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币发行,新式的银行在四省正式运营,加上各种鼓励性的工商业政策,民间资本被调动,上海的工商业投资呈现出飞速增长的状态,近代工厂纷纷建立,商业贸易非常兴盛。
商务部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官方则侧重于引导并创造条件,江南本就是商业氛围比较好的地区,勇于弄潮者比比皆是,加上政府的宣传,因而形成投资兴办工商的热潮。
在工商业发展的条件方面,首先是航道的疏浚和铁路的修筑,所谓要致富,先修路,在这个时代同样适用,另外就是基隆和福建生产的蒸汽轮船,运输效率大大超出传统的航运,受到商人的热捧,基本上有船出来就能卖掉,甚至生产速度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所以在上海的黄浦江和宁波都在修建新的船坞和造船厂。
在刻意引导下,新式工业也以较快的速度在发展,机械化的缫丝厂、纺织厂、碾米坊、榨油坊等发展迅速,经营肥皂、布匹、煤油的杂货店也逐渐增多。
正如赵烈文所看到的那样,上海城内无奇不有,在杂乱的脚步背后,是一个节奏变快的近代化城市正在崛起。
与上海一样,四省境内因为扫清了战乱,税赋也变得较轻,财政部废除原本清朝的税赋制度,逐步推行新税制,比以往相比,新税制变得更加明晰和简洁。什么该交什么不该交非常清楚。
新地税赋制度废除人头税。统一以田亩作为计税标准,为了实施这个制度,并为内部治理创造条件,将对四省田地进行重新丈量。
关于土地制度,总督府内部有所争论,主要是叶枫和其他人之间地分歧。容闳在宪法中写入土地私有,被叶枫否决,叶枫认为土地也就国家领土,是属于国家的,如果土地私有的话,岂不是可以将国家的领土给卖了?
冯桂芬等人代表传统的地主和文人,认为土地自然应该属于所有者。当然要说土地是国家的。也未尝不可,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容闳则从资本主义地土地私有制入手,他认为既然公民财产权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作为财产的一部分,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叶枫否定了容闳的说法,他知道土地对中国的重要性,清末土地兼并严重,这也是历朝历代都会出现的问题,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很多农民都没有土地,他们要生活就得租种地主地土地,为了保障地主地权益,他们必须交租金,而且还不能随便更换佃主。也就是说双方会形成主从关系。
如果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地主对土地的占有合法。那么很多人就没有土地,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维持原来的租佃关系,那么佃户就没有人身自由,工业的发展缺少足够的劳力;如果是废除这种人身依附关系,那么在工业时代来临的情况下,佃户肯定会选择务工,而不是务农,就会有田没人种,地主肯定不会自己去种地的。
现在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种人身依附关系肯定要废除,那么大量无地地农民要么租种田地,要么务工,应该说工厂的劳动力肯定没问题,但是有些地主的田没人种是肯定的,因为不管怎么说佃户的积极性是有限地。
蒸汽机时代地农业耕作效率并没有太大的提高,农田耕作还是传统方式,即便是新式农机问世,以中国地人口和土地,单纯靠地主的农场也是解决不了粮食问题的。
也可能是前世的情结,叶枫总说服不了自己让大部分人中国人都成为“无产阶级”,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
何况这样还有个最大的坏处,那就是地主都经营自己的土地了,工商业的发展就会缺乏资本,他最希望看到的是有钱人都把钱投资到工商业里面,而大部分的农民可以老老实实地耕作自己的土地,一部分则顺利变成产业工人,他觉得这才是中国比较理想的发展模式。
如果只是简简单单宣布土地私有,废除租佃关系的话,还是按照旧方式运作的土地生产迟早会出现问题。
叶枫倾向于将土地收归国有,然后重新划分土地,但是实施起来就比较困难,福建和台湾还好说,福建是被石达开清理过,台湾大部分是无主土地,但是浙江、广东和上海这些地方的地主富商动辄就是上千顷土地,如果是没收的话就比较麻烦。
何况现在正是战事发展的关键时候,如果这个政策引起反感的话,不仅四省内部会出现动乱,甚至统一的征程也会平添许多障碍,所以叶枫只得让这件事暂且放下,先发展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