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再重赛一场。”路易举起了手。
这样的胜利毫无滋味,不要也罢,如果看到孤儿有危险,他也会不顾一切去救她的,可惜他的箭早一步射出,而且他也没有把握能像阿德斯一样,后发而先至,还那样精准。他是想获胜,但是这一点公平的风度还有。
“阿德斯先生是为了救盈禄伯爵小姐而放弃了最后一箭,所以不能算脱靶,还是重赛一场吧。”他高声道,场下一片嗡嗡声,观众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没想到阿德斯摇了摇头,“输就是输,没有借口,请准备下一场吧。”他冷冷回答,之后一带马缰,走到场外去了,临离开时,孤儿觉得他似乎看了她一眼,让她的心蓦然紧缩。
他是为她才输了,他是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输掉比赛,可是却居然为了她放弃!他那一眼是什么意思?责怪?关心?看看她有没有受到惊吓?还是——让她多加奖金的意思?
她呆站在那儿,连艾丽叫她也没有反应,更是忽略了小四四的目光,只看到詹姆跑到阿德斯身边,为他牵马,似乎也扭头看了这边一眼。
“大人,您——”詹姆只说了三个字就闭了嘴。
看来,以后他们这群佣兵要对盈禄伯爵小姐格外尊重才好,因为大人对伯爵小姐实在太不同了。从前,他绝不会为任何东西放弃胜利,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但今天,在那么紧急的时刻。他几乎想也没想,立即就选择了救伯爵小姐。
这只是一个临战中的小小行动,但这行动却意味着太多东西。
休息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之前孤儿再没有见过阿德斯和路易,大概都去备战了吧。阿德斯输了第一场。后面的比赛不容有失。
第二场比赛是团体比武赛,分为三项,第一项是比赛剑法,第二项是长枪比赛,第三项才是到山谷中进行小型战斗塞。前两项。要每队派出一名选手,通过抽签捉对厮杀,然后层层淘汰,最后地两名优胜者再进行决赛。
整个的比武会采取三局两胜制,第二场团体赛也是三局两胜制。
比赛开始后,孤儿发现路易很懂得田忌赛马的道理,他知道阿德斯必会派詹姆出场比剑,所以自己也参加了剑术比赛,放弃了和阿德斯硬碰硬。而是让手下一个力大无穷,巨人似地人来和阿德斯进行最引人注目的长枪赛。看来他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懂得整场地胜利还要依靠智慧。
而比赛进行顺利。剑术比赛的决赛选手是路易和詹姆,尽管詹姆也是一个剑术技巧高超的人。但路易终究还是技高一筹。两次差点打落詹姆的剑。第三次,詹姆的木剑断成两截。人出倒地,而路易则剑指着他地咽喉。这一场,胜负已分。
“大人,对不起。”詹姆走到阿德斯身边,请罪道。
阿德斯摇摇头,轻描淡写的道,“这不怪你,路易公爵大人剑法很高,看他平时使战斧,倒疏忽了。就算我,假如没有疾风剑在手,以木剑相对,也未必赢他,先下去休息,准备山谷战吧。”