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那我送送你。”唐沫也站起来。
“不了。”赵宁宁说完,离开了。
就在赵宁宁的身影很快就要消失在转角的时候,一个文文静静清清瘦瘦的少女恰好正从另一边楼梯口过来,少女身子单薄,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皮肤很白,却不是那种正常的白,而是十分白,是那种病态的苍白。
吴莎莎。
吴莎莎也住在这家酒店。她这次跟母亲一起来京城看病,原本是要住到哥哥吴天远那里的,可是母亲不同意,只好也与母亲住到酒店来了。这家酒店环境好,氛围不错,刚好是她喜欢的类型的,所以一住便住到现在。于是吴莎莎每天都要来这里坐坐秋千喝喝茶的,今天也不例外。
吴莎莎眼睛一眨不眨地地盯着赵宁宁的背影,眉头一皱:为什么这个背影看起来这么......这么让她觉得熟悉呢?似乎她看到过很多很多次了。
她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那女孩很重要,于她来说,十分十分重要。
这感觉来得太不可思议太荒谬,可是,她就是忍不住要这么想。或许,这便是女人的第六感吧?
“嗨姐姐你好,我可以在这里坐下来吗?”吴莎莎对着唐沫甜甜地微笑道,“以前没怎么见过你,你是昨天才住进来的吧?”
唐沫一抬头,就见一个甜美而羸弱的少女站在自己跟前,遂友好地朝她笑了笑:“这里没有人,请便。”
吴莎莎笑道:“谢谢。姐姐看起来分外洋气时尚,莫不是留洋归来的海归吧?”
唐沫:“我是刚刚才国外回来。”
“哇!真的吗?难怪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国外的生活怎么样?很好玩吧?”吴莎莎崇拜地凑近了些,“姐姐你好厉害哦!我听说留洋归来的人都十分有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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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宁宁刚刚走到酒店大门便遇到了前来接她的朱夏。许久不见,两人自然好一阵寒暄。说完了废话便说正事了。赵宁宁将自己的决定与朱夏说了:“我四合院那老房子暂时给她住着,不过现在里面还有些我的东西,你帮我搬搬吧。”
朱夏:“那房子那么好,真给她住?”
“我们先前不是都说好了吗?”赵宁宁瞪了朱夏一眼,“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给她住着。”
朱夏:“其实她可以自己找房子住的嘛......”
“这你就不懂了,大小姐!你是本地人,不能体会一个外地游子对房子的看重。有了房子,才表示有家。有家,才能融入才能扎根。租的房子虽然也是房子,可是跟这个可完全不一样哦。好了,你想说我这房子也相当于是租给她的是吧?不不不,你错了,我这房子虽不是将所有权给她了,但是使用权可是全权都给了她!这算是单位上分给她的房子,只要她一天是公司的员工,她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住下去,不要担心房东说哪天就哪天就让她搬家你知道吗?因着这个,她也不会轻易跳槽轻易背板我们公司。这样令人有归属感有责任感的事,我们不做就是傻!我刚刚找她谈过了,她对网文的看法与我不谋而合,许多想法十分有见地。你找的这个人的确是个人才,我们要留住她,别被别的公司挖走了......”
一番谈论的结果是:朱夏开车送赵宁宁去老房子,并陪同她将四合院的小房子收拾了一下,将自己与顾宇繁的用品都拿了出来,便让唐沫搬进去了。
至于车,赵宁宁将自己买的那辆给了唐沫开着,而她,一个孕妇,暂时就不开了。即便要用车,只要她一个电话,顾瑜那里便给她送上来了。
话说不知怎么的,顾瑜这些天对她十分殷勤,态度十分友好亲切,不管走到哪里,她总是提醒她注意肚子,就好像她才是孩子的妈似的。不过也是,毕竟她是孩子的姑姑嘛,再加上对顾宇繁超乎寻常的喜欢,有这态度也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