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轩小心的吹干墨迹,很臭屁的抬手,招来了在场下收集诗词的那位姑娘。
那姑娘带着很柔和的笑容接过叶轩手里的诗,低头瞟了一眼,那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
“叶公子的字真是别具一格啊。”那姑娘也没想到叶轩长得人模狗样居然能写出这样的字。
沈鸿心说那是我还没动笔呢,果然这种事情还是让厚脸皮的叶小公爷来承担就好。
邻座的柴公子看到这一幕,哈哈大笑,“叶轩,你那字迹还真有脸把写的玩意儿交上去啊,我猜猜看,在京城你写过风写过雨,这次不会是一轮明日大又圆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得不说柴公子的嘴是挺损的,潇湘阁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叶轩气的脸跟关公似的,沈鸿都怕他脑门上的血管爆了。
“呵。”叶轩怒极反笑,“所以你在京城文会写的我的王爷叔叔就是文采斐然?小王八蛋你敢不敢和老子赌一把,若是你的诗被萧姑娘看中了,我把承影输给你,若是老子的诗被萧姑娘看中了,你规规矩矩给我磕三个响头,怎么样?”
大崇之前的中原是数国混战,朝代更迭飞快,可能今天某个朝代的皇上睡觉了,半夜就让亲卫剁成饺子馅了。所以大崇能最后稳坐中原,必定是以武立国。
即使是如今,当今圣上也没放弃北击大辽北汉,南收南唐的想法,在这种大环境的加成下,武林之风盛行,又加上世道不算太平,各个山头的大山贼林立,就连文人墨客都时常带着宝剑防身。
当然,就书生那二两肉,拔剑都费劲,所以大多数人也只是把剑当做装饰。
而叶轩收藏的承影剑,相传是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收藏,“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意思是清晨傍晚面北观察,就只能看出淡淡的形状而看不到实体,触碰到物体,有声无形。经过体内,不觉得疼痛。
用大白话说,就是全村最好的剑。
柴公子在京城时就很馋叶轩这把剑,皇家子弟,都有些武功傍身自卫,因此一把好剑的吸引力对他们来说甚至超过了姑娘。柴公子不止一次想要花重金购买,但是叶轩一个国公的儿子,能缺银子?好吧他是挺缺的,但是他爹不缺啊。但是更何况他们两人本身就不对付,因此叶轩鸟都不鸟柴公子。
现在叶轩能把承影拿出来做赌注,说明他是真的气极了。
柴公子听到叶轩说得这么自信,心里也暗暗有些踌躇。他不是傻子,既然叶轩敢这么赌,说明他肯定有所倚仗,莫非他旁边那个书生有大才?
不过承影对柴公子的吸引力太大了,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柴公子一拍大腿:“赌了,姓叶的你可别后悔!”
回头和一个狗腿子低声说道:“去思思姑娘的闺阁里把柳公子请下来。”
为了能成为萧寒烟的入幕之宾,柴公子特地把苏州最有名的两位才子之一的柳宇轩请了过来。
柳公子平日和朋友同窗也常来潇湘阁,凭着“才貌双绝”的名声,赢得了潇湘阁的思思姑娘的芳心,而柳宇轩中了进士之后,对思思姑娘依旧如故,有传言等柳宇轩上京之后是要为思思姑娘赎身纳妾的,也成为了一段佳话。
而柴公子来苏州之后也交了些文人朋友,自然也和柳宇轩认识了。一个皇家子弟,纵然是柳宇轩也需要附和应承。听到柴公子打算去掺和潇湘阁的文比,柳宇轩自然要跟着去。不过本来只是来压压场子的,没想到还真有用上他的机会。
叶轩听了,皱眉道:“小王八蛋你找人代写?”
柴公子冷笑:“谁不知道你什么文学水平,你是自己写的?”
“是啊。”叶轩脸不红心不跳。
沈鸿觉得厚脸皮这一块叶轩真是让人拍马莫及。
“哼,大家都是代写也别五十步笑百步,我找的可是柳宇轩,全苏州城最厉害的才子。”柴公子觉得自己胜券在握,已经在心里盘算一会儿嘲讽叶轩的措辞了。
叶轩也是听过柳宇轩的才名的,闻言心中也有些忐忑,回头看着沈鸿问道:“沈兄,打败柳宇轩你有没有把握?”
沈鸿听到他这么问,脸上浮现一个古怪的表情,叶轩觉得他像是在憋笑。
“别人的话不一定,柳宇轩的话,我觉得我还是有点把握的。”
“狂妄的小子!”柴公子听到沈鸿的话,哼了一声,他以为他是张阳朔?张阳朔都不敢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