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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取士从不分男女(2 / 2)

监登闻鼓院内侍匆匆来报:常州民女秦氏击鼓以告,其夫萧十一郎为景德二年、景德三年、景德四年常州发解试解元,大中祥符元年入京应试,至今未归……

“常州三科解元?寻夫?”赵恒问,“萧十一?大中祥符元年以来,进士科应该没这个人。”

那内侍一脑门儿的汗:“回陛下,据秦氏所诉,萧十一郎常在光教院出入。”

赵恒色变:“光教院有男子出入?”

那内侍汗流浃背:“回陛下,在光教院任教的萧十一郎应为女子,应是刘纬妾室。”

赵恒此时不宜召刘纬进宫,略一沉吟,道:“转开封府,命萧十一郎即时应鞠。”

张崇贵养子张怀素先开封府一步,通过马忠转告刘纬,与秦氏诣登闻鼓院一事无关。

刘纬回复很大气:“理念不合而已,不敢怀疑张都知操守。”

张崇贵已半身不遂,皇城司差遣也已辞去,再无心思作意气之争。

开封府外却是接踵摩肩,勉强留下一条通向府衙的羊肠小道。

但刘纬止步于御史台西墙外,招来守门胥吏请教:“不知御史台何时澄清如镜?敢视舆情如无物,可是官无贪腐?民无冤屈?而天下大治?”

守门胥吏仓惶作揖:“回刘博士,冯尚书履职御史台,院墙日前粉刷一新,还没来得及增补。”

刘纬大大咧咧道:“借笔墨一用。”

胥吏一去不回。

人群纷纷向御史台涌动。

系案判官寇玹也在御史台任职,任殿中侍御史,连忙舍下秦氏去找周起诉苦:“这哪是来应鞠的?明明是来示威的!”

周起想了想道:“王迎在衙?请他一起会审。”

推官王迎曾在大中祥符三年审理内侍江守恩致民枉死一案,后依罪将其杖杀,令中外惊悚、侧目。

于是,寇玹心安,有意借此案谋取升迁资本。

而御史台外的守门吏姗姗回返,捧着笔墨谄媚笑道:“请刘博士有始有终。”

刘纬欣然应允:“冯中丞两袖清风,刚正不阿。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于是,御史台正门西墙,旧文新书: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东墙则以长篇辉映:“人生天地间,一死非细事。识破此条贯,八九分地位……君方仕于朝,名高贵所萃。乾坤父母身,方来日川至。西铭一篇书,顺事为大义。请君观我生,姑置末四字。”

刘纬携萧十一娘步入开封府右厅公堂,一作揖,一万福,与苦主并列。

秦氏伏地哀哭,只见风尘仆仆,不见一点颜色。

就算刘纬已然停官,也不改与殿中侍御史平级事实。

寇玹瓮声瓮气道:“看座。”

秦氏哭声更甚。

刘纬再揖:“不敢与两位法官坐论曲直。”

王迎接口道:“此案事实清楚,无须再论曲直,仅需验明正身。”

刘纬冷笑:“王推官想做来俊臣,也得则天皇帝点头才行。”

王迎轻轻一拍面前案牍,“下官忘了,状纸刘博士还未过目。”

刀笔吏居中传递。

刘纬边看边道:“苦主无罪,怎能伏地乞冤?请两位法官许其堂堂正正陈述。”

王迎道:“秦氏行大礼,并非本衙起意,而是冤情所致。”

刘纬怒目:“此乃公堂,王推官一定要将个人喜好置于国法之上?”

寇玹连嗯两声:“秦氏请起。”

秦氏哭哭啼啼的站了起来,看了萧十一娘一眼,上气不接下气,摇摇欲坠。

刘纬道:“既为妯娌,还不快扶一把?”

王迎忽然一拍惊堂木:“刘博士是在代萧氏认罪伏法?”

“人伦惨剧,何罪之有?”刘纬又是一揖,将状纸拍在官案上,“请两位法官明示,萧氏所犯何罪?”

寇玹有理有据:“刘博士请看,这是秦氏所呈物证,乃萧十一郎景德二年、景德三年解状,女扮男装暂且不论,连续三年冒名顶替,法当决杖一百、并配流。”

刘纬问:“哦?请寇判官明示,解状有何不妥?”

王迎不耐烦道:“刘博士大可进宫求赦,此乃公堂,不容狡辩!”

刘纬怒而拍案:“请王推官赐教!白纸黑字,哪一点冒名顶替了?名错?籍错?三代错?户主错?出生年月错?”

“萧十一?”王迎为之一滞,“就算是孪生子,名字也能一样?”

刘纬道:“其母难产而逝,其父以为孪生不祥,至始至终都未取名,以排行十一称之。”

王迎怒不可遏:“女扮男装又作何解释?难道堂下萧氏是男扮女装?”

刘纬一问接一问:“女扮男装又怎么了?只为外出方便,民间比比皆是!解状之上,从无性别标注。国家取士,从未禁止女子参与。今秦氏所诉,依何律定罪?”

寇玹、王迎面面相觑,又在两边令使身上转了一圈,还是得不到回应。

刘纬道:“不仅解状,礼部试、殿试的乡贯状、春关、告身均无没有性别标注。咸平五年,我曾就女子应试一事,请教过吕相公,自隋以来,虽无先例,却未禁止。”

王迎赴后堂招人检律,并报周起。

寇玹独木难支:“于礼不合。”

刘纬道:“陛下祭祀汾阴时,诏审刑院、大理寺法官详检律令编敕条目,失于重者,务从轻典,何况是无律可依的莫须有之罪名?”

赵恒闻讯,命审刑院、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法官会商参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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