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领兵出现在草原,公孙瓒的心情可以说是有点感慨。:../想当年,自己不过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官吏,不仅外人瞧不起自己,就连自己家族的人都不给自己好脸色看。
虽说成就大事必先经受苦难,但每当公孙瓒想起自己以前的那些经历,他内心总免不了一阵唏嘘,这些年他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边之人,不论是亲朋好友还是仇敌,都对自己笑脸相迎。
“续儿啊,当年我们父子二人一起拼搏,那段日子还真是让人怀念啊。”公孙续自言自语道:“想当初我不过是一文吏,你劝为父投笔从戎。
之后你就跟着为父混迹军营,征战沙场,那年你才七岁啊。若是没有你一直在为父身边鼓励为父,我都不知道我是否能走到今天。
边疆抗胡,剿灭张纯叛军,一次次守卫边疆,抵御草原骑兵。为父就是在这些战斗中积累的军功,后来才会得到升迁。
旁人都以为是我本事大,有能力,但他们怎么知晓你从七岁到十七岁这十年间做出的努力,没有你,焉有为父的今天。
孩子,父亲绝对相信你还活着,能杀你的人绝对还没有生出来。我父子二人必将再次联手,共抗胡人,我公孙父子之名,终将流芳百世。”
公孙瓒看着夕阳感慨,其余士兵则在忙着扎营烧火。白马义从本就是北疆第一支精锐骑兵,这是一支与胡人交战不下百次的精锐,当年公孙父子就是靠着他们打出了现在的地位。
只是这些年,随着公孙瓒很少亲自出现在战场,这支精锐也渐渐淡出世人的眼界,这才有了北疆另外几支精锐的兴起。
可以说,不论是选锋军还是白袍军,都只能算是白马义从的后辈,当初公孙续组建这些精锐的时候没少从白马义从中挑人,这样一支北疆资格最老的王牌部队,如今又要上阵杀敌了。
公孙瓒喜白马,爱骑兵。他深知骑兵的重要性,也更懂战场对于一支精锐的重要性。所以,这些年,虽然白马义从很少出现在战场,但他们的训练和武艺都没有落下。
若是换做其他时候,不论什么样的精锐,恐怕在闲暇之余或是农忙的时候都是要暂时解散去干活的,但北疆有个例外,那就是精锐从不解散。
白马义从和其他几支精锐一样,他们的生活很单调,每天吃了饭就是演练杀人的技巧,虽然实战的机会减少了,但他们的战斗力却在与日俱增。
美人乡自古就是英雄冢,公孙瓒是绝对不会让自己手中的精锐沉迷在安定生活中,他每天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后都会去军营亲自训导白马义从。
大帐内,公孙瓒正在看书,这是他养成的习惯,自从公孙续派人研制出合格的纸质书籍后,阅读和携带书籍就成了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了。
公孙瓒这次出行就携带了两个箱子,几乎包括了他想要看的所有书籍。
“报、、、、、、”一名斥候在亲兵的带领下走了进来,他跪在公孙瓒面前说道:“启禀太尉大人,方圆三十里内荒无人烟,我们发现两座被烧毁的部落营地,也发现了不少尸体,从尸体腐烂程度上看,应该是发生在两天之内的事情。
什长已经率人追踪敌人去了,想来天亮之前就会有消息传来。我军是继续朝东边前进,还是要先追踪这支敌军,还请太尉大人下令。”
公孙瓒的脸色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若是往常,他听到这个消息的话肯定会大发雷霆,但是现在,他只是缓缓放下书籍看着地图。
“哈哈哈,好胆。”公孙瓒冷笑道:“竟然敢跑到我眼皮子低下杀人,鲜卑人还真不把我放在眼中啊。
敌军能穿过我军防线渗透过来,说明他们人数不会太多,就算是敌军精锐也不可能会超过两千人,他们接到的任务多半是深入到我军腹地内烧杀劫掠。
呵呵,我现在倒是明白颜良为什么敢在这种情况下动手杀人了,鲜卑人太猖狂了,他们都忘了我北疆军的手段。
传令下去,加派斥候打探敌军消息,务必要将他们追踪到,天亮之后我们就杀过去,若是任由敌军在我军腹地内杀人那还得了,我等北疆儿郎,自当杀胡护民。”
“诺。”斥候领命后立即下去办事,公孙瓒则召集副将前来商议。
第二天天刚亮,白马义从就埋锅造饭整理兵器盔甲,公孙瓒手下的这支精锐有着北疆最好的装备,这四千人,全都是擅射好手,每人两张弓,三匹战马,其余物资一应俱全。
确定好目标之后,公孙瓒就加速前进,他不可能会放过这支敌军,哪怕这有可能是敌军引诱自己中埋伏圈,他也要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