处,低声的商议着。
“还是这个理,反正银子和粮食是要交的,咱们先不管这些人是个什么德行,先挑三家在地方横行霸道的,破了门,压倒菜市口砍了再说,剩下的就该知趣了。”
要说这人的际遇真是奇怪,赵胜和孙英,都是读过圣贤书的,但是孙英却没什么杀气,一副儒雅的做派,要不是穿着流寇的衣裳,保不准以为是哪个县里的夫子呢,
所以他说起话来,难免带着几分小心,也不忍大开杀戒,对富户一般也就要求给了钱粮就不杀人,或者说能不杀,尽量不杀。
但是赵胜就不同了,他当年出身穷苦些,虽然也读了书,但是架不住说了几句公道话,就被官府捉拿,不得已而起了兵,和朝廷作战时,被地方地主武装给打击过,心底对这帮人,是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恨不得把全天下的地主都杀光才好呢。
“那,尽量少杀几个吧。”
赵胜是主帅,行军打仗的威望要大些,孙英现在还不敢当面反驳他的话,况且了,赵胜这样做,也是符合秦军军规的,他们作为先头流寇装扮,到地方,要尽量消灭恶劣乡绅,要打破旧有的体系,不然后续跟进接受的大军,拿什么来稳定地方呢?
“成,你是督导,你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