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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知己.朋友.闺蜜(2 / 2)

当然,也有一些,修成了醋,那就只好弃之不要。

理想的朋友,是各自在岁月安好中前行,各自修炼。偶尔相见,除了交流柴贵米贱,也还有各自独特的心灵感悟,这才是奉给朋友的至宝。

与朋友分手,我总是说:“明年见。”有时嘴里不说,心里也在这样说。朋友嗔怪我,怎么一推就是一年。她不知道,我早已习惯,以年为单位安排离合。山高路远,相见不易,但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许是我从小俭省惯了,有钱省着花,有衣细着穿,友谊,我也愿它,细水长流,伴我一生。

有时会略有惭愧,以我如此疏懒之个性,逢年过节连个短信都懒得发,半生下来,竟也积下一小把的友情。不多,只有一小把,可以安安生生放在心坎里。说不上肝胆相照,不过彼此欣赏,互相懂得。这就够了。

闺蜜,不知是不是更应该写作“闺密”,闺中密友的意思。

朋友,多是精神上的扶持与欣赏。闺蜜,更体现生活上的彼此参与,相互为伴:一起逛街,一起美容,一起研究今年的流行色,一起分享彼此的小秘密……不如此,何以“蜜”或“密”?

有些人不适合与人近距离相处,所以没有闺蜜,比如我。如果非说有,那么,文字就是我的闺蜜。

看过一个新闻(如今已成旧闻),有人因嫉妒闺蜜的幸福而杀死了闺蜜,庭审时竟然毫无悔过之意。闺蜜这个词,一点也不甜蜜了,甚至有点毛骨悚然。

有一种痛苦,叫“闺蜜过的比你好”;有一种危险,叫“你过的比闺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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