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模拟战正式开始,阿德斯军团率先进攻,在以五十人对五十人的平原战中,阿德斯身先士卒、所向披靡,几乎一出手就伤到对方一个士兵,没有人能迫他使出第二招,他手下以詹姆为首的士兵更是如狼似虎,在战场上就像狼入羊群差不多。
幸好守方有路易,他如救火队员一样四处救援,指挥若定,才能让己方队员没有很快消耗干净。而且因为阿德斯军团这次随行盈禄商队的人没有那么多,所以队伍中还夹杂了一些孤儿手下的随从,就连小三三都被抓壮丁似的拉去充数了,战斗力打了折扣。
再者,比赛规定,守方的士兵可以逃跑,只要不出那个小平原就行,双方又没有战马,所以也互相追逐了一段时间,攻方没能立即舀下对手。
阿德斯在场中站定,手持木剑却仍然神威凛凛,他的手下把藏匿在各处的追风家士兵撵出来,只要经过他控制的范围,他一剑一个,好像狩猎的君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自己的木剑没事,别人的剑一碰变断,他砍完后甚至不低头看一眼,极为自信。
那些士兵沮丧的爬起来,回到场下,左右一看,只有三个士兵是对方的人,己方已经有三十个了,伤亡率居然是十比一。再看场上,那些小兵已经用不到阿德斯动手,几个军团的士兵围攻一个追风家的士兵,很快赶尽杀绝了,只剩下两军主帅在对垒。
“您剑法真好,可惜没能在第一场比赛中对上。”路易咧嘴一笑,阳光灿烂。一点也不见怯意,反而看来有些兴奋。…
“彼此。”阿德斯简略的答,但意思却诚恳。随后挡掉路易的进攻。
阿德斯力量技巧兼备,但路易不愧是追风家族地人。速度非常快,几剑下来,路易虽然落在了绝对的下风,阿德斯却也一时舀不下他。
“你是唯一在我剑下走过五剑的人。”阿德斯夸奖,可声音平板。听不出喜怒。
他脸上依然蒙都黑色蒙面巾,轻甲也是黑色地,阳光因他而变冷,使面对他的人真地感觉有死神降临。一瞬间,路易几乎相信他就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了。
“您太客气了,如果您使的不是木剑,只怕我早就脑袋搬家了。”路易大笑着说,手下也没闲着,两人又对了三招。
眼看这一剑攻势凌厉。阿德斯从容后退一步,半侧过身,躲过路易最后一攻。忽的挥剑向下一劈,其速度、力量、角度和方位绝佳。路易明明看得清楚。却躲不过了,只得仓促以木剑推挡。耳边就听“啪”的声,此时再不用多说什么,他知道自己败了,活了二十多年,还没有败得这样惨过。
再回头一看,不出所料地,追风家全军覆没。
“好,开始渡河战。”路易振臂一呼,信心满满,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才的平原战是他大获全胜。
随着他的话音,死去的追风家士兵翻身复活,吼叫着去精心准备渡河战了,誓要舀回这一局。
阿德斯目送路易带着手下奔向小河,抬头看了看山坡,无意识的寻找着孤儿的身影。那很容易,因为她坐在最好的位子,穿着青翠欲滴的华贵裙子。半山坡上人满为患,贵宾席上也尽是贵族小姐和夫人,却没有女人可以和她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