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不能告诉她们道丁老爷说的话,要是她们都看上了安德烈,叫自己的女儿来找安德烈,那就不好了!”珍妮深深地吸了几口气,这才向她的朋友们走过去。
“你们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露丝,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呀?是不是今天的东西很便宜?”珍妮向一个手上提着一个挺大的牛皮子包裹的少妇问道。
“哪里呀,也还和以前一样。只是我家的索伦前天才发了八十个铜子,他要我把东西都买齐了,好准备过新年。省得到时候东西都会涨价呢!毕竟就要过年了,总要做件新衣裳吧!索伦倒是有骑士老爷发的制服,可我家还要再做四件呢!而且我妈妈说她从来没有吃过糖,我就买些糖回去给她和爸爸尝尝。”露丝有些得意得道。
露丝的丈夫索伦在骑士老爷家里做工,是个武士。她家里的收入也是最高的,相比起普通农夫家里一年才不过十个银币的收入,索伦每个月八十个铜子的收入让她可以好好的摆摆阔气。现在珍妮问起来,她自然要好好炫耀一下。她可是知道珍妮家是绝对舍不得买糖的。想起以前她还没嫁给索伦的时候,珍妮想让自己嫁给她的弟弟塔罗,可是在父母面前说了索伦好多坏话,让她和父母沤了好长时间的气。后来她那“笨得像头猪”(珍妮的原话)的索伦却被骑士老爷看上了,每个月都又两三个银币的收入,可比那个塔罗好太多了,这让露丝很得意。
“哎呀,你家的索伦可是有本事了!我记得以前他是五十个铜子,后来涨到了七十个铜子,现在又涨到了八十了,你家索伦可是真厉害!”一个面上有些菜色的农妇讨好的说着,她身上穿的衣裳明显比这几个人要差了些。
好几个人都连声符合,也不大顾及珍妮脸上的有些难堪的样子。
“索伦已经升官了,他现在是副队长,管着十个人呢!骑士老爷说他很…….勇武,叫他在努力些,以后就陪着鲁迪少爷去军队当官呢!”露丝更得意了,忍不住将索伦告诉她的话全说了出来。其实索伦也只是说有这个可能,毕竟在他的头上还有一个队长,虽然他的武艺是最强的,可队长并不比他差多少,而且队长还是柯蓝夫人的弟弟呢。
“啊!!”这几个农妇脸上的恭维之色更浓了,她们可都是知道以前道丁老爷也是丁克斯老爷家的武士,后来就是陪着骑士老爷一起去军队当官,回来后也就变成了丁克斯老爷家的管家老爷,难道以后索伦也会变成老爷?
珍妮有些不相信,的确,她是没想到笨笨的大个子索伦会成为丁克斯老爷家的武士,现在更是成了副队长,那可是官了。可是她不相信索伦以后也会成为管家老爷。想一想人家道丁老爷那是个多聪明多厉害的老爷,你露丝家里的那个笨大个是不可能变得多聪明的。索伦也想当老爷?永远也别想!
