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李家小子也是咱们看着长大的,这爹妈全没了,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谁知道这小子竟然能弄一个媳妇,我可是听说他娶这个媳妇也不是啥好东西?”
“真的假的?怎么回事?”
“我听说……”
对于这群大妈背后的议论,李军不知道,而且就算是他知道,他也并不在意。对于他来说,现在的日子还不知道哪天一睁眼就结束了,哪有那么多闲心去管别人怎么说。
另外刘秀华对于他来说,也就是个漂亮的女人而已,虽然男人都喜欢漂亮的,但他现在一门心思的想着怎么才能回去,根本没心思去想刘秀华的事情。
相比于李军的不闻不问,刘秀华想的就多了不少。李军离开以后,她就开始打量着李军的这套房子,两间正屋都是瓦房,东西两边各带着一间小厢房,只不过厢房不是瓦房,是土坯房。
这样的房子在这年头可以说是十分不错了,一般人家根本住不上这种房子。
刘秀华先是去东边厢房看了一眼,里面黑乎乎的,哪怕现在是白天,依旧是看不太清,没办法,一扇用旧报纸糊上,并且落满了灰尘的窗户,把唯二的进光口堵的严严实实。
至于电灯,想都别想,正房都没有,何况是厢房。
打开门等了一会,在完全适应了屋子里面的情况之后,刘秀华开始动手。
没错,她是打算把这间屋子收拾干净,然后住在里面。
昨天晚上她想了足足一晚上,自己现在已经嫁到了李家,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她也不可能再回去,别说李军同不同意,就是她自己亲妈都不可能同意。
至于原因,刘秀华很清楚,那是因为她妈担心李军会把一千百块钱彩礼钱要回去。
没错,如果说她妈是因为自己名声被李军败坏了,无奈之下才同意这门亲事,不如说是她妈因为一千百块钱彩礼钱把她“卖”给了李军。
所以她现在除了回李军家,其他地方是真的没地可去,除非她不想活了。
如果没有昨晚的事情,或许她是真的不打算活,但是李军昨晚以及今早的异常,让她有了活下去的想法。
之所以收拾厢房,也是为了试探一下李军,如果李军反对,那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个坏消息,也就代表着李军还是贼心不死。
要是李军不反对,那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当然,她在心里不断提醒自己,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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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游荡一上午的李军,实在是无法接受自己回到了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除了一眼望去,全是小平房和砖瓦房,整座县城也就政府大楼以及几个工厂的家属楼是楼房。
现在的年代,给李军的第一印象就是穷,而且还很破,所以仅仅待了一上午,他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年代。
“哟,这不是军子吗?今天怎么在县城?不在家陪新媳妇?”
就在李军打算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的时候,一道调笑声在不远处响起。
偏过头一看,一个带着蛤蟆镜,上身穿着花格子衬衫,下身穿着牛仔裤,脚上还踏着一双擦的蹭亮的皮鞋。
在记忆当中搜索了一番,李军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
“亮哥有事吗?”
来人叫李亮,跟他同姓,但并不是本家,两个李相隔甚远。
而且在李军的记忆当中,这个叫李亮的是现在山城县当中最大的混混。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前两年山城县的二流子全都送进去了,而李亮则是因为家里关系,成了漏网之鱼。
时隔两年,他摇身一变。
“事?当然有事了?你小子当时怎么答应我的?说好了我帮你把刘秀华娶回家,你尝个头汤之后,让亮哥我也尝尝鲜?怎么?这是假装不记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