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打发走孙镗以后,独自进了正房,拉了把粗木椅子坐在桌前,默默的规划着。对于明朝的火药,他还是看不上眼的。
历史资料上有过记载,之所以西方火药比古代中国的火药更先进,都是因为原料配比不同。
所谓的一硝二硫三木炭,这种方法配比出来的火药,更适合去做烟花炮竹,放在战场上的动静是足够大,威力却不怎么样。
按照化学式计算,最合理的配比应该是大约百分之七十五的硝,百分之十二的硫,再加上百分之十三的木炭。
重生的张旭,经过一番努力,只落了个月薪两三千的明朝公务员职位,实在让他有些不甘心。
刚刚跟孙镗交谈的时候,张旭已经拿定主意,先去倒卖一批火药制品,来赚取启动资金。
至于什么样的火器最为畅销,张旭也考虑的差不多了,他前世虽然只是个专科生,不过学的专业是机械制造,实践课上研究过很多机械原理。
现在看来,最简单的火器,无非就是土制手榴弹。
先前虽然已经见识了靠燧石引爆的地雷,但是手榴弹这东西,大明朝廷肯定不会有。
而且手榴弹的机动性强,只要威力足够,肯定会畅销。
正当张旭胡思乱想的时候,马青已经从外面回来,把一块上好的绸缎放在桌上讲道:
“这块丝绸,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也太贵了?”
“丝绸的价格历来昂贵,也不知道将军要送什么礼物,还要用丝绸包裹。”
“本将军打算做一笔大生意,自然得下血本,你通知二驴子,把我那件貂皮大衣包好,明天送到兵仗司。”
“从清平镇到京城,这件大衣您可始终没舍得离身。”
“所以嘛!好东西留在身边肯定错不了,派上用处了吧!”张旭炫耀道。
的确如马青所说,张旭很喜欢也先送的那件貂,但是再好的皮草也不能当饭吃,无论在什么时代,想要做贵族就得有钱有势。
住进神机营以后,张旭等人总算是吃住不愁,尽管伙食做的很一般,却总算可以勉强填饱肚子。
经过一天的收拾,这十几间厢房也终于可以入住。张旭选了两间居中位置的屋子,作为自己的卧室,紧挨着的堂屋,是他吃饭、开会的地方。
一夜过得很快,由于第二天不用再去上早朝,因此张旭起的有些晚,走出房门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马青坐在外面同样低矮的堂屋里,一边喝茶一边等候,他面前桌上,摆着那件丝绸包裹的貂皮大衣。
张旭简单的洗漱一番,才看向马青说:
“可以走了!”
“驴子,拿上包袱。”马青吩咐道,同时把手里包袱扔给了等在门口的二驴子。
神机营驻扎在南苑,所谓南苑,说白了就是城南的皇家猎场,因此这地方虽然在京城附近,却照样显得很荒凉。
从南苑进京也算得上是一趟苦差事,需要走上十几里,才能进入永定门抵达外城,穿过外城再由正阳门进入内城。
马青对于燕京还是很熟悉的,带着张旭绕过皇城正门,再由西安门进入其中,一路向北可以看到门面相似的各色衙门。
直到尽头位置,终于发现了兵仗局衙门的所在,门外守卫看到张旭,立即过来盘问:
“二位将军,你们是哪个衙门的?来兵仗局有何贵干。”
“麻烦你通报一声,显武将军张旭求见王诚公公。”张旭很有礼貌的笑着说。
“两位稍等。”门卫说完立即进门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