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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赋》和赋中那明眸善睐的传奇女子(1 / 2)

 本文为转载,转自《读史》3月16日(具体哪年当时没标注,如今也找不到了)

原文标题为:千载之下,那些兵戈烟尘俱都散去,只剩下《洛神赋》和赋中那明眸善睐的传奇女子。

太长无法一次标出,所以我断了句。

而标题有了传奇二字,就促成了我写的这《峡谷cp闯皇室》文中第一篇婆婆篇的背景人设,本着超绝奇美文共赏之的想法,特转之。

以下为正文:

《洛神赋》根本不唯美,背后的阴谋你一定不知道(柯南式历史长文,爆精彩)

01

公元二百二十二年,魏黄初三年。曹植从邺返回封地鄄城的途中,他写下了一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曹植说自己在途经洛水时邂逅了传说中的伏羲之女洛神,极尽描摹这位佳人的风采神姿,字里行间充斥着强烈的倾慕之情。

他就像是一位陷入疯狂热恋的年轻诗人,把所能想象到最美好的词汇,都毫不吝惜地加诸在这位女子身上。

这就是中国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洛神赋》。其中诸如“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之类的描绘,已成为千古名句。

在《洛神赋》的背后,还隐藏着一段耳熟能详的曹魏宫闱公案。据说曹植对曹丕的妻子甄妃怀有仰慕之情,却终不可得。《洛神赋》里的洛神,其实就是暗指甄妃,曹植籍着对洛神的描写,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最为炽热却被压抑已久的情感。

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解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结果却被曹丕抢了先,曹植却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被曹丕赐死后,曹植入朝去觐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过的金缕玉带枕给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场。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摆宴请自己叔叔,干脆把这个枕头送给他。曹植揣着枕头返回封城,途经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此篇。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编的有点不靠谱儿。

历史上的曹丕,是个出了名的小心眼,对自己的弟弟从来欲除之而后快,七步成诗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辈子,最后郁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衮、曹彪等人,处境也是一样凄惨。

曹丕这种防兄弟如防贼的态度,就连陈寿著史时都有点看不下去,评论说“待籓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

这样一个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觊觎自己老婆,不怒而杀之已属难得,怎么可能还会把老婆遗物拿出来送人呢?——何况送的还不是寻常之物,而是暧昧之极的枕头。后世李商隐揶揄这段典故,写了一句诗:“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见枕头这东西,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儿,也不会这么主动把一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头上。

由此可见,李善这个故事,编的着实离谱,不值一信。所谓曹植与甄妃如何如何,不过是文人的美好想象罢了。我一直坚信这是历史的真相。可当我再一次读完《洛神赋》的时候,对这个观点,却忽然有些犹豫了。赋中那种蕴藏着情真意切的心绪,那种澎湃浩荡的感情,一千年之后仍旧让人感觉到无比震撼。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实在无法想象,曹植歌颂的会是一位虚无缥缈的仙子,在现实里没有任何寄情。

于是我重新开始寻找关于《洛神赋》的一切,不带任何偏见地去审视那段历史。越是寻找,我就越是惊讶,因为这一篇赋背后隐藏的东西,似乎远远超乎想象。

挖掘真相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就很可能会迷失在史料的迷宫里。幸运的是,我找到了这把钥匙,得以开启了通往那个时代的大门。

这把钥匙,就是《洛神赋》的原名。

02

《洛神赋》本来不是叫做《洛神赋》,而是《感鄄赋》。历代许多研究者认为,曹植在黄初二年被封鄄城候,次年升为鄄城王,因此赋成此篇,以兹纪念。

这看起来言之成理,可惜却不正确。汉赋之中,以地名为篇名的并不少见,如《二京赋》、《两都赋》、《上林赋》等等,却从来没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赋”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东西南,曹魏时属兖州济阴郡;而洛水则是在陕西,两处相隔十分遥远。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赋》的文章里,却只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谈特谈渡过洛水时的经历。这就好像在《bj游记》里却只谈黄浦江一样荒谬。

