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龙龙家的祖坟冒了青烟,将他这文曲星下凡的凡夫小卒,安排到省城求学。
有位叫凌凤儿的女子与他同窗,算是续上了三生石前许下恋恋红尘的诺言。
凌凤儿整天疯疯癫癫,莫规莫矩,装神弄鬼,在学校尽搞些恶作剧,是个令人生厌却又离不开的女生。
同学们常常把她的凌姓去掉,单叫一个凤儿,往下细想,凤儿与精神病疯儿近音,不懂文字奥妙的人,就把她当成有病的疯儿了。
凌凤儿算个官二代,从遥远的北方一路冲杀到大西南,身经百战,刀下孤魂野鬼无数。有次学校要请老英雄来讲革命故事的教育大会。她父亲来了,坐在台上,一股虎气,把下面的虾兵蟹将镇得屁都不敢放一个。
应了那句龙生龙凤生凤的俗语,凌凤儿父亲遗传给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德性,是学校周遭你杀皇帝我扯脚的“大侠”。
凌凤儿自来学校起,一天都没安分过,简直就是一个战争贩子。学校十次打架九次有她,还有一次她在幕后,干了不少快意恩仇、相忘于江湖的大事。成了同学们心中的“英雄”,老师眼中的“魔女”。
凌凤儿的行为与担当,很对龙龙这个来自乡下、没见过大场面、却又爱出风头的小男人的胃口,没多日,龙龙便成了她国重点保护的国宝级大熊猫。
龙龙精得像只猴子,也顺杆爬,攀上她这贵人,说话做事挺有派儿,被同学们戏之为像狗腿子一样的跟屁虫。
凌凤儿自然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带着这个小跟班,到处“招摇撞骗”、“替天行道”、“惹事生非”。反正当惹的祸惹了,当打的架打了,就差把学校一把火烧了。
二人当然也不尽干快意恩仇相忘于江湖的大事,有时也在课后,找个清静之地,谈点男女八卦,说说风花雪月的故事、吹吹半天中挂口袋——装(疯)风的牛;有时相约逛逛公园、进进书店、打点小牌、耍点街头滚刀肉的把戏。再不就利用放假,瞅个空闲,东城买粮票、西城卖肉票,做的都是投机倒把的勾当,赚点小钱,长长见杰,结识民间高人,练就一生都用不完的手艺。
要是身上有点小钱,凌凤儿就会带上龙龙,到校外路边的苍蝇饭店,弄二两烧酒,来几两花生、要半斤猪头肉,整一个咸菜,哭一气笑一通,喝他个天昏地暗,摆出个学生不像学生、市井不像市井的场面。
为此,二人这些不良行为,受过学校警告、挨过班级处分,上过系里通告栏“黑榜”,但“始终不改恶习”(学校评语),就破罐破摔,变本加厉,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成了老师眼中的坏学生,同学心目中的真情男女。
时间一久,二人便有一种同穿一条裤子的过命兄妹的味道,也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蝴蝶梦情愫。
只要龙龙母亲没打零花钱来,凌凤儿便会大方地给个三五几毛的大洋花花,慷慨地说,“不用还了,不够开口,只管用就是了,本姑娘老爸老妈是高干,家中不缺钱的。”
龙龙也不傻,只要半夜凌凤儿想吃龙抄手,他都会找遍成都的大街小巷,给她端来热气腾腾的龙抄手,并送到她宿舍,垂手站在她跟前,盯着吃完,还问够不够?不够我又去买。那卖龙抄手的大爷,人好着的,每次见我都特别亲,还要往碗里多加几滴香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