想起道丁老爷说的话,珍妮心里有些热。安德烈,那才是道丁老爷说过的会当老爷的呢!我可要把他抓住了,不能让他喜欢上了别人,一定要喜欢我家的霍兰。想到这里,珍妮脸上的难堪之色也慢慢消失了,她悄悄地挤出人堆,寻找起安德烈起来。——早上霍兰说过今天她会和莫妮卡、安德烈一起来,那么找到了霍兰和莫妮卡,也就找到了安德烈。
可是安德烈在哪里呢?他们来了没有?珍妮找了好一会,在这个小小的集市里仔细地看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他们。她心里的那股热乎劲也慢慢的消散了。也不急在这一会儿,反正时间还长着呢!道丁老爷叫她好好地看着安德烈,说他以后有可能会当老爷,可以没说他一下子就能变成老爷的。还不急,慢慢来就行了。珍妮想到这里,也不再找了,自己去买了要用的东西,自个儿回家去了。
其实安德烈他们来了也有一会了,只不过现在并不在集市的小广场上,而是在芒胡的商店的后院,正在和商人墨菲先生说着话。其实说话的也只有安德烈,其他几人都还是第一次坐在这么舒服的椅子上,面对着从未说过话的大人物(相对起这些乡民,墨菲已经是大人物了,仅次于骑士老爷的大人物),又听到了很惊人的消息,都有些急促不安,就连很少能喝到的蜜水都不像想象的那般美味了。
“墨菲先生,您说的这个要求我无法答复您!”一个长得很瘦弱的男孩摇了摇头,“其实我能够猎杀到这个风狼纯属偶然,它的速度太快了,如果它不是刚好凑到我的箭上来,我是不可能射得准的。风狼实在不是我可以对付的,而且它们都在深山里面,又是成群活动。您也看到了,我长得这个样子,一旦让风狼近了身,我只有死路一条。又怎么可能每次都能猎杀风狼呢?您说的价钱确实是很让我心动,只是我实在无法应承下来。”他坦然地向坐在对面的墨菲先生说出了自己的
墨菲先生点了点头,他也预料到了自己的提议会遭到拒绝。不过他真的有些好奇,这个瘦弱的小男孩,听说已经有十一岁了,实际上看起来不过才七八岁一样。其实自从上次安德烈突然卖掉麦子而预订了牛筋,他就对这个小男孩有些好奇,也安排芒胡和另一个眼线打探这个小男孩的相关消息。
早产儿,他体弱的母亲才怀了他七个月左右就早产了,而后就一直缠绵病榻,在他还未满一岁时就去世了。而这个幸运的小男孩倒是大难不死,虽然一直病怏怏的,可是却依然顽强的活了下来,只不过有一个头痛的毛病,一旦发作起来就像疯癫了一般。
今年春天,在和他父亲、姐姐一起去山上砍伐柴火时被魔猪袭击,他的父亲引开了魔猪,自己被杀死了,而这姐弟两则幸运的活了下来。不过这小男孩也受了很重的伤,也没有怎么治疗,不过就是吃了一点不知道有没有用的草药罢了,却又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姐弟两操持着疲困的家,倒也坚持了下来。而且安德烈的头痛病似乎也慢慢痊愈了,再也没有疯癫过。而且近半年来也做了几次惊人之举,倒是让他家也慢慢回复了生气,起码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了。现在居然自制了威力强大的弩弓,连风狼都能够射杀,实在是有些出人意料了。
“难道这个小子是受上天的眷顾的吗?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总能够活下来。而且现在也越活越好了,居然可以做到这一步。他是怎么制造出弩弓的呢?威力还是这么的大?”
风狼的厉害墨菲清楚得很。即便是一个训练有素的预备骑士也不见得能够杀死风狼,也很少听说有哪些猎人能够猎杀风狼的,有弩弓也一样。只有拥有斗气的正式骑士才能够在老练猎人的配合下猎杀风狼。风狼的魔晶、皮毛的价格虽然不是很高,却也不低,相对起那些土里刨食的乡民来说,这两个金币又一百个铜子(一千九百个铜子)绝对是一笔大款项了。
可是这个穿着破旧的有些宽大的麻布衣裳,看起来很平常的小男孩却并没有多么激动,亮晶晶的眼睛里仍然是很平静的样子。他也完全没有要将钱储存起来的样子,反而立刻又花费了一千二百个铜子,购买了两根备用的牛筋,预订了制作弩弓的专用铁条,甚至还想购买书籍。只不过因为价格过高而且没有存货这才作罢!
而且墨菲注意到,在这个安德烈大手大脚的花去这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之时,他的姐姐的脸上尽管是一幅极为心痛的模样,却也没有出声反对。显然她对于这个弟弟是很信服的。联系到前次他卖掉了麦子的事情,看来他们家里的事情全都由这个小男孩做主。
这是一个乡下的小子做的事吗?一个从来没有读过书籍,连字都不认识的农民的儿子居然想购买书籍,要拜芒胡为师学习文字。
——这实在是一个很神奇的小子!
见多识广的墨菲给安德烈下了一个很高的评价,在亲自将安德烈四人送出门之后,墨菲在一份羊皮卷上写下了一份很清晰地文字。
“芒胡,你要好好地教导这个安德烈!就把他当做自己的弟子来教,我想他将来一定会有一番成就,而且肯定远在我之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