除非《感鄄赋》醉翁之意不在酒,别有所感。也就是说,这个鄄字另有含义。

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三国志》里,这个地名一律直书“鄄城”,如《程昱传》“张邈等叛迎吕布,郡县响应,唯鄄城、范、东阿不动。”

可到了范晔写《后汉书》的时候,每提到鄄城,却都写成了“甄城”,其下还特意标明注解“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如果这个说法正确的话,甄字和鄄字在那个时候是相通的。

这里稍微要涉及到一点古文字知识。“甄”在当时并不读“zhen”,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记录,甄字的古音是居延切,发音为juan,而“鄄”字就读“绢”(juan),两字发音完全一致。加上“鄄”字与“甄”字形几乎一样,从垔部,古人将之混写一处,实属平常。

我在《史记》里也找到了相同的记载。既可以写成“晋伐阿、甄”(《司马穰苴传》),又可以写成“膑生阿、鄄之间”(《孙膑传》)。这可与《后汉书》同为辅证,证明甄、鄄二字,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么《感鄄赋》其实等于是《感甄赋》。而这个“甄”字究竟指的是什么,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黄初元年,甄妃触怒曹丕,因此失宠;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写了一篇《出妇赋》,中有“痛一旦而见弃,心忉忉以悲惊……恨无愆而见弃,悼君施之不终”之句,句句暗扣,似乎已有所指。其时曹植本人没遭遇什么变故,突然发此感慨,究竟为何,不言而喻。

黄初二年,甄妃在凄惨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监国谒者灌均给曹丕上了一份奏折,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于是曹植被贬为安乡侯,次年又被远远地撵到了鄄城。

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曹植心神大乱,以致于醉酒闹事到“劫胁使者”这么失态,同样不言而喻。

如果这些证据都还是捕风捉影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实,却是明确无疑:曹丕与甄妃的儿子曹睿即位之后,下诏改《感甄赋》为《洛神赋》。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讥,对自己母亲名节有损,我想曹睿也不会特意去关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见曹植写赋借洛神之名缅怀甄妃一事,并非捕风捉影。李善之说,有本可据,只不过他加了太多的虚构细节渲染,反而削弱了这个说法的可信程度。

也许这时候会有人要问,你绕了一大圈,除了论证出曹植确实对甄妃怀有感情以外,岂不是一无所得吗?

并不是这样,这只是一个开始。

现在我们清楚了,《洛神赋》中的洛神,就是甄妃的投影,曹植在赋中表达的,是对甄妃的深切眷恋之情。那么接下来,一个巨大的矛盾便缓缓浮出水面。

曹丕是识字的,文章写的极好,与曹操、曹植在文学史上并称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这么一个浅显的文字游戏,根本瞒不过曹丕的眼睛。前面说了,登上皇位的曹丕对藩王的限制,是极其严苛的,稍有举动就会被无情打击。面对这么一个小心眼的哥哥,曹植还敢写这种调戏嫂子的东西,莫非他不要脑袋了么?

事实比猜测更为离奇。《感甄赋》面世之后,史书上没有记载曹丕对此有任何反应,也没曹植采取任何措施。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喝醉酒了,监国谒者都要打小报告给曹丕。曹植这次公然调戏到了自己媳妇头上,曹丕居然无动于衷,实在太不符合逻辑。

当两段史料产生矛盾时,要么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错误的,要么是两者之间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国志》的记载是可信的,而《感甄赋》也是真实的。既然两者都没问题,那么只能是解释方法的错误。也就是说,围绕着《感甄赋》,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夫妻二人加一个精神第三者这么简单。

03

简单介绍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无极人,名字不详,后人因为《洛神赋》里洛神别名宓妃的缘故,把她叫做甄宓。严格来说,甄宓这个名字是不存在的,不过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称之。

甄宓生得极为漂亮,十几岁就嫁给了袁绍次子袁熙。袁绍失败后,曹丕闯进邺城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纳入房中。甄宓为曹丕生下一儿一女,即曹睿和东河公主。后来曹丕称帝之后,宠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备受冷落,屡生怨滂,竟被赐死。死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后来曹睿即位之后,杀郭氏以报母仇。

