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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朦胧中的爱(2 / 2)

年特想了一会儿,对黑眼说:“告诉我这次去攻打人类的情况,就是关于山洞族,你们的山洞之王,还有你父母,他们现在都在哪里?你和你的哥哥到底是什么关系?”

“呜……”黑眼不满地低叫了一声,似乎对一次这么多问题表示抗议,扭头不肯回答。狐狼族的习惯是相互利用,黑眼对信任感不太适应,只有奴役和被奴役的态度。

年特以前被她拴着,很清楚她的心理特征,更加诚恳地对她说:“你是人类,至少心灵是。人类的生活也许复杂,但也有简单又快乐的方式,比如信任一两个人。比如说,我不会用铁链来锁你,只会请求你,但是不会强迫你,因此你可以信任我。”

黑眼骑在年特身上,突然莫名其妙地仰头对着月亮“呜呜”地嚎叫,不知道是表达什么情感。那声音不高,但是远远地传了出去。

“是孤独吧?她毕竟对未来感到担忧。”年特这样想着,没有阻拦,西亚夫却在灌木丛另一边探出头来:“叫她住口!她在叫人!”

“啊?”年特如梦方醒,黑眼的手一翻,铁爪的刺锋已经伸出来顶到了他的喉咙。黑眼狡黠地一眨眼,年特无法相信这是刚才在他身上百依百顺的娇媚小狐狸。

“我不喜欢这种信任。你不是在利用我吗?”黑眼这样说,“我一定要把你带回去,所以才跟着你走。我不想到人类那里去生活,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是这样。”年特明白了,“我真傻,立刻就用人类的思维方式去衡量你,小狐狸。那么,你还打算用链子锁着我吗?”

“是的,那样比较好。”黑眼想了想,“我知道你不喜欢,不过我怕你跑掉。我试过相信你,但是你跑了。”

“因为你的信任不是建立在平等上。”年特平静地向她解释,“我在你们那里没有自由,你们吃人,我的伙伴都很害怕。那种信任不是我说的这种,那是驯养,是人格的泯灭。告诉我,你也吃过人吗?你会觉得恶心,对不对?”

黑眼愣了愣,眼珠不停转动:“你怎么知道?”

“因为人类不吃同类。你是人类,清醒吧。”年特毫不畏惧,直盯着那对深邃的眼睛,那眼睛在暗夜里发出绿宝石一样的朦朦光彩,但仍和人类的眼睛一样,在瞳孔中映照着眼前的人。从这种角度、这个距离,年特清晰地从她眼中看到了自己,绿色的,自己的影子。

黑眼犹豫了一下,但是并没有迷惘:“我会克服那种挑食的毛病的,时间长了你也会习惯。别靠近我!”黑眼扭头朝逼近的狮子族人大吼,西亚夫几个人只好退后了。

“按照人类的习俗——我们接受这次要挟,”西亚夫说,“但是只限于他一个,你不要以为可以控制我们。”

“我要你们干什么。”黑眼回答,“又蠢又笨,而且你们一族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我根本不在乎你们这几个人的死活。还没杀你们是因为我父亲说你还不错,毕竟你跟他学过不少东西。”

年特突然想到问题的关键了,问道:“那么,你是按照白牙的说法要嫁给山洞之王做野蛮人的王后吗?我只是宠物?”

黑眼一呆:“他这么说?不,我只想和你一起生活就满足了,我喜欢你,要得到你,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一个人的。至于大王,那不可能,我们一族为大王效劳几百年了。”

西亚夫解释了一下:“山洞族是很高大的,大概有三米多高,我们族还有几个女人可以,狐狼族体形差太多了,相互交娓会惨死掉。”

“那么也许他就是想你死掉。”年特突然明白了,山洞之王也许是变态的,黑眼很漂亮,很特别,也许对山洞之王有特别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狐狼族是母权至上,所以实权在黑眼的母亲手里,但是她的父亲又是直接为山洞之王效劳的大巫祭,从人类的角度来说,他不会喜欢男性被奴役,他会更希望白牙或自己掌权,那样才能完全控制狐狼族。所以,黑眼几乎不会人类魔法,只懂狐狼的技术,而且在族里非常受宠,而白牙却强得可怕,独自奔走。

年特知道黑眼也疑心了,更加抓紧追问:“你和你哥哥白牙的关系到底怎样?”

黑眼露出牙齿咆哮:“我早想为妈妈宰了他!”

年特突然趁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黑眼愕然,铁爪没有刺下去。年特坐起身用力一翻,将她压倒在地,缓缓地说:“那就好,那就好!”

黑眼惊恐地挣扎,年特的力量之大是她所没有料到,她的手腕快要断了,龇牙咧嘴,却再也无法挣脱。年特皱着眉头:“看来我们还是从奴役开始,平衡一下心态。”

※※※

“你的性格真是千变万化,所以我教你比较轻松的生活方式——跟你学的。”

黑眼的铁爪又被没收了,年特绑起她的手牵着脖子走——用马缰,狐狼族的马缰是用结实的牛筋和皮子做的,保证咬不断。

“喜欢吧?”

