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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2 / 2)

很久之后,我才搞清楚小冬哑巴手上的药水是怎么来的。药水是老根叔叔的,老根叔叔在部队上是个野战兵,被毒虫叮咬、擦伤、摔伤是家常便饭,他们部队研制专用的药水功效果然神奇无比,堪称灵丹妙药。退伍的时候,老根叔叔特意找指导员要了一瓶,因为是部队专用的特效药,不允许带走,指导员看在老根叔叔演习发生意外时为了救他一命丢了一条腿的恩情上,担着风险给了老根叔叔一小瓶用过的药水,更换成藿香正气水的瓶子才带了出来。老根叔叔把这一小瓶药水当作宝贝珍藏着,十几年来一直舍不得用。后来宝贝女儿脸上摔伤了,那触目惊心的疤痕才让他请出了这神奇药水。再后来,宝贝孙子被无名毒蜂在脸上蛰了一下,留下一个大大的疤痕,他才第二次使用这一小瓶药水,至于宝贝孙子其他地方被毒蜂蛰咬的疤痕,他却没舍得用药水去涂,至于他自己摔碰后脸上的几块疤痕,他连想都没想过要用这药水。好钢要用到刀刃上,这可不能浪费,用一次就少一次。那天,一伙老酒鬼谈论起村里婆娘的垫部和脸蛋,扯来扯去,竟扯到了老根叔宝贝女儿和宝贝孙子的脸上,有人惊呼道,老根叔女儿脸上的那块大疤痕什么时候竟然不见了,还有他孙子的脸也一样,都像瓷器宝石晶莹光泽,老根叔究竟在哪里弄来的土方子、神奇草药。这一天,老根叔也是喝多了,吹嘘在部队里的野战生活,尤其是扑救指导员光荣负伤的壮举,早已经迷迷糊糊、昏头转向了,便把这事给抖了出来,还将那半瓶子药水拿出来晃了晃。当时,小冬哑巴就傻傻地站在店里,还被他们围观了一回。没想到,一天后,老根叔的店门便被人撬了,店里的几百块钱一分不少,少了五包烟,再就是那半瓶子药水不见了。少了几包烟,这不值一提,就是没了那几百块钱,老根叔也不心痛,少了那半瓶子药水着实让老根叔十天半月都唉声叹气。大家议论纷纷,也没哪个说要报警,其实报警也没什么用,那个时候,监视、摄像头之类的东西村里人连听都没听说过。老根叔也不认为有人要偷的药水,大家一致推测,是哪个半大小子、流氓赤膊鬼没烟抽了。在我们老家,那些烟鬼常说,有烟冇火气爆榔头,有火没烟气得发癫,一个人没烟抽会去偷去抢,尤其是半大孩子、小青年,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偷烟就偷烟,也不会对其他东西下手。加上店门外原本就扔了一地的玻璃渣子,不知道哪个酒鬼在这里耍疯砸的,老根叔自以为是地认为,那个偷烟贼顺手把放在烟盒子旁的那瓶药水砸烂在了玻璃渣子里。

小冬哑巴呵呵傻笑地看着我,还连比带划地指了指我光洁的额头,又从裤兜里掏出皱皱巴巴的一根烟,熟练地划了一根火柴,点上,悠闲自得地吐了一口烟雾出来,比划着告诉我,这是最后一支了,要我送他几包烟。

我笑着答应了,说,我这辈子不抽烟,把钱省下来给他买烟抽,等我考上大学,毕业了,我每天供应他一包烟。哑巴小冬伸出手指,大概是想学其他人的模样跟我勾上一勾,我还没来得及伸手,他便被大山哥给一把拉走了。

两年后,小冬哑巴家里开始了巨大变化,这变化来自明小夏。小夏跟我是同班同学,因为家里穷,上学迟,人长得漂亮,头脑却不怎么灵活,读书差得一塌糊涂,因此连续留了两级,成为了我的同班同学。初三毕业那年我十五岁,明小夏十八岁。明小夏小学只读到三年级,在家里跟着母亲懒尸婆养鸡、种菜,也帮着父亲干干农活,一不小心就长成了十八岁的大姑娘了。人虽然长得端庄周正,白白胖胖的,见人就笑,但这头脑没有跟着长得灵光,甚至继承了母亲懒尸婆的秉性。我们山里人结婚早,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孩子更是早早地便嫁人了。堂兄家虽然是全村最穷,一切都在村里垫底,但有女长成,还出落得诱人耐看,这上门的媒婆也就不怕穷不怕脏不怕累,来了一拨又一拨。

当然,能够看上懒尸婆家女儿的也不是什么厉害人家,门当户对是自然的规律,山村里的农夫体会更加深切和到位。挑来挑去,最后由懒尸婆做主,挑了一个从小患了小儿麻痹症,走路会一瘸一拐的高大青年。大家都叹息说,懒尸婆贪财卖女儿。确实,小夏的财礼是“三个一”,不是什么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这所谓的“三金”,但是这“三个一”着实不简单,小夏成了那个时候我们村里出嫁的最贵姑娘。第一个“一”是给他们家拉一卡车的煤。烧煤在我们村里可是稀罕事,没有多少人家里用过煤烧火煮饭,也没谁知道价钱高低,无理由的相信一卡车的稀罕货肯定要花很多钱。第二个“一”是要给他们家盖一栋四扇三间,大约是150个平米左右的大瓦房。在我们村里盖一栋这样的新房子,那个时候大约需要3到4万块钱,而一般人家结婚包括彩礼、家具、酒席钱等等,全部算进去大概在1万到1万5千块钱之间。由此可见,小夏这个婚礼是我们村最贵的了。第三个“一”是一把钥匙,是男家的钥匙。也就是说小夏嫁过去之后,掌管钱财的那把钥匙要放在小夏的衣兜里。

我堂兄含笑地望着自己的婆娘懒尸婆,一副马首是瞻的样子。听了这些话,那个比小夏大了七八岁的瘸腿男人,笔直地站了起来,高大的身影显得异常坚定,掷地有声只说了一句话,没问题,全部听婶娘的安排。懒尸婆也笑了,看着这个憨憨的大龄青年,说道,我们女人一辈子受苦受累,不容易,我看你憨厚老实,值得托付,小夏是我的心头肉,头脑不狡猾,你们俩在一起,般配,可靠。这酒席、婚礼什么的,都免了,你把这三件事办好了,我们在家里吃一餐团圆饭就让小夏跟你过门。

那个叫卢小江的高大男人住在卢镇街上,家里有两间店面,做着小生意,虽然生活富足,却是被人鄙视着长大。能够把小夏迎娶进家门,一家人自然是欢喜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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