表面来看,甄宓与曹植之间没什么纠葛,最多是后者单相思罢了。好在曹植是个文人,文人总喜欢发言议论。所谓言多必失,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些讯息。凭借这些讯息,我们才有机会揭开迷雾。

在反复查阅中,我终于在曹植写给曹睿的一封书信中,发现了一条微弱的线索。这条线索非常晦涩,可当它从历史尘埃里被拎起来以后,我却发现它所牵连出来的,却是一连串令人瞠目惊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个有雄心的人,他对自己被软禁而无所作为的境况,感觉到非常郁闷。史书上说他“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意思是曹植觉得自己的才干没有得到发挥,经常上书希望能为朝廷做点事。

哥哥曹丕没给他这个机会,但侄子曹睿也许还有的商量。于是,在曹睿即位后的第二年,曹植给曹睿上了一道疏。在他的这份疏里,曹植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着要杀身靖难,以功报主,实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

“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

“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04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急切下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坏人。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

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诚自己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书的时候,这个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忽然抛出这个典故,本意是想向曹睿表明自己上阵杀敌的强烈意愿,可也等于是堂而皇之地向曹睿表明,他曾经和皇帝的妃子发生过类似“绝缨”一样的关系。这位妃子,只能是他一直迷恋着的甄宓。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

这句话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

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睿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而这个理由,曹睿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

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别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来提醒曹睿:我和你妈妈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诸于口的极秘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来向曹睿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相当有技巧性的隐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过是篇言辞恳切辞藻雅驯的文章,惟独曹睿才能读中其中的微言大义。

而曹睿是如何回答的呢?他的回信没有记录,不过曹睿很快就下诏,把曹植从雍丘徙封到了东阿。用曹植自己著作里的描述,雍丘是“下湿少桑”,而东阿则是“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可见这一次的徙封,是破格优待。

面对一位藩王的威胁,皇帝非但没有采取报复手段,反而下诏优容待之,这在曹魏时代简直不可想象。如果曹睿不是心胸宽广的圣人,那只能说明他是心虚了。这样一来,也能够解释为何曹植写成《感甄赋》之后,曹丕明知其情,却毫无反应。他是不敢反应,因为他和自己儿子一样心虚。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这两位帝王就讳莫如深。可见曹植和甄宓之间,绝非毫无交集,这个交集,就是奏章里所谓“绝缨”之事。

05

史书上没有曹植和甄宓接触的记录,不过却可以通过两人的履历来加以印证。

建安二十一年年底,曹操东征孙权,当时随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还有甄后的两个孩子曹睿与东乡公主。甄后却因为生病,留在了邺城。而同时留在邺城的,还有曹植。

本来这也没什么,你住你住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两不相涉。可曹植却并非优哉游哉地过日子。在建安二十年,曹操在出征救援合肥时,对曹植说:“我当年作顿邱令的时候,是二十三岁,回想起当时的所作所为,现在无愧于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为顿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与!)

曹操二十三岁做了什么事情呢?史无明载,不过他在当顿丘令之前是洛阳北部尉,“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馀枚,有犯禁,不避豪强,皆棒杀之。”想来在顿丘做的事也差不多。

可见当曹操出征的时候,他希望曹植能够坐镇邺城,维护大后方的稳定,所以拿自己在顿丘令任上的所作所为做例子,勉励曹植拿出狠劲来,该出手时就出手。

简单来说,曹植在此时所扮演的角色,相当于内务部或者安全局的最高领导,在曹操和曹丕远征期间确保大后方许都、邺等几个重镇的安全。

而这时候甄宓在做什么呢?《魏略》记下了这样一件小事:曹操在这一次东征时,不光带着自己老婆卞夫人,还带走了甄宓的一儿一女。曹操三月份回邺城,而曹军主力一直到次年的九月才回来。卞夫人回来以后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就很奇怪,问她说你跟你儿女离别这么久,应该很挂念才对啊,怎么反而容光焕发更胜从前呢?甄宓回答说:“有您照顾他们,我还担忧什么呢?”(自随夫人,我当何忧!)

