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大小姐讨要一样东西。』
『管我要东西?哼,你的胆子倒是不小!你应该还不知道,本小姐只会从别人手里抢东西,却不喜欢施舍他人!』
『既然如此,那就只好请大小姐委屈一下了……』
巨人长叹一口气,扭头望向了窗外的风雨。冰冷的西风,冰冷的夜雨,冰冷的眼神,在这短短的一瞬间里,他的眼眸竟已和窗外的景色融为一体,呈现出了一种绝对无神,麻木并且空洞的黑色。
他的手里已经多出一把漆黑的左轮手枪。
保命要紧,宾客们急忙收起上流社会的做派,惊叫着逃离了这片是非之地。
那些混迹在人群中的便衣保镖,再也隐藏不下去了。
程禅真的眼睛瞬间亮了。眼前这个有勇有谋,胆大包天并且身怀绝技的男人,无疑值得她多看两眼,稍稍浪费一些时间。
『你的枪很快?』她瞧着那把左轮,问道。
『不算太慢。』
『你的枪很准?』程禅真慢慢转过身,目光稍稍平移,立刻锁定了那双刚劲强健的巨手。
『刚好够准。』眼观鼻,鼻观心,巨人低头看着自己的皮鞋,迟迟没有举枪。
那是一双款式老旧,但是保养得极仔细,极精致的皮鞋。不单是这双鞋,他的西装、衬衫、领结,手表乃至袖扣,事实上都是名副其实的老物件。
程禅真愈发觉得有趣了。
『一个人,一把枪,一身破烂,这就是你的计划?』她的话实在很过分,也很伤人,『看样子,你的脑子只怕是不太灵光。』
来者不善,任谁都看得出,这位巨人绝非泛泛之辈,更何况他的手里还有枪……敢在此时当面挑衅这类角色的人,不是智力低下的傻子,就是嫌自己命长的疯子。
巨人垂首凝思了半晌,仿佛是在思考该如何进行回应。
『大小姐认为,单凭我自己根本拿不下你?』他的声音依旧很平淡,就像一壶永远都煮不开的白水。
『事实不正是如此吗?』程禅真信心满满地道。
『我读书不多,可也知道「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的故事……以在下区区一条贱命,换大小姐您的千金之躯,我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绝对的静止,绝对的稳定,黑洞洞的枪口几乎已经完全指向地面。
既然执意要见血,枪口又为何要指地?
枪口既已指地,又如何能见血?
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你怎么看?』唐可媛悄悄凑到小坏蛋的耳边,问道。
『他是不会空手而归的,』张谦瞬也不瞬地瞧着那个巨人,面露苦笑,『因为他实在很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