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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说服(2 / 2)

沈欢愣住了,平时宽容为仁的司马光,今日怎么尽是杀伐之气,动辄就要人命?转念一想,明白过来,不禁苦笑,这是一个男人的时代,从未把女人当作是与自己平级的存在,因此对女人倒是异常苛求,不说为官之人,就是在农村,一个女人若主动做出失贞之事,坏了风气,“浸猪笼”以杀之,那也是正常的范畴。估计司马光也是抱着这种心思,因此才对此妇人异常严厉吧。

“老师,刑律是先王之法,纵使尧舜亦不能免,以之纠察万民,裁之以义,推之以仁,行其杀戮,也非求民之死,而是求其生也!孔圣人也讲究宽恕。妇人谋杀未遂,在人看来,以妻杀夫,确实害莫大焉,但杀人未死,判之死罪,一无依据,二为不仁,又岂是大善之道?大宋律令规定谋杀、斗杀、劫杀等方是死罪,杀之未死,依律减罪二等,判个徒刑与决仗就是了,这都是我大宋律令上所明文规定的,老师不依法而为,岂不是自乱我刑律吗?若是如此,后人观之,刑律皆可不依,尽是效仿,才是大害呀!还请老师三思!”

司马光与赵顼又是不同,司马光年岁既长,思想大致定型,对新思想接受没有那么快速,加上他也不像赵顼一样对法家有着好感,因此掺以后世法律知识大谈《韩非子》的策略用在他身上肯定没有效果,也只能用儒家的理论来做些似是而非的辩驳而已。一通长篇大论下来,沈欢自己都有点搞混淆了,不禁微微赧然。

好在司马光倒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沉吟不已,刚开始不忿沈欢这个学生的念头也消失了,只觉得他所作言辞也有道理,不过总觉得难以服气,也就没有决断,只是睁睁地看着这个有点义愤填膺的学生。

沈欢见司马光有意动的迹象,压住欣喜,又道:“老师,门生曾听说范希文也曾遭遇一件与刑律有关的奇事:当时有个做了不少坏事的家伙,大家都知道他的恶迹,却找不着证据,也没有律令根据,但是很多人都说他该杀,杀之能大快人心。但是希文公一代儒家、高官,却说不能杀,说‘法外杀人’会杀得‘手滑’!手滑者,即杀得开心,杀得痛快,却会杀出毛病,乱杀一气,最后连无辜的人也会以此给杀掉,乱了刑律,全无节制,毫无依据,最终只会闹得人人自危!老师,希文公如此贤明,尚且不肯因为没有依据而杀坏蛋,如今我大宋律令明文对谋杀未遂着减罪二等,老师偏偏要杀之以快人心,到时‘手滑’了,难道是老师希望的吗?”

司马光心里一凛,心里更是松动了,他这个学生今日口若悬河,说得他冷汗都要冒出来,偏偏又大有道理,反驳不得,只能叹气道:“难不成要放过如此毒妇?”

“老师,若抓住此妇死罪不放,却会让我大宋律令给逃了!”沈欢人也激动起来,今日观之,也不禁频频佩服自己的口才,连司马光都能说得反驳不得,大是宽慰。说着说着连自己对“法治”两个字的理解也高深了不少,坚定了决心,虽然说这个时代难以施行法治,不过若有机会,他还是得做出一些改变,至少得以“法”的形式来限制某些会造成极大损失的人与事。心里豁然通了,只要找个时机慢慢来实现自己的主张罢了。

司马光神情复杂地看沈欢一眼,叹了口气,喃喃地道:“抓住……逃了……”

沈欢觉得也不能太过与司马光对立,也叹道:“老师,如此恶毒之妇,其实门生也想杀之后快的!但是理智又告诉门生,如此行事,只会乱了法纪,非智者所为!律令既已制定,为天下判罚准绳,若是以身试法,知法犯法,岂不是自砸己脚?若要杀之,那也该让朝廷制定出杀此罪的律令来,那才是治世之法!非不欲杀,乃不得杀也!”

“欲杀?不得杀?”司马光倏地哈哈大笑,“好!好!明白了!子贤,刚才老夫还在担心你陷入了法家的那一套出不来了!看来你又比他们高明多了,从欲杀上升到不得杀,又进了一大步!看来老夫想不赞同你也难了!圣人亦云,知耻后乎勇。老夫明日就上奏撤回前判,改为判此人徒刑数年,脊仗数十,如何?”

沈欢眉开眼笑:“老师英明!”心里嘘了一口气,终于搞定,看来壮年的司马光,也不是真的顽固到极点嘛,至少别人的意见还是听得进去的,比晚年要好多了。不禁欢喜,若能把此君改造成为符合自己目标的人物,那也是一件善事!

当然,此时的沈欢却还不知道,随着司马光的改判议章,他又一次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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