这个心态是很可疑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儿女随军出征,就算是有可靠的人照顾,当母亲的最多是“不担心”罢了。可史书上描述此时甄宓的状态,用的词是“颜色更盛。”

注意这个“更”字,说明甄宓的面色,比与儿女离别时更加光彩照人。换句话说,自从建安二十一年她公公婆婆丈夫儿女离开以后,甄宓非但毫不担忧,反而一直很高兴。

人逢喜事精神爽,人的心理状态会如实地反映在生理状况上。本该“不担心”的甄宓,却变得“很高兴”,说明甄宓高兴的,并不是儿女出征一事。那么她到底在高兴些什么呢?

在这之前,曾经有一次卞夫人随军出征得了小病,甄宓听说后彻夜哭泣,别人告诉她只是小病已经痊愈了,甄宓继续哭,不相信,说这是卞夫人安慰自己。一直到卞夫人返回邺城,甄宓望着她的座位哇哇大哭,说这回我可放心了,把卞夫人感动坏了,连连称赞她是孝妇。

这两件事都是相当高明的马屁,高明到有些肉麻和做作,很有些王莽式的谦恭。就连裴松之都质疑说:“甄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

因此这些行为说明不了甄宓是孝妇,只能证明她有智慧,工于心计。她越是处心积虑地讨好卞夫人,越证明她是在掩饰些什么,图谋些什么。

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人在许都发动叛乱,杀死了长史王必,最后被严匡平定。这起叛乱规模不大,影响却不小。它发生在刘备与曹操在汉中大战之时,关乎曹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这已经不能用警卫疏失来解释。

这种叛乱,必然是经过了长期酝酿、筹备和组织。所以它们爆发在建安二十三年初,策划却应该是在更早时候的建安二十二年。

恰好在二十一年底到二十二年这段时间,邺城的太子妃正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即将完成而变得特别高兴。这两者之间,很难说没有什么因果联系。

这等规模的叛乱发生在肘腋之间而官府全无觉察,内务安全的最高负责人曹植难辞其咎。

曹植虽然贪杯,却并非庸碌之徒,手底下还有杨修、丁仪、丁廙兄弟这样的干才,为什么还是让这起叛乱发生了?

回想起曹植在给曹睿的奏章里说的“绝缨”事件,这个事件恰好可以把这一切疑问都串起来。

甄宓很清楚曹植对自己的感情,并且敏锐地觉察到这种感情是可以利用的——还有什么比控制安全事务最高负责人更有效的叛乱策谋呢?

当时的邺城,曹操卞夫人曹丕都不在,为甄宓提供了绝好的环境。她只需要略施手段,曹植这个多情种子就会不顾一切地钻入彀中。于是“绝缨”事件发生了,谁绝谁的缨,这很难讲,我们也无从揣测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看到的只是结果。结果就是曹植玩忽职守,邺城与许都的治安变得漏洞百出。让吉本等人从容钻了空子,以致酿成大祸。

这个贯穿建安二十一到二十三年的阴谋,就是绝缨事件的真实面貌。那么一个大致结论便可以得出来了:甄宓,应该就是这起叛乱的幕后推手,因为只有她,才能让曹植弃父王的嘱托于不顾。

于是甄宓在建安二十二年安排好了一切,亲手种下这些叛乱的果实,然后兴致昂扬地看着它们发芽、结果。

可是,我们现在知道的,只是一些发生过的事实,而这些事实背后隐藏的东西,始终还遮盖着重重的迷雾。每一个阴谋,都会有它的动机和目的。甄宓不是疯子,她如此处心积虑,究竟意欲何为呢?

