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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包拯的试探(1 / 2)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日放荡思无邪。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看着周围行人,盛长梧不由自主的念出这首诗来。一旁的榜眼崔文清和探花许晋文听到后,不由说:“状元公,这诗的意境和你的经历不符合吧!”

“是啊,你可是年少成年,而且自小衣食无忧,那会有什么昔日龌龊了!”

“哈哈,这只是诉说一下前人的感受而已,不过昔日龌龊吗,想来大家都有,毕竟读书可不是件清闲差事,我想两位都认同吧!”

“是啊,读书很苦啊~”

两个人中,崔文清差不多年近三十,而许晋文也是二十有五。两人没有挂,都不是一举就中。

就像电视中说的,一举就中的本来就是凤毛麟角,而且就算能一次就中,名次也不会太高。

就如长柏,他读书比现代高三学子还刻苦,而且他天赋高,虽说不能过目不忘,但也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可就算如此,他也是二甲十三名!

只看人前显贵,却没看到人在背后的付出。这是一般人都会有的偏见。

“好了,两位还是不要感慨了,现在我们总算是中了,还是安安静静的享受一下这难得的荣耀吧。状元公,我和晋文兄可都是有家室,有孩子的。听说你至今尚未订婚,何不趁此机会,好好物色一下!”

进士游街,汴京城里的人都会出门瞧热闹。这一天,就算是官眷也会出门。

所以一时间,汴京街头,就会看到不少平时难得一见的人间绝色。

骑在马上,路过积英巷附近,盛长梧甚至还看到了自家的三个姐姐和他招手。

到了忠勤伯爵府周围,他还见到了华兰抱着庄姐儿。见到长梧时,庄姐儿还大声喊他小舅舅。

对这些,盛长梧都一一回应!

只是到了康家附近,盛长梧就有些尴尬了,因为他遇到了一个他最不想见的人,就是王若弗姐姐的王若与(康姨母)的嫡女康映岚。

不是因为她长的丑,恰恰相反,她长的极其漂亮,可以用肤白貌美大长腿来形容她。

脸上两个酒窝,看上去是满满的甜美少女风。是那种老父亲看一眼心就会融化的白萝莉。

而长梧之所以怕她,就是怕自己忍不住对她动手,因为这小萝莉对长梧也很热情。

毕竟将来如果自家姐姐明兰要是真嫁给了顾廷烨,那姐夫很可能就是杀她母亲的凶手。

到时候,长梧就会左右为难,为了将来家宅安宁,长梧只能是对她躲的远远的。

游街完毕,新科进士们虽然身体疲倦,但心中有团火在,精神头都十分充足,全都期待接下来的琼林宴。

考中进士的人在吃宴席,那些没考中的也在吃宴席。

本来他们的失意之情全都消失,但今天看到进士们骑马游街,再次被刺激到了。

于是三五成群,有条件去樊楼,没条件去普通酒楼,反正全都是在拼命喝酒,用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抑郁。

长枫算是有钱人那一波,不仅在樊楼吃酒,一行人还点了几个花魁来陪睡。

小日子过的进士们还舒服。

第二天,天亮了才回家,身上还带着一身的酒气。

看到这一幕,林噙霜快要被气疯了!

“进士都没考中,你居然还有闲情喝酒,还夜不归宿,你知道我心里多着急吗!”

闻了闻,林噙霜忽然发现长枫身上有脂粉气,脸色瞬间又难看了起来。

“你不仅喝酒,居然还,还嫖娼,说你昨天晚上到那个小贱人房里去了?”

听到这话,长枫很不乐意。

“阿娘,你说什么小贱人,那是花魁娘子,我昨天那是去应酬,我可不想将来靠我妹夫过日子!”

自从长枫没考中,林噙霜整天就念叨着想给墨兰找个好人家,还说将来长枫要靠妹夫过活等诸如此类的话,让长枫心里很是郁闷。

现在趁着酒意,长枫狠狠的怼了林噙霜一句。

林噙霜现在是有气没地方发泄,只好无奈的叫人将长枫扶回房,心里盘算怎么样才能将墨兰嫁入豪门。

就在长枫从后门进府时,盛府前门,盛长梧已经穿戴一新,准备出门了。

“大虎,铁牛,东西都准备妥当了吗?”

大虎:“公子,东西准备妥当了!”

铁牛:“公子,车马也套好了!”

“那走,我们现在去拜访客人们吧!”

授官后,盛长梧并没着急去上班,而且准备先去拜访一下自己的上司,也是就闻名天下的开封府知府兼龙图阁大学士的包拯,包青天。

官家年迈,和官家同年的顶级文人天团现在只剩下韩琦,富弼,欧阳修和包拯四人。

如苏轼,司马光,还有拗相公之称王安石等人中,苏轼和王安石还在外地当官。

朝中只有司马光担任礼部侍郎兼任殿中丞。

而现在盛长梧是开封府通判兼翰林院学士。这个开封府通判是新设置的一个官位。

具体做什么,还要看包拯的想法,毕竟官家说了设置这个官职,是为了辅助包黑子工作。

这也意味着,盛长梧这个通判今后能做什么,有什么权利全都是看包拯怎么样说了。

也就是说,这次去包拯家,名义上是拜访,暗自则是为了夺权。

这人啊,站的越高,就越是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利,像乾隆,他就算是当了太上皇,却还是靠着和珅将皇帝的权利死死握住,直到他死了,嘉庆才体会到了皇帝的快乐。

而包拯虽然名声好,但这里毕竟是架空的历史。

谁也不知道他人前和人后又是怎样一副面孔。所以为了这次能夺权顺利,盛长梧准备了一招绝杀。

到了包拯家后,盛长梧先让铁牛送上拜帖。

包家后院,包拯此时正在哄自己的次子包绶。包绶今年两岁,是最近包拯办寿时,儿媳崔氏带来的。

包拯和管家也算是同病相怜。

官家是一直没儿子,就算有,也夭折了。但包拯不同,他本来有儿子,而且儿子成年了,还娶了妻子。

但很可惜,儿子给他生了孙子后不久,就去世了。而后又不久,孙子也夭折了。

连续死了儿子和孙子,包拯儿媳崔氏想包家香火不能断,于是将自己的陪嫁丫鬟孙氏送给包拯,希望他能老当益壮,为包家生个孩子。

包拯开始不愿意,但终究逃不过真香定律。

接纳孙氏后,过了两年,孙氏的肚子一直没动静,孙氏也在这个时候厌烦了包拯。

因为包拯不懂情趣,而且还是个糟老子,对她也不好,于是孙氏就离开了包家。

可扯淡的是,等孙氏回家后,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而且还生下了一个男孩。

这可把崔氏高兴坏了,于是就趁着包拯过六十大寿时,将孙氏和孩子带了回来。

本以为断了香火,但谁想最后居然又有了一个儿子,可想包拯对这孩子有多疼爱。

虽然古达讲究抱孙,不抱子,但包拯还是每天都要抱抱自己的好儿子。

就在他喂饭的功夫,听到下人说盛长梧来拜访,就将孩子放下,思索起管家和他说的话。

这话的内容大概就是,盛七郎是难得的少年英才,包爱卿你可要好好培养,可不能让他出现意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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