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续青岛旅行的回忆中穿插一个话题,是我昨天做了一个决定,登记了器官捐献。
为什么让我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是昨天在刷微博的时候,有个话题是一个姑娘在25岁生日当天立好了遗嘱,瞬间引来各大关注,我翻看下面评论的时候,翻到了一条说自己在26岁生日当天登记了人体器官捐献。
很多人回复她是不是太急了,太年轻了,不要做这样的决定,好像在大多数人眼里,这种事情叫荒唐,既然26岁做出这样的决定叫荒唐,那么22岁的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应该也会有不少人觉得不可思议。
第一次看见器官捐献的时候,是在医院实习最后一个科室,我因为一点事情要去手术室,手术室和icu是在同一层,两轮实习下来,大概也是我幸运,我从来都没有进过icu,那扇大门对我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但是我却不想进去,里面,是我暂时不想探寻的世界。
在等电梯的时候,看见电梯旁有一张关于器官捐献的海报,我看过上面的内容后,回到科室,询问了我老师器官捐献的事情,她问我:“是有家属要做吗?”
我说:“不是,是我自己。”
我老师惊讶的说:“还是不要了,你太年轻了。”
后来这件事情过去了,我慢慢开始忘记,直到昨天那条评论让我再一次想起这个念头。
在微信公众号搜到这个公众号时,我有些迟迟不敢登记,跟朋友说了这件事情,一个臭皮匠说,可以接受,后面也有这样的打算,一个臭皮匠说,不行,害怕,不能接受,你也太勇敢了吧。
吃过晚饭后,我决定跟母亲聊一聊这个事情,我已经设想过狂风暴雨,没想到母亲很平静,她对我说:“因为是医务人员所以要以身作则吗?”
我说:“不是,是自己单纯想这样做。”
母亲说:“这你自己做决定,这是你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