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和今日一样,给银子不说,还将军粮留下了一部分给她,而且没提送走的事。
暮鼓觉得,主子肯定是动心了,这是铁树要开花的节奏!
老太君要是知道,一定会开心得不得了!
他哪知道,蔺子羿只是心虚将人家姑娘忘记的事情,尽可能的弥补罢了!
暮鼓已经开始幻想着,回去后主子就会将夏姑娘领回去,然后转正,然后将军府大喜临门,三年抱俩!
主人有家室了,总不能再夜不归宿的了,就不会彻夜训兵,折磨他们这群苦逼了!
他们黑虎军威名在外,号称不败之师,又号称光棍军。
为什么是光棍呢?
因为将军喜欢彻夜训兵啊!训练严格到士兵们都没有机会找老婆!
此刻,不仅仅是暮鼓,其他士兵们也激动得泪目了!
他们仿佛看到了春天,看到了有一日夜里能回家,搂着妻儿热炕头的幸福时光!
……
三天过后,因为吃蓝珍珠菌子而染蓝的皮肤恢复正常了。
夏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双碧波美眸清澈婉转,恍若天生就会勾人,小巧鼻梁下,红唇饱满,一头青丝如丝绸顺滑,皮肤更是白如凝脂。
好一个美人坯子!
想起两天前和自己那个便宜金主头一次见面的,夏瑾就尴尬的抓头皮。
不管怎么说,自己在古代发家致富的第一桶金是有了!
柳居往西三里外有一个名叫望溪镇的地方,有了马车夏瑾决定过去看看能不能租到商铺,开一家餐馆。
哦对了,还需要个丫鬟,这座院子里就只有她和张妈太冷清了,夏瑾喜欢热热闹闹的。
到达望溪镇,夏瑾转悠了一圈,这儿一共两条呈十字交叉的街,街边满满当当的卖着各种精美的小玩意,商铺有医馆、当铺、成衣店、客栈、酒馆、首饰铺子,还有不少挑着担子的小贩,各种手工制作的小蚂蚱,竹编的马扎,各式各样的玲珑满目。
今天是赶集日,所以街道上人很多,夏瑾注意前面有一伙人在围观着什么,就挤了过去。
喜欢看热闹,不分朝代、年纪、国家、物种,这仿佛就是生物特性!
夏瑾也不例外,一过去,就瞧见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少女,看着十二三岁的样子,她跪在地上身上披着麻衣,用木炭在地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卖身葬父四个字。
一伙混混走上前收保护费,踩碎了木炭揪着少女的头发,少女求饶,挣扎间衣裳被扯开一道口子,周围的人指指点点,却没有一个人上前。
夏瑾看不下去了,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