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藏书楼,品味了一下两日所学,就急忙找了一个很普通的小饭馆,凑活了一顿。
钱袋中唯一的一枚孤零零的银币也很快被凌邪“捐献”了出去,为了他贫穷且饥饿的肚子捐献的。
也仅仅是为时两日,又得出来谋以生计。
苦呀!
“放眼这圣虎镇,何人像我这么苦命,我才十一二岁,就要出来挣钱,我还是个孩子呀!”凌邪苦着脸,唆了几下鼻子。
如此一来,看着这些富家子弟小姐,啥也不用干,年纪轻轻就是宝物缠身,那真是让凌邪分外眼红。
越是眼红越是羡慕,羡慕之余,更多的则是嫉妒。
嫉妒世人面目丑陋!
这一嫉妒,就让凌邪的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我去抢一下他们怎么样?
这种富家子弟,不是天天嚷嚷着要出去历练么,我这抢劫一下他们,顺便再吓唬吓唬她们,是不是可以给他们的历练画上最生动的一笔,好让他们提前明白社会的险恶,也防止他们以后仗着自己的身份作威作福……
这样一来,他们以后遇到坏人就会更加的谨慎,也会更加聪明的处理这些突发情况。
谁愿意被人打劫?
这一个个,可都是自认为天之骄子,怎么能忍受这样的屈辱!
那这样,他们还会因为这次的事情而更加的刻苦努力修炼。
我这样做,不仅仅我自己可以收获大量的财富,他们也可以花上一笔钱获得阅历、实力,两全其美,皆大欢喜呀!
最重要的是,以后这些富家子弟出息了,说不定还会念一下我的好,想当年有个人抢劫了他们,这才使他们败而不馁,愈挫愈勇。
哈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
还有什么人,能想出我这种好方法,造福大众呀,还牺牲了我自己。
一旦我在帮助他们感悟人生的时候出了什么问题,那可就真的是全世界的损失呀,我在冒着全世界的大损失在帮助这几个小家伙,我真的是大公无私呀!
此时此刻,我必须给自己颁发一个“宇宙公益大使”的称号。
凌邪觉得,自己抢劫一下这帮人,说一定会让他们怀疑人生的,这一怀疑,不就是感悟人生么。
没毛病!
他就这样想着,丝毫没有什么内疚感,他是真的觉得,他去抢劫这帮富家小子是在拯救世界,而且还冒着巨大无比的风险。
而想到了这些,凌邪脑海中一个样貌便是浮现了出来,身材矮胖,模样猥琐,赫然就是格朗。
“这个小胖子在我出来的时候还偷看我,以为我没发现,不过,这小子挺有钱的呀,我来的时候他就在藏书楼,我都出来了,他还在那里看。
没有钱能看这么长时间?
也不知道这小胖子到底是不是一个富二代,我看他手上的那块晶体就能巨值钱,也说不定,这小子别看我才认识一会儿,我一下就能知道,他这嘴巴,太花花了,满嘴跑火车,谁知道真假!”
也就凌邪会有这么奇怪的脑回路,别人要是听到一直在藏书楼看书这种事,都会想着勤奋好学等词,也就凌邪能把读书和金钱联系起来。
不过也有些道理,修仙世界,没有资源,你如何学习?
你连用来修炼的钱都没有,你又如何变强?
机缘是一部分,资源更是一部分。
缺一不可!
犹豫了好久,绞尽了脑汁,凌邪也没有想出什么更好的赚钱的方法,那就只能采用之前的方案了。
偷!呸呸,借!
有借无还,再借不难!
也算是造福平民百姓呢,谁让他自己就是平民百姓呢。
想着,凌邪左瞧瞧右瞧瞧,盯准了一伙人,目测四周,也就这一伙人看起来最有钱了。
准确来说,有钱的应该是一个人。
其中一位女子,被众人围在中间,众星拱月一般,身上是一件翠绿色的旗袍,年岁大概十余有六,容貌倒是精致,红缨小嘴,外加上一个精巧的小鼻子,双马尾向外一翻,确实是惹人怜爱。
这一身翠色锦缎旗袍,在凌邪的事业中,也着实显眼!
围着她的一群人,都是棕色的布衣,各个手中配着一把长刀,守在这女孩的周围,一看就是一群护卫,大概六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