年特瞧着黑眼的表情,黑眼却没有什么反应,似乎对弱肉强食觉得理所当然,一声不吭自顾自地走着。

“是不是方法错了?”年特越发没有信心,“我快要落得和野蛮人一样了。”

西亚夫却对此大加赞赏:“对女人本来就该这样。”他们不敢继续停留,连夜赶路,想要回到狮子族的领地。

黑眼面无表情,只是坐在马背上,和以前表情丰富的时候判若两人,竟然有一种冷若冰霜的感觉,让年特觉得有些窝心,想必当初他一天到晚瞪着眼的时候,黑眼也是这种感觉。

他们花了一早上的时间跑到山脚下,年特想要给她喂一口水,拉近马匹的时候黑眼突然在他手上咬了一口,露出牙齿对他怒目而视。

年特揉了揉手背,不怒反喜:“很好,有表情比没有好。你还是在乎的,这种滋味不好吧?”

黑眼不肯再说人话,似乎忍耐也到了极限,“嗷嗷”叫个不停,上下乱咬,年特现在穿着铠甲,除了手背任何地方都毫不在乎,得意洋洋地给她咬。黑眼牙齿“嘣”的一声,热泪盈眶,鼻子发酸,撇着嘴想哭,突然从马上掉了下去。

年特吓了一跳,怕马跑起来把她勒死,急忙跳下去伸手扶她,谁知刚一伸手黑眼便立刻咬住他的手不放,眼中都是狡猾的神色,又有几分泼辣的狠劲。

“啊……”年特好不容易挣脱了,手背上又多了一个牙印,流了些血。黑眼的牙齿十分锋利,年特骨头隐隐作痛。一时生气,扬起手来,黑眼一闭眼,他又打不下去。

黑眼睁开眼,突然温柔起来,哼哼唧唧靠过来,似乎想给他舔舔伤口。年特被她折腾得有些糊涂了,怔怔把手伸过去,突然瞥见她的眼中寒光一闪,下颌肌肉正在抖动,连忙缩手,果然黑眼又是“咯嘣”一口,咬空后随即抬起头来忿忿地看着他。

年特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黑眼只是怒视。西亚夫拨马回来了,远远喊着:“干什么呢?我们快走。”看了黑眼一眼,“把她杀了算了。很快会有人追来,这里很危险。”

年特应了一声,拔出宝剑,一把将黑眼按到地上,黑眼只道年特要杀她,突然怕了,在地上拼命扭动,口里大叫:“你不能杀我!”

年特挑断绳子,拍了她的屁股一下,大笑:“说话了?你走吧,别跟着我。我要逃命去了,躲你远远的。受够了,我真是有毛病,竟然想要帮你。带着你一天就很惨了,这样下去早晚没命,去做你的小狐狸吧。下次见面,我就是猎人了。会真的杀你,你也不用留情了。但是……”年特眼圈一红,收起剑,却拿起头盔,“最好别让我碰见你。”

黑眼一怔,突然发狂了,大叫一声扑过来。年特面无表情带上头盔,黑眼扑到他身上就像是撞到铁墙,年特只是一挥手黑眼就跌倒了,在地上滚了两滚,狠狠看着他。

年特从马背上拿下盾牌,将她的铁爪丢还给她,手搭着剑柄,冷漠地说:“滚!我说真的。上次我没穿铠甲打不过你,这次不是闹着玩了。”

黑眼直盯着面甲缝隙里那道目光,倔强地大叫一声,带上铁爪再次扑了过来。年特用盾牌一挡,“当”的一声,黑眼已经弹到了身体侧面,又是一抓朝着咽喉抓来。

“好快!”年特大吼一声,毕竟以不变应万变比较有利,盾牌迅速改变位置,一拳打在黑眼左脸上。黑眼再次撞到盾牌,脸上又狠狠挨了一拳,飞出好几米摔倒在地。爬起来的时候,黑眼半边脸肿起来,嘴角流血,仍是狠狠盯着面甲的缝隙里年特的目光。

那瞬间,年特懂了,她不是在仇恨,是舍不得。黑眼大叫一声再次扑来,突然高高跃起,头下脚上越过盾牌抓向年特的喉咙。年特半蹲下来用手抡过头顶一拉,黑眼重重地拍倒在地上,挣扎着,狠狠地望着年特的眼睛,没有力气再站起来了。

年特不忍再看她的眼神,扭过头去,拉起马的缰绳,缓缓地说:“我讨厌你们的森林,那里是我的战场,再次见面就是敌人了。”

“别走……”黑眼微弱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年特狠狠心,告诉自己她是个危险的伙伴,翻身上马,抖动缰绳打算离去。马得得地跑了几步,黑眼呜咽的声音又绝望又悲伤,从后面不断地传过来。

年特觉得这次她是真情流露,回头望了望,黑眼努力拉着一棵树,倔强的眼神灼热地望着他,雪白的牙齿紧紧咬着,不知怎地涌出一股力量站了起来,追出几步朝他大喊:“你做过了就想这样走掉!”