要厘清这个问题,我们须得从“绝缨”事件的后果开始说起。

06

曹丕和曹植对于太子之位的争夺相当激烈,原本曹操更倾向于曹植,好几次差点就定了他当太子,可曹植的不修行检始终让曹操心存犹豫。在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出征前对叛乱有所预感,所以有意把镇守后方的重任交给了曹植,算是对他的一次重要考验。如果曹植顺利通过,那么太子之位的争夺将会对他极其有利。

结果呢?自从甄宓与曹植“绝缨”之后,曹植整个人变得非常不正常,二十二年成了他的灾难年。先是司马门事件让他失去了曹操的信任,然后是自己的亲密副手杨修被曹操杀死,更让他打击得是,曹操最终立曹丕为嗣。

本来曹丕立嗣未稳,曹植尚有翻盘的机会。但二十三年初吉本的叛乱,彻底断送了曹植的最后希望。曹操在吉本叛乱后,十分暴怒,杀掉了汉献帝身旁一半的大臣。这种心态,也是对曹植失望的一种现实反映。

可吉本这起叛乱本身,却透着蹊跷。我们可以看到,这次叛乱有两个特点:第一,规模非常小,参与不过杂役家仆千人和几个文人;第二,政治影响非常大,天下为之骚动。

叛乱规模越小,对国家影响越微弱;政治影响越大,对于责任人的压力就越大。

这次叛乱选择的地点也很有讲究,在汉天子所在的许都,而不是邺城,可以用最小的混乱撬动最大的政治影响。就像是一捆精心设置好爆炸当量和爆破方向的炸药。

让人简直要怀疑,这起叛乱的策动者,根本就没指望叛乱成功,只是为了引发对某些特定人物的致命打击。

曹植作为内务安全最高负责人,对此责无旁贷。在二十二年,他已经失去了太多分数,二十三年的这起叛乱,成了压断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曹植经此一役,彻底一蹶不振。

“绝缨”之后,曹植的每一次不正常与失招,都紧紧地与立嗣联系到一起。于是整起事件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出现了。

他就是甄宓的丈夫,曹丕。

曹丕似乎一直都置身事外,但又都无处不在。甄宓一手策划的这一起叛乱,最大的受害者是曹植,而最大的获利者,正是曹丕。这忍不住让人联想,这起叛乱和之前的一连串小动作,莫非是曹丕故意派甄宓策动,用来打击曹植的?

这本该是个猜想,不过,在建安二十四年发生的一件小事,让这个猜想变成了事实。

当时曹操对于曹植仍旧抱有一点点希望,所以当曹仁被关羽包围,他给了曹植最后一次机会,任命他为南中朗将行征虏将军,派去救援曹仁。可谁知道曹植这个不知长进的东西,竟喝了一个酩酊大醉,醉到连将令都无法接。从此,曹操对这不肖子彻底失望。

以上是出于《三国志》的记载。可《魏略》却给了另外一个不同的说法:“植将行,太子饮焉,偪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

“偪”是“逼”的旧体写法。可见曹植的失态,并非出于本意,而是被太子曹丕所陷害。这次出征醉酒,并非一次孤立事件,而是证明了曹丕一直在紧紧盯着曹植,从来没有放松过警惕,也不放过任何一个使坏的机会——这当然也包括了司马门、杨修之死和甄宓策动的那次叛乱。

曹丕很清楚,对付曹植,最有效的人选就是甄宓。只要甄宓出现,曹植就会因过度兴奋而丧失判断力。对于他这种权势熏心的人来说,只要能够害掉曹植,牺牲个把老婆也并非不可接受——他不会接受自己戴绿帽子,除非对上位有好处。

而且派甄宓去做这件事,会非常安全。曹植是个至情至性之人,就算他发现了真相,也绝不会去告发甄宓,因为那会将他所爱之人置于死地。

曹丕算准了自己弟弟这种幼稚的性格,才会肆无忌惮地利用甄宓一次又一次伤害他——甚至我有一个更大胆的猜想,在那次临出征前的对饮中,也许曹丕在席间只需轻轻透露说,甄宓是在利用你,曹植就会心绪大乱,借酒浇愁。

没有什么比自己爱人伤害自己更痛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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