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座的吧厅,绝大部分人都被孙一喆的歌声吸引,有惊异,有感动,有惊喜,也有若有所思……众生百态不一而足,各种议论声、称赞声、感叹声、惊呼声……让本来静雅的酒吧就像平静的湖面丢入了一块石头,片刻间暗流汹涌。
歌声最终走到了尽头,全场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间或掺杂尖锐的口哨声,让本来安静雅致的大厅转瞬间有了沸腾上火的趋势,有数个好事者提了酒瓶和大口杯直接就往二楼窜去。
短发烟熏妆女子也不相让,提了两瓶世涛,另一手拎了俩钢化杯蹭蹭就往二楼赶。
二楼演绎厅临空的位置,伫坐在高脚凳上的孙一喆,正细微调试着手里的吉他,感觉吉他有两根弦音不准,校正一下,让待会的表演达到更完美的效果。
他知道,今晚老板肯定不会放过自己的,一首歌?算了吧!哪能满足那大胡子的胃口,没个三五首,想都别想。
刚调试结束,演绎厅小小的空间竟凑过来一拨人,男男女女的,一个个提着“手榴弹”,眼神热切地望着自己。
这……孙一喆心里一惊,看这架势,自己似乎成了众人眼中的唐僧肉?
“哇!没想到这么年轻帅气!”
“好帅啊!歌唱的这么好,好喜欢!嘻嘻…”
“这…真是他唱的?不会太年轻了吧?…”
……
所有人看到孙一喆的瞬间,眼睛就宕机了,第一观感是年轻,真特么年轻!第二观感是帅,真特么帅!
各种品头论足,嘀嘀咕咕,让心慌慌的孙一喆满身不自在。
一名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孩力排众人,第一个冲到孙一喆面前,笑嘻嘻道:“帅哥!你歌唱的真好。来,敬你一杯,一定要喝哦!”
说完,女孩囤囤囤将俩钢化杯倒满了,啤酒花子溢出杯口撒了满地。
“给!帅哥,干了!”将酒杯往孙一喆手里一塞,女孩端了酒杯与孙一喆酒杯碰了一下,便咕噜咕噜一口干了。
端着酒杯的孙一喆喝不是,不喝也不是,一脸尴尬,最后求助地看向一边的老板。
老板眼见演绎厅一群人堆在一块,人人提了酒瓶杯子,那架势,真让所有人都敬了小孙的酒,那小子等会还演唱个屁,直接趴地上得了。
老板走了上去,干咳了一声,沉声说道:“各位!各位!听我说,小孙今天刚来,他歌唱的很好,看得出大家都很喜欢,我也很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你看看大伙这架势,如果每人敬他一杯酒,那他直接就睡地上了。难道你们不想再听听他的歌?所以,我建议,小孙就喝3杯,意思到了就成,大伙觉得如何?”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老板所言也中肯,这么多人,人人敬上一杯,确实有够呛。
尽管个别人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尤其是某个短发女子,但老板发话了,且形势确实不太乐观,所以大伙也都答应了。
第一个碰杯的女孩,眼现喜色,暗道自己运气不错。巴巴地看着孙一喆,希望他赶快喝了这第一杯,那自己就算是成功敬到酒了。
既然老板都这样发话了,孙一喆也只得接受喝3杯的结果,毕竟是第一天,面子还是要给老板的。
端了酒杯,向敬酒的女孩示意了一下,随后又向大伙举了举,便咕噜咕噜一口喝了下去。
还好,孙一喆瞟了一眼女孩提着的啤酒瓶,是喜力,度数适中,不是烈度高的,否则,三大杯下去恐怕不太好受。
女孩见孙一喆喝了自己敬的这杯,兴高采烈,趁势上前又要往对方杯子里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