这句话又粗俗又过于人性化,年特呆呆回头望着,突然狠狠撞到一根树杈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噢”的一声,铠甲重重砸在地面上,年特摔得很狼狈,盾牌脱手的同时头盔也飞了出去,在地上不断滚动着,直滚到黑眼面前。

年特跌跌撞撞站起来,天旋地转,刚才扭到脖子,惊魂未定地用手扶着,却看见黑眼捧着头盔就在眼前,铁爪乌溜溜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不,不好!”年特头皮发紧,黑眼却已经哭着扑到怀里来:“别丢下我!我跟你走,再也不咬你了!”

“呃?是不是真的?”年特还没镇定下来,黑眼的泪水在他脸上冰冰的,所以他想,“要是假的那就死吧。”

他抱住黑眼的肩膀,黑眼便觉得好起来了,用手擦擦眼泪,居然不好意思起来,伸手将年特推开,把头盔还给了他,但是又急着摇头,表示不要戴上把脸遮住。

为什么人类会彼此拥抱?当两个人面对面拥抱的时候,便是不分彼此,便是平等对待,便是尝试信任和——爱慕。

当然,也有特例——

※※※

“死!死!把你们通通杀光!”

罗杰和一个手持大斧的野蛮人紧紧抱在一起,用靴筒里的匕首朝对方后心不停地刺。一般来说,这种拥抱不是不长久就是太过长久,野蛮人口中鲜血狂喷,吼叫着扔掉大斧双手环扣,罗杰的腰要断了,那发黄的牙齿离他的喉咙越来越近。

当弓箭手需要在城头上和敌人抱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战况就很糟糕了。不过罗杰偶尔也有念经,所以神还是记得他,至少有人记得。一支长枪突然从野蛮人耳朵刺了进去,从另一头穿了出来,将对方掼倒在地。

“嘿!嘿……”罗杰喊着,和野蛮人一起倒地,谁救了他的命他也没有办法看到,野蛮人死了,但是还是抱着他,而且临死前的力量使拥抱更加热烈,这一抱就是六个钟头。

“你怎么还在这里!”费隆终于有空把罗杰解放了出来——他们不得不把尸体的胳膊完全砍断。罗杰就像被摧残过的番茄树一样东倒西歪,捂着腰站不直。

野蛮人说什么也不肯溃败,要不是及时修复了城防,巨马城早就失守了。放眼望去,外面粗略估计有一百二十万个喊着要吃人肉的家伙——烧了粮仓之后,他们就一直这么喊,反正每天有的是死人,绝对够吃了。

斯芬克拄着盾牌喘粗气:“啊,啊,这个不是我的长项……”刚才的练番苦战几乎要了他的命,就连话也说不顺了。

“你的长项?”斯芬克的长项很有名,罗杰突然想起来了,破口大骂,“不是吧?你连野蛮人的钱包都偷?”

斯芬克很委屈:“那也要他们有钱包啊。”

罗杰大叫:“那你还是去偷了。有这个功夫不如把我从地上救起来。”

费隆冷酷地说:“你应该用震撼的方式死在他们中间,这样你尸体上的钱袋很快就会在野蛮人当中开始流行,就可以留给后代去偷了。”

“也许他们不用包或是袋,用小盒子。”斯芬克拿出一个小黑铁盒来回看,“这是我惟一的收获。要是钱包的话,想想看——一千个钱包中最醒目的一个——野蛮人的钱包——铁的。多么具有收藏的意义。”

罗杰对他的嗜好不感兴趣,但是一把将那个铁盒夺了过来,拿在手里仔细观看。那个铁盒很奇怪,体积真的和钱包很相似,不知道野蛮人怎么铸造的,看上去挺结实,而且非常严,插针的缝隙都没有。更妙的是,看上去像是一个机关匣子,就和一按就开的精巧首饰匣子有点儿像。一端有个方形的小洞,像是用来穿绳子的。

“干什么?是我的!”斯芬克大叫着抢了回来,罗杰围着他摆了两个姿势,斯芬克只是不理。

“小气鬼。”罗杰向他挤着眼睛,“如果是钱包的话一定可以轻松打开的,你打开给我看看?”

斯芬克:“我当然能。”他用指甲、小刀,摸来摸去,用牙去咬,最后“啊”的一声放弃,回答:“一定有钱包钥匙!”

罗杰问:“钥匙插哪儿?”

斯芬克无语,他想不出。

“别想了,说不定是用来自卫防身的。”费隆转身离去,“该开会了。”

“对,自卫防身型钱包……还有什么比钱更适合装在里面。”斯芬克坚信那是钱包,就是不给罗杰。罗杰的好奇心也是一发不可收拾,缠着他抢来抢去。

数以千计的尸体横陈在他们身后,神官不得不卖力地挽起袖子抬着担架。巨马城残破不堪的城墙在落日的余辉下散发出雄浑的气魄,人们知道是因为有一批不怕死的家伙站在上面的缘故,城墙才这么雄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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