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认识你们,若是你们想要闯荡江湖,我就不阻拦,二人结伴同行互相照拂是个好方法,不过若是让我自己来选择,我还是选择前去一个安稳的地方好好工作,为未来娶媳妇攒够老婆本。”
“二位小兄弟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凌霜说话在理,江华和胡林也都是有主见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进大腿老板的压制,离开那个酒楼。
两个人看着面前的凌霜,小小年纪不过十四,却有着将领之气,颇具古时花木兰的气数,巾帼不让须眉。
这姑娘肯定是个不简单的角色,而且把这件让他们为难的事情梳理的井井有条,看来面前这位长得这少女十四五岁年纪,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
这就是朋友的感觉啊,江华还没有在任何人身上感受过呢,连在胡林身上都没用过的。
“竟是个如此附庸风雅的诗句取出的名字,好听,和凌霜姑娘的适配度很高”胡林的言语中句句都充满了赞赏的声音,果然这位女子定然是个不凡的,这连说出口的话都是合理安排思考思虑过的,简直就是完美答案。
“是啊是啊,附庸风雅果然是文化人,不像我,连名字都是我娘抽签抽到随机搭的。”胡林和江华两个人纷纷点头,江华自小没了家,在外活的潇洒,但是每每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家,他就心里悲凉。
他觉得他不该是这样的生活,他应该活在阳光下,每天靠阳光给予自己强劲的慰藉,不断努力,享受